第二十三章:馒头啊……
男子也可以送花,可以送凝泪滴,这也是种花,喜欢清河仙子的那个凡人,最后死的时候,眼泪滴出了个心形,长成了凝泪滴。现在代表着的意思就是,你对我很重要。
这是一个唯美的爱情故事,人们总是在追求爱。前世,就算明白牛郎织女最后每年只有一天见面的时间,也依旧期待着能有织女一样的巧手,祈祷着自己也有如此唯美的爱情。
现在,人们依旧在拜祭清河仙子,祈祷自己能有一双那样的巧手,祈祷自己有个那样唯一的他。
“小瑾啊。”九歌摇摇晃晃的走着,一点都不顾自己现在是女子,“王...小九。”夜瑾迟疑地说。
“你起的名字真难听。”
“小九儿?”
“喜欢这里么?”冲着旁边的男人眨眨眼,回头用手里的栀子花碰碰夜瑾手里的花。
“喜欢。”这么多年,除却当年一直在皇宫,就是跟着王爷各地强抢美少年,哪里出来玩儿过。
“不过话说回来,很庆幸这只是一个小镇!”九歌甩着手里的栀子花,不一会儿,花瓣都没了。
“哎,逃过了我的手啊!”这样的节日,以前,估计是夜倾城最喜欢的了。
一旁的男人们都使出各种方法吸引女子的注意力。看到两个天仙似的女孩,当然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的机会。
“姑...娘...”一个脸粉红红的少年站在九歌面前,脸上的些许雀斑显得很可爱,结结巴巴开口,九歌冲夜瑾挑挑眉,娇羞一笑,抛个媚眼过去。
少年脸更红了,呆愣了一下,羞怯的低下头,不敢再看面前的人,她就像人们形容的清河仙子那么美。
“就是...就是...这里的...习俗,女子找不到...找不到...心仪的人,花也不能丢...不吉利的。”手里递上栀子花,飞快的跑掉了,好像背后有什么追他。远处传来一群人的哄笑,和少年气急败坏的声音。
“哈哈哈哈……”九歌笑开了,就连夜瑾被这气氛感染着也勾勾唇角。
“仙女姐姐,给你的。”一个胖乎乎的小男孩跑过来,手里拿着一枝凝泪滴,小身子一扭一扭的,特别可爱,奶声奶气的小声音简直要把九歌萌化了,她接过凝泪滴,不顾形象的蹲下来,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儿,“吆,宝宝几岁了,就来送花!”
小男孩再扭扭,摸摸自己小脸蛋儿,“这是非礼!”九歌愣愣,和夜瑾对视一眼,开怀大笑,夜瑾也勾勾唇角。小男孩转身挥挥手,对九歌说,“我有喜欢的人了,这是哥哥给的。”指指她手里的凝泪滴。
九歌起身,抬头看去,远处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男子,不算有多漂亮,但是,却给人宁静的感觉,能让人在夜幕中一眼看见,然后忘记身边的喧嚣。
灯笼烛火虽亮,却看不清他衣服的颜色,隐约望去是青色,淡淡的微笑,半隐在夜色中,有几分淡雅,有几分寂寥。
九歌回了个微笑,衣摆被人拽了拽,“我叫时墨,”小男孩仰着头,“哥哥不好意思来,他说,只是觉得你很美,没有别的意思!”
九歌想,这个男人还真是想得周到,但是,有些可怜!
时谦不会想到,自己只是送了次花,就被认为很可怜了。
九歌弯腰,拉起小男孩的手,笑的嘚瑟,“来,时墨,姐姐送你哥哥一个礼物。”转身挡住刚才男子的方向,牵起时墨的手,在手心吻了一下。“好了,礼物。”
夜瑾在旁边看着,抿抿唇,这是看上他了?那她有义务帮王爷‘请’他回王府。
时墨眨眨眼,高举着小胖手,跌跌撞撞的向回跑,“哥哥哥哥哥哥。”不带喘气的。
“九儿,”夜瑾试探着问问,被时墨跑起来的姿势逗乐了的九歌回头,掩饰不住明媚的笑,“嗯?”
“要不要属下把他‘请’回王府?”刚才她看了看,长的很平常啊!若和雪公子比起来,天上地下之别,若和...他...比起来,嗯,更比不上!
九歌小心脏颤了颤,夜瑾,好可怕!!!
“他残疾。”
九歌暗道,抱歉啊,时墨他哥,拿你残疾说事,但是,这是在救你。
九歌郁闷啊,这只是给残疾人一个爱的鼓励,夜瑾太神了!“但是,刚才...”夜瑾也觉得他配不上王爷,但如果王爷喜欢,就要请回王府。
“小谨姐姐,你有没有喜欢的人啊?”九歌学着时墨的声音,拉着夜瑾的衣摆晃来晃去说道。夜瑾脸腾地红了,转身望向前面。
欢声笑语都仿佛远去,剩下的都是他的一举一动,从小时候她还是一个卑微的宫女开始,从他不嫌弃她,赏了她一口吃的开始,他就已经住在了她心中。
只是,这将是没有结果的吧!就这么看着他娶妻,生子,然后...
九歌望着她就明白她在想什么了,真是的,她是没谈过恋爱,也没有他们的阶级观念,但是 若自己喜欢都不能追,还有什么意义?
就连时墨他哥,都敢追求美好的事物。话说,忘了问问他叫什么……不过没关系,反正只是过客。
望过去,正好看见时墨把手心贴在他脸上,嘴里嘟囔着什么。男子愣愣,随即捏捏时墨肉嘟嘟的小脸,冲九歌笑了一下。
有些人,笑容确实就是为他们增色的,挑剔如夜瑾,都觉得他有一种不同的吸引人的地方。
时谦远远望着那个女子就觉得她与别人不同,张扬的笑脸,夜幕中都显得那么明媚。
他不想给她造成困扰,就让时墨去把今天的花送出去,没想到,会有回礼,没有一丝浪荡的感觉,反而是带着尊重,带着鼓励。
若是自己的腿没有废,他就可以……望着女子远远离去的背影,时谦眼底划过一丝失落,这么多年,说没有在乎过是不可能的。
只是有些事自己明白就好了,不必给别人找麻烦。自己除去时家公子的身份,什么都没有。
不过,那位女子倒是没有在乎这个。
今天出门这一趟,还真是要感谢时墨。
他本来就不想出门,尤其是在这种场合,墨儿非要出来,没想到看到了这样个不寻常的女子!
时谦感觉到不远处有人瞪着他,抬眸看去,对上他的视线,轻蔑,讽刺,杀意,还有一丝同情,呵,很漂亮的少年呢!应该也是喜欢刚才的女子的吧。不过,与他无关。
他收回视线,向旁边笑笑,“墨儿,少吃点东西,晚上又睡不着了。”伸出苍白到没有血色的指尖,擦擦时墨的嘴角,带着淡雅的微笑 ,嗓音和他人一样,不太出众,却温润如玉。
远处的顾难呆呆的望着远处的女子,王爷!!!他相信自己绝对没看错,就算别人都不认识他,他顾难也不会认错。
她穿女装很漂亮,只是,居然送了个吻给那个残废,难不成看上他了,真是,越来越...
顾难瞪着轮椅上的男子,倒是敏感,还能发现有人看他。
继而不由得勾勾嘴角,送上轻蔑视线,太看得起自己了吧,就这样也送花,不过也是可怜,王爷都送了个吻给他,估计再过几天就能在王府见面了,只是,就这样能活几天呢?
顾难收回视线,跑向刚才王爷消失的地方。
好了,这花有第一个人送,就有第二个人来送,越来越多的人围住了她们,九歌拉着夜瑾悄悄溜出人群,向远处走去。
这里也有一条河,旁边许愿的人居多,都在安安静静的祈祷,没有过多嘈杂的声音,沉寂中,九歌想起了七夕所纪念的织女,有了个念头。
“夜瑾姐姐,给你讲个故事,听么?”
晚风轻轻吹过,带动着发丝扬起,这是两个女孩一起穿着女装待在广阔的星空下,她们都算是政治的牺牲物吧!
皇权,自古至今都是害人的。
希望我们从现在起,安好。九歌想。
悠悠的血色光芒闪过,在夜色中尤为妖异,一瞬便逝……
“好。”夜瑾听着熟悉而久违的称呼,望向星空,再不抬头,就要落泪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古书上还记载着一个故事,有一个……哎吆……”
“王爷!”夜瑾的惊呼,太大胆了,敢觊觎......王爷......的美色!!!
九歌杀意涌现,正想要想一掌把扑倒她的人拍出去,耳边传来了熟悉的呢喃,“王爷王爷王爷,人家想你了!”然后蹭来蹭去,耳朵开始发麻,痒痒的。
顿了顿掌风,九歌把抬起来的手轻轻放在他身上,敢这么做的只有他一人了!
九歌正在构思这个故事,一团白影冲到她面前,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扑倒了。
不受控制的一掌差点儿要了他的命,这人还不自知!
“顾难!”咬牙切齿的声音从九歌喉咙里传来,伸巴掌拍向他,“起来!”耳朵痒痒的像是有小虫子在啃。
顾难不动,继续蹭,是看见她穿女装的错觉么,王爷好像有些香!
他不动九歌也没有办法,旁边的夜瑾也不能干什么,这是后院的公子,只是,他怎么跟来的?
九歌正在无奈中,忽然腾地把顾难推一边去。
愣了神的夜瑾肢体开始绷紧,要在一瞬间做出最快的反应,但是看到王爷下一个动作,也是无语了。
九歌低头看看,更是欲哭无泪,果然,馒头被压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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