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无事生端风波起
话说,长安城往东不到二十里路,有一小镇名曰“东福镇”,镇上有一条长长的街道,东西走向。虽说是郊外小镇的街道,但也是热闹非凡,一片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景象。因为长安城东来东往的车马大多会通过此镇,在此处打尖或住店,可比城里便宜不少,所以要往城里去的商旅过客,若非急事,大多宁愿先在此暂时驻足,也不急着往城里赶。
街道中间最繁华的地段,林立着一些商号、客店、酒楼、茶馆、妓院和赌坊等,或豪华,或雅致,看起来并不比城里差多少。其中,有一家虽然不是最豪华的,但却是最雄伟、最气派,又最显眼的,那是一家镖局,一家叫“大兴镖局”的镖局!
大兴镖局的门楼上,有三层挑檐,大门高九尺九寸九分,气派不凡。大门两边挂着一副木刻刷漆对联,红底黄字,写道:“行万里尽播江湖道义、论交往皆守行市规矩。”横批是:“镖行天下”,联虽俗,且寓意浅显,倒也贴切本行。横批再往上,有块三尺宽六尺长的大牌匾,黑漆为底,上面刻写着“大兴镖局”四个楷书大字,字体雄浑饱满有力,为金粉调漆书写,金光闪闪,熠熠生辉。门前台阶两侧,放着两尊千斤大石狮,石狮连同底座有一人多高,造型威武,张牙舞爪,霸气逼人!
门楼左侧前有一个大石盘,石盘上竖着一面大锦旗,旗杆高三丈有九,旗面上也绣着“大兴镖局”四个大字,远远可见。旗面以龙虎图案为边衬,迎风招展时,那龙虎便似活了,在不断飞腾跳跃着!
大门两边各站着一名年轻的趟子手,充当门卫。只见他们俩身着武行劲装,脚踩外八字,昂首挺胸,收腹夹股,双手交叉叠在胸前。也许是站得太久了,精神看起来有些萎顿,但那种趾高气扬的气势仍在,仿佛是从他们的骨子里散发出来的,无须做作!
此时已是黄昏,镖局大院内,一些镖师及趟子手刚吃过晚饭,便随意围在一起谈天说地。
而大厅内,一位五十多岁的老镖头,正独自一人靠在一张大靠背椅上,仰头眯眼,似在休息,也在追忆。老镖头手里拿着一根短棍,在轻轻地盘弄着,其棍身两尺来长,通体漆黑圆润,两头箍金,刻有祥云花纹,中间镶嵌一条盘旋的金龙,龙珠用红宝石点缀,精美奢华,这根短棍似乎是他平时盘玩的把件,但对于江湖中人来说,这根短棍也可以是一件独门武器。
这位老镖头虽神态悠闲,但浑身上下却自然而然地散发着一股威严之气。虽说大厅空旷,两边有不少座椅,但外面的人显然宁愿在院中站着、蹲着,也不敢在大厅里放肆,打扰这位老镖头的清静。原来,这位老镖头便是这家镖局的主人,现江湖人称“老金杆”,若是问起此人真实姓名,倒是识者稀少,大多只知道此人姓金。
听说老金杆少年遇名师指点,练得一身好武艺,其中最拿手的是刀法,其年轻时常背负着一口大刀行走江湖,行侠仗义,鲜有对手。到了中年,他也娶妻生子了,为了养家糊口,安顿家中老小,其便投入镖行当起了镖师。五年后,因护镖有功,他当起了镖头。再过三年,其便又自立门户,开了这家大兴镖局,成了镖局的老板兼总镖头。
若论武功,据说老金杆早年就已经是江湖上一流的高手了,他最厉害的武功当是“三十六路天罡刀法”,此刀法威猛刚烈、迅捷凌厉,当年不知有多少劫匪大盗成为他的刀下鬼!
后来,老金杆觉得此刀法杀气过重,每每出刀便难免沾上血腥,轻则使人皮开肉绽,重则致人残废,甚至夺人性命,未免有损上苍好生之德。再说行镖之人事事皆宜留有回旋的余地,若每每与人结下解不开的梁子,着实大为不妥,路会越走越窄。况且进入太平盛世后,真正穷凶极恶的劫匪大盗已渐渐绝迹,走镖路上时常要应付的大多是一些当地的地痞流氓、车匪路霸等,这类人无非是占着地头熟悉索要些好处而已,对付这类人犯不着、也不适宜动刀枪,只能恩威兼施,若是得罪了这类人,下次再经过他们的地头时,就难免会生出一些纠缠不清的是非来,磕磕绊绊,让你有力无处使,得不偿失。因此,老金杆便有意另学一门必要时既能结合刀法使用、又能克敌制胜、且不伤和气的武功。
再后来,在一次机缘巧合中,老金杆有幸向一位高人学了“短棍狙击术”这门武功,于是他便弃刀不用,而是用手中的短棍替代,走镖时大刀就放在身侧的镖车上,以备不时之需。
短棍便于携带,随便往腰间一插即可,不过棍体短小,跟大刀相比,终究威力大减。然而,久而久之,老金杆的短棍狙击术已是熟能生巧,他干脆把短棍狙击术与自己的点穴手法结合起来,形成了短棍打穴功夫,这也算是研创了一门新武功,不仅使短棍狙击术更加精妙,又可以弥补短棍威力上的不足。
又久而久之,老金杆的短棍打穴功夫已是炉火纯青,手中的短棍不知制服过多少打镖车主意的不法之徒,因此已鲜有人见识过他原先的刀法。于是,江湖上一些整天爱谈天说地的无聊之徒,见他时常棍不离手,就如同连在手上的一把杆子,因此便送了他一个无聊的名号:“鬼见愁老金杆”,简称“老金杆”。
“老金杆”这一名号算不上高雅,只是再久而久之,此名号越叫越响亮,江湖上的劫匪大盗一听“老金杆”这三个字,便不敢打镖车的主意,只能望镖兴叹,免得自讨没趣。因此,老金杆听闻别人在背后送了这样的一个名号给他,刚开始只觉得无聊,但渐渐地也乐意接受“老金杆”这一称谓了,毕竟手中的短棍已成为他武功、身份以及江湖地位的象征,有时路上遇到纠葛,只需把手中的短棍亮相一下,就可以令对方知难而退,其中省去了许多麻烦。
老金杆当年不把自家镖局开设在长安城内,而是开设在此小镇,可谓是独具慧眼。因为此地离长安城不到二十里的路程,快马一个来回不过一顿饭的工夫,更重要的是此地位于长安城与中原之间来往的主干道上,是长安城往东的第一站,而且此地就他这么一家镖局,无人与之竞争。因此,经过多年的刻意经营,他的大兴镖局已可以与长安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镖局比肩。
此时,老金杆半眯着双眼,往事一幕幕在脑子里闪过,想到自己当年豪情壮志,勇闯江湖,挣下了现在这份偌大的家业及响遍江湖的美名时,脸上不禁流露出一丝得意之色,一手拿着短棍,在另一只手的掌心上轻轻地敲打着。
但此时庭院中的阵阵大呼小叫,还是打断了老金杆的思忆。院中的镖师、趟子手等正围着一位十七八岁的少年,在兴高采烈地谈论些什么,只见那少年形容俊俏、气宇不凡、穿着华丽,在人堆中如鹤立鸡群,是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那少年正是老金杆视若心肝宝贝的独子,街坊邻居皆称他为“金公子”。
老金杆远远地望着自己的心肝宝贝,眼中充满了无限怜爱之色,但他的爱子多少还是让他有些懊恼:“犬儿的练武资质虽然不错,又经我尽力点拨,但他总是年少轻狂,平时又有点袴纨之气,只仗着悟性好不肯下苦功、狠功,所以当下只能勉强够上江湖的二流高手。况且,他平时受众镖师、趟子手等前呼后拥,遇事总有人维护周全,实际江湖经验甚少。按他现在的年纪,最好独自到外面闯荡一番,长长见识,好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但我又放不下心,怕他吃大亏,只好每次出镖都带在自己身边。”
但老金杆回头一想:“谁不曾年少轻狂过?当年我自己差不多也是这个年纪的时候,武功也一样好不到哪里去。况且以犬儿现在的武功,在年龄相仿的少年英杰中,据我所知,虽不能数一数二,但也已算是比较拔尖的了。等我再狠点逼他用功,再过些年头,他也必能成为人中龙凤!”
老金杆正想着,外头突然跑进一名趟子手来,也不在院中驻足,慌慌张张地便直接跑进大厅里,然后单膝跪在他面前,呈上一张折纸,低声报道:“报总镖头,王飞虎那边又有事了!这是刚才在外面的围墙上发现的,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贴上去的!”老金杆伸手接过,抖开一看,只见纸上歪歪斜斜写着两行大字:“金老板,请您于明日未时一刻,到街西尚实饭店一会!”落款是:“王飞虎,四月十五日。”
老金杆看罢,不由心头震怒,火冒三丈:“那王飞虎显然是在公开叫板!他不命人前来送个信,或下副帖子,就直接把这张邀请函贴在外面的围墙上,摆明了是想要把此事弄得人尽皆知,好招呼大家来看热闹。如此这番,大有羞辱我老金杆之意!”再看纸角残存的浆糊,都已经完全干透了,看样子贴在墙上已有些时候了。见此情形,老金杆不由怒骂道:“混账的东西,你们都是干什么吃的?人家都已叫上门来了,你们怎么到现在才发现?”那名趟子手诚惶诚恐,支吾了半天,答不出个所以然来。
……
却说这王飞虎是何许人也?其实他与老金杆已是旧相识了,老金杆来到镇上开镖局时,这厮还只是这条街上的一名小混混而已,如今十年过去了,现在算来,这厮也不过仅二十五的年纪。
原来,王飞虎乃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从小父母双亡,幼时便由族人轮流供养,所以他是靠吃百家饭长大的。由于缺少管教,他从小便在街头上混日子,学会了一些坑蒙拐骗、巧取豪夺的小勾当。不过,街坊邻居怜其父母双亡,虽误入歧途,但无非是为了填饱肚子,本质还不算太坏,骂是没少骂过,却也少有真心与他计较的。
虽说王飞虎年幼时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倒也很少挨饿,几年下来,竟渐渐长得筋骨强壮、肌肉横生,又虎头虎脑,力大无穷,块头也比同龄的少年高大不少。后来,王飞虎又向一位武师学过几手功夫,街头上的其他小流氓没少挨过他的拳脚,便都臣服于他,以他为尊,他也借此拉帮结派,在镇上横街霸市起来。不过,街坊邻居反而觉得,有王飞虎约束住那帮小流氓,一切按江湖规矩来,倒也不算是件太坏的事,至少总比放任那帮小流氓胡作非为好,而他对待街坊邻居也很懂得把握分寸,从未做出过分的事来。
当年老金杆初到此地开镖局时,王飞虎这厮倒也识趣,并未找过茬,只是有事没事常常上门磨蹭一番。刚开始,老金杆对他也是恩威并施,想拉拢他,或给点小甜头打发他。
但王飞虎似乎并不在意这些,也从未与局里的镖师或趟子手有什么过于密切的交往。有时,有他在的时候,就像是镖局里多了一位闲人看客而已,再无其他。多次皆是如此,众人便都习以为常了,以为他只是闲极无聊,来此消磨时间、打发时日的。不过,越是这样,老金杆反而越摸不透王飞虎的心思,只觉得他这般行为有些怪异!
再后来,王飞虎外出几年不知干什么营生去了,直到五年前这厮才又回到镇上,并且从外面带了两名兄弟回来。老金杆听别人说起过这对兄弟武功了得,但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心甘情愿、死心塌地跟随在王飞虎左右。几年未见,王飞虎已长得五大三粗,并且留了一脸铁丝般的短须,显得非常威武雄壮。
王飞虎回来后,召集了原来的那帮人马,不过这次他却未再横街霸市,而是对街坊邻居表现得极为热情友善加好礼,甚至为自己以前的胡作非为赔礼道歉、表示悔过等。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街坊邻居便都不再计较前尘往事。
王飞虎召集了原班人马后,整天也无所事事,只是聚在一起练武,一些吃喝拉撒大多由他应付,显然这几年这厮在外面发了些横财。
若仅是如此,那倒也罢了!然而,王飞虎回来数月后,某日便敲开了大兴镖局的大门,提着一份大礼向老金杆问好。这厮终究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大礼自然不是好收的,他这次登门拜访的主要目的竟是要和老金杆商议入伙镖局的事。老金杆自然是满口推托之词,百般拒绝,自己多年的奋斗,靠刀头舔血闯下路子、挣下的家业,原本已可以独享的好处,现在他人怎能不劳而获,平白无故地就上门来要分一杯羹?
之前也有不少当地有权有势的大人物,见大兴镖局生意兴隆,便想暗中入股,坐等分红,但老金杆宁愿多花些银两打发掉,也不愿别人插手镖局里的事。王飞虎见入股不成,便提议合开一家分局。但老金杆仍是不肯,他当然明白,若是与王飞虎合开一家分局,自己照顾不来,到时只能交给王飞虎经营管理,那结果必定是拿白花花的银子给王飞虎作嫁衣裳,而且,最终恐怕还会变成养虎为患!
老金杆的态度十分坚决,众镖师也不忘在一旁数落一番,王飞虎见状,只好悻悻离去。谁知又没过多少时日,王飞虎便在街西租了家小院子,像模像样地开起了一家小镖局,名号就叫“飞虎镖局”,那招牌、服色、家什、马车等一应俱全,显然这厮对这件事谋划已久。
老金杆知道后,也不禁暗叹王飞虎表面粗犷,其实心机很深!不过,一开始他还是对王飞虎的小镖局嗤之以鼻,根本不放在眼里,并且十分肯定地认为,这厮的小镖局经营不到个把年头,便要关门大吉。
但王飞虎毕竟还是有些本事,其手腕圆滑,总能攀上官府中人或结交一些客商,因此人脉渐广。而且每次接镖时,他总是兴奋异常,又热情豪爽,把胸脯拍得“啪啪”响,显得信心十足,对于有疑虑的的客商,他甚至可先付全额担保,于是慢慢地接了些零星的小单子。就这样,转眼两三年便过去了,他的小镖局竟还是勉强维持了下来。
不过,刚开始还好,王飞虎的小镖局与老金杆的大镖局生意上各做各的,虽是同行,但各自的门路不同,所以并未给老金杆的大镖局造成影响。
但从去年开始,王飞虎便开始拉拢大兴镖局的一些常客。这些常客手头上货源丰足,长年不断,且基本都是一些大客户,虽说他们以前一直都是请大兴镖局护镖,但大家都是生意人,在商言商,与老金杆并谈不上有什么真正的大交情,只要有足够的担保,请哪家镖局护镖都一样,况且他们也耐不住王飞虎三番五次的盘磨粘缠。再说,恰逢太平盛世,行镖路上要应付的无非是一些地痞流氓之类的小角色,真正的劫匪大盗难得一遇,一路上与其说是在护镖,倒不如说是运送货物居多。因此,王飞虎的小镖局竟然还是抢走了几张常客的镖单,而且一直干得顺风顺水,大有渐渐兴旺之势!
老金杆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终究也是无可奈何,生意上的竞争本属正常,王飞虎的做法虽有些不地道,但毕竟还没坏了明面上的规矩。不过,老金杆本人尚能暂且隐忍,但他手下的那些镖师及趟子手却并不全都这么看,他们认为王飞虎明摆着就是有意对着干,虽然刚开始还好,那些镖师及趟子手只是背地里口头发泄一下怒气而已,毕竟强龙不压地头蛇,双方相安无事为好,只是积怨既久,有朝一日难免会当面爆发出来。
终于,就在前天傍晚,大兴镖局里的两位镖师在一家酒楼上小酙,刚好王飞虎手下的三名小跟班也来这里买醉。几杯热酒下肚,那两位镖师便有意无意地开始挑衅对方,王飞虎手下的人从来都是他们招惹别人惯了,哪经受得住别人一言半语的挑衅,于是便借着酒劲上前大打出手。但那三名小跟班毕竟只会些花拳绣腿,怎么敌得过那两位武功高强、经验老到的镖师,因此,扛不住三五招,便被打得脸青鼻肿,落荒而逃。
老金杆是到了昨天早上才知道此事的,他对那两位镖师训诫了一番,便趁着王飞虎还未找上门来,赶忙准备了一份大礼和跌打膏药,命两名亲信送至王飞虎门上,并传话它日定当亲自登门赔礼道歉。但老金杆差去的人,去的时候是活蹦乱跳地去,回来的时候却是遍体鳞伤躺在马车上奄奄一息地回!
原来,老金杆的那两名亲信敲开飞虎镖局的大门并说明来意后,里面的人只说王飞虎不在家,便把他们迎进院内,然后又突然关上大门,一涌而上把他们俩按倒在地。老金杆的那两名亲信虽武功高强,但因寡不敌众,且冷不丁地便被按住,所以毫无反抗的机会,于是他们俩直到被打得趴在地上爬不起来,王飞虎手下的人才到街上叫了辆马车,把他们俩连同带去的东西一并送了回来。
老金杆见自己的两名亲信被打成这样,不由心头大怒!若是在当年未成家立业时,他非背上大刀找上门去,把王飞虎手下那一帮人砍得哭爹喊娘不可,但现在毕竟有家业在身,且又是同一条街的,冤家宜解不宜结,因此当时他想:“此事若能就此作罢,也就算了,但恐怕王飞虎那厮仍不会善罢甘休!”果然,今天王飞虎便来下了约。
此时老金杆心里犯了嘀咕:“按说双方都有吃亏,虽然己方的人伤得比较重,但理气上已然算是扯平了,此事可以到此为止了。但现在王飞虎又来下约,不知他这回葫芦里卖的又是什么药?”
……
街西的尚实饭店,在镇上也算是一家比较大的饭店,大厅宽敞明亮,只是摆设有些简单,饭菜经济实惠,迎送的大多是一些普通食客。不过,就算是客人只点些常见的菜肴,这家饭店的厨子照样用心,且能把简单的菜肴做得别有一番风味,因此颇受广大食客欢迎,时常顾客盈门。
其实这家饭店以前也有过门庭冷落的时候,现在之所以生意兴隆,并非掌柜的经营有方,而是因为三年前店里换了位新主厨。时间一久,街坊邻居的明眼人都看了出来,那位新主厨才是饭店主心骨,熟客全都是冲着他一手好厨艺来的,只要他把手上大勺一扔,饭店的熟客便会跑光。
老金杆收到王飞虎贴在围墙外的邀请函后,第二天正午,他先召集手下重新交代布置一番,等到了未初,便率众一路向尚实饭店走来。原来,他已算准了时间,这时候出发,可刚好在未时一刻到达尚实饭店,他自有一番考虑:“若是来早了,显得有些心虚;若是晚来了,又显得有些无礼!虽然自己心里并不这么想,但却不能让别人也不这么想,因此,还是刚好准时到达最为适宜。”
等老金杆率众到达尚实饭店时,门外早已围了一大堆准备看热闹的街坊邻居,他一进门,就看到王飞虎已带着一帮人马在里面喝闲茶,也许是他们离饭店较近,所以先到了一会儿。本来王飞虎等人正在那里大呼小叫、谈天说地,见是老金杆来了,便都安静下来。
老金杆一脚刚踏进门,就赶忙抱拳打招呼道:“王老弟,让你久等了!是不是我这老金杆来晚了?”他虽称王飞虎为老弟,但显然不是真心有意拉近两个人的关系,纯粹属于客套话,让王飞虎不好先发作,同时,他虽称王飞虎为老弟,自己却也不敢妄称大哥。
王飞虎正一手端着茶杯,神情木然,若有所思,也许是没想到老金杆会亲自来,而且来得这么准时,更没想到老金杆一来就这么客气,所以一时没反应过来。等他回过神,方放下茶杯,缓缓抱拳回道:“金老板挺守时啊!您并没有迟到,是我来早了。”其实,比起“王兄弟”之类的称呼,他更喜欢被称为“飞虎兄弟”,毕竟天下王姓之人多的是,但以飞虎为名的却鲜见。
老金杆见状,便直接道:“不知老弟您今天约我来,是要谈前两天的那档子事,还是另有它事?”王飞虎呵呵笑道:“也没啥事,今天只不过是想请您金大老板过来喝杯清茶、谈谈心而已。前两天的事既然都已经那样了,顺便问问您是否肯就此作罢,双方互相道个歉就算过去了,还是您另有其他意见?”又道,“金老板那边请,这天气挺闷热的,容易上火,先坐下来喝杯茶慢慢再叙吧!”
没想到王飞虎会这样说,似乎这次会面他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前两天的那档子破事。因此,老金杆暗付道:“也罢,前两天的事若王飞虎坚称‘自己当时确实不在家,并不知情,都是手下的人不懂规矩,胡乱出手伤人,我定会好好教训他们一番!’等云云,我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而对于两家镖局生意上的竞争,可不能就这么算了。王飞虎的做法虽然过分了点,但他并没有坏了明面上的规矩,因此还得慢慢地不愠不火地跟他理论,以免有以大欺小之嫌,否则有理也变无理!”于是他回道:“那就多谢了,让王老弟破费了!”王飞虎道:“哪里哪里!一点茶水而已,不成敬意,让您见笑了,请坐!”
老金杆突然又想到:“王飞虎此番请我过来喝茶,即便无一事可谈,但在外人看来,等于他可以和我平起平坐了,这厮的心思也太深了!不过,既然来了,就要把理占回去,面子上还得比他大才过得去。”
尚实饭店大厅里,王飞虎的一帮人马早已占据了东边敞亮的桌子,老金杆和众镖师及趟子手只好到西边的桌子落座。但金公子一时还站在客厅中央,对着王飞虎等人扬眉瞪眼,似乎想说些什么,老金杆见状,赶忙挡在他面前,使了个眼色。金公子虽仍愤愤不平,但被他父亲一把强拉了过去,只好先找座位坐下。
此时,有不少街坊邻居远远地站在饭店大门外,不时地往里面探头探脑,他们是听到消息后壮着胆子来看热闹的。而饭店大厅里,除了王飞虎的人及店里的掌柜、伙计外,其他客人早已走光了,但就在西边上方的主桌,偏偏还有一位少年,正大模大样地坐着吃面,一副若无旁人的样子。
老金杆等人正在找座位,见那少年如此托大,虽很是碍眼,但饭店又不是他们家开的,也不好赶那少年先走,只是觉得那少年怎么这么不知趣,好没眼色!老金杆不愿放弃主桌到下面去落座,便拉着金公子和另一位老镖师与那少年同桌,另一方面,他也有意要观察一下那位少年,看看他是哪一条道上的,是不是与王飞虎有关?
只见那少年的年龄和金公子相仿,身量也差不多,容貌之俊俏,似乎也不在金公子之下,只是其一身粗布麻衣,风尘仆仆,又兼神情内敛,与金公子的雍容华贵、容光焕发一比,气势便被盖了下去。
此时那少年只顾着埋头吃面,对老金杆等人的到来视若无睹,其身旁放着个包袱,包袱中还插着一把剑,剑柄及一小段剑身露在外头,那剑倒是不错,看样子是把好剑,只是有些古朴,又布满锈斑,刃口圆钝,像是已长年未打磨过似的,刃不伤手,也未配鞘,缠绕在剑柄上的防滑鲛鱼皮绦,已被磨损得破旧不堪,也不知是被使用过多少次,又多久没更换,才以致如此的。看来那少年也是江湖中人,金公子见他的宝剑竟如此形状,脸上不由露出鄙夷之色。
饭店掌柜的躲在柜台后面,呼喝伙计们伺候周全些。几名伙计中,有位端茶送水的小姑娘,正值十六左右的妙龄,模样还不错,金公子等人也时常见过,也曾打听过她芳名与身世,知道她叫陈莹,她父亲就是这家饭店的主厨,三年前父女俩来到此地谋生。
那陈莹的姿色宜人,而且有一双清澈明亮的大眼睛,更是增添了几分可爱,虽荆钗布裙,一身店小二装扮,但还是吸引了不少少年公子的目光。金公子也早有几分爱慕之心,只是苦于平日父亲管教甚严,不敢明目张胆地拈花惹草,况且都是一条街上的,街坊邻居人多嘴杂,他自己也不好意思放下身段与颜面去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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