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8.第268章 这小子来真的啊?
第268章 这小子来真的啊?
就这么短短几个字,他就结结巴巴的说了好几秒钟。
此时陈亮的心里防线彻底崩溃。
他知道自己绝对过不了这项检查。
强大的精神压力下,他扛不住的招了,“我没有精神病。”
“都是我妈,他说这样我才会没事。”
不仅招了,还把他妈也供了出来。
大孝子!
苏阳见状,微微一笑,“魔都到这里将近两千公里。”
“他们想来也没这么快,是吧。”
苏阳这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
好一会才反应过来。
合着就没有专家?!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
这是正经的辩护律师吗?怎么这么多骚操作。
不对,他没有律师资格证。
关键是这好像并不犯法。
不然叶律师早就提出抗议了。
确实,这不犯法。
知道这一点的叶律师只能对着陈亮无能狂怒,“你是猪吗?”
“直接说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蠢哭了!
被这么一吼,陈亮也反应过来,他气得大喊道,“法官,他诈骗。”
陈亮做梦都没想到,有人居然敢在法庭上搞诈骗。
太可恶!
面对陈亮的指控,审判长无奈的揉了揉眉心。
原告辩护人的行为虽然不厚道,但并没有触犯到法律。
人家就这么一说,他就什么都招了。
这怪谁?
“被告请冷静!”
“诈骗的定性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受骗人遭受财产损失的行为。”
“由于没有对你造成任何财产损失,他也没有任何收益。”
“所以你控告他诈骗,不成立。”
顿了顿,审判长又说道,“不过这种行为有违道德。”
“伱可以强烈谴责他。”
审判长的话差点气得陈亮一口老血喷出来。
谴责有个屁用。
不痛不痒的。
“对对对,我没道德。”
“你们谴责我吧。”
本来就已经够生气了。
又听到苏阳冒出这么一句。
直接把他气得剧烈咳嗽起来。
那架势,好像肺都能被咳出来。
此时的叶律师也没好到哪里去,他只觉一阵头晕目眩。
从兜里掏出两颗降压药吃下后才感觉好一点。
别人打官司要钱。
他打官司要命!
“笑拉了家人们,苏阳三言两语就把这局给破了,没有精神病就得办他!”
“苏哥再发挥发挥,指不定还能给他气成精神病。”
“哈哈哈,我从来没见过被告被气疯,被告律师被气的要吃药,连法官都气得牙痒痒的官司。”
“被告律师:带不动,根本带不动。”
“苏哥用行动在诠释,没有道德就绑架不了他,好好好。”
“解气了,痛快。”
“.”
直播间里的网友笑做一团。
现场的倒是收敛一些,没有发出大笑声。
但是仔细一看,很多人的肩膀都在剧烈抖动。
想必是憋笑憋得很痛苦。
而关注这场官司的人,除了一些网友,还有一些法律圈的从业人员。
跟苏阳有过一面之缘的张律师就是其中最上心的那个。
刚才他还说苏阳做事太强势。
现在看到他还敢在法庭上这么干,成功的再次被创飞。
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震惊之余,他也在跟同事议论此事。
“即便是没有精神病,想要让被告被判十年也很难。”
“是的,只能说胜诉的几率会大一点,但达不到十年的标准。”
“你们别忘了?被告还是未成年呢,这意味着什么大家都清楚吧。”
“现在这个局面已经非常不错了,我们刚开始看的时候,可没人认为会赢。”
“这小伙子,他会成法援部的招牌。”
“一战成名,估计很多律所都会朝他抛去橄榄枝,我们这边怕是留不住啊。”
“没事,从我们这里走出去的,面上也有光。”
“.”
回到庭审现场。
网友以为苏阳已经胜券在握了。
可他自己却知道,还有硬仗要打。
才摘掉一块免死金牌,他还有别的护身符。
此时的苏阳浑身都散发着战意,让暴风雨来得猛烈些吧。
与苏阳的越战越勇比起来,叶律师就显得没那么好。
特别是的这时手机还震动了下,他直接被吓了一哆嗦。
正常情况下在法庭上是不能看手机的。
可他现在心烦意乱,想着是不是和案件相关的事找他,于是就偷偷看了一眼。
不看还好,看完后的状态比刚才还不如。
短信的署名是刘芳。
“如果我儿子有事,我就把你跟我的那些事发给你老婆。”
就这么一行字,愣是把叶律师看得满头大汗。
没想到平日里的风流韵事竟成了架在他脖子上的刀。
他无奈只能硬撑着回了四个字,“不会有事。”
然后就把手机直接关机。
他虽然回了不会有事,可他却明白现在形势已经不容乐观。
大顺风成了大逆风。
想要完全脱罪怕是不可能了。
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把陈亮送进少管所,只要不被判刑,什么都好说。
这在这时,审判长也朝他问话,“被告律师,被告的精神鉴定报告系作假一事。”
“你怎么说?”
身为被告律师,这事他绝对是知道的。
可知道还把证据呈上来,简直就是藐视法律。
也在这时,审判长猛的想起之前苏阳提出的四个诉求。
第一,把被告送进去。
第二,把被告他妈送进去。
第三,把被告律师送进去。
以现有的证据来看,这三个人确实已经够资格进去踩缝纫机了。
第四
审判长倒吸一口冷气。
他也开始慌了。
这小子来真的啊!
审判长本来还想捋捋自己会有什么把柄被抓住。
可还没等他细想,就被叶律师的声音打断。
“审判长,没有进行证据的核实是我的疏忽。”
“对于这一点我无话可说。”
“但是,对于原告要求判处我方当事人有期徒刑十年,我仍有异议。”
“根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未成年若构成犯罪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我的建议是,将我方当事人送入少管所,让他接受教育,重新做人。”
少管所不比监狱。
进去了想要出来容易很多。
既然刑罚不可避免,那去少管所绝对是最好的选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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