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九百九十四章 悠闲时光(二十八)
提姆的确是有信息敏感性的。
在从杰森那里了解到农场聚会的主厨是个颇有名气的粤菜大厨之后,他就去查了一下原本席勒所在的那个心理诊所的位置。
其实也不用查到具体位置,毕竟之前席勒提到过地狱厨房,这应该是某片区域的统称,在网上就能找到布鲁克林区的地狱厨房在哪里。
锁定地狱厨房的位置之后,提姆就发现,这一片虽然可以称得上是贫民窟,但其实只是混乱,因为金并的存在,这里的消费水平不低,有不少有名的餐馆。
其中有一家中华酒楼很受老饕们的欢迎,许多知名的美食家都去品尝过,这也是金并手底下的产业,甚至是他最赚钱的一家酒楼,传闻中扛把子的大厨正是金并花大价钱从香港挖过来的。
这家酒楼位于地狱厨房的东南侧,虽然不知道心理诊所具体位于哪里,但是整个地狱厨房也不大,开车十几分钟就能转完,不论席勒当初住哪里,这肯定都是离他最近的酒楼。
提姆看了这家酒楼的谷歌评价,发现从两年前开始,酒楼的评价就急转直下,很多繁体中文翻译过来之后都是在说主厨绝对换人了,很多菜做得都不正宗了。
这么有名的大厨不可能没有工作,更有可能是跳槽了,那么会不会他不在酒楼工作而出来单干了呢?
提姆觉得很有可能。
如果席勒也是这位大厨的粉丝,那他搬去阿卡姆疗养院本来就很久吃不上好吃的,偶尔回一趟地狱厨房,发现自己喜欢的厨子还跳槽不干了,肯定是扼腕叹息,捶胸顿足。
那么不论这次农场聚会雇佣的到底是不是那位大厨,席勒肯定不会错过这么有名的粤菜厨师的宴席,这大概就是娜塔莎说他一定会去的理由。
提姆其实完全理解不了这种行为,不就是一道菜吗?能好吃到哪去?吃饭是为了活着,要是能靠营养针活下去,提姆不介意给自己扎两针。
他们开车往席勒租住的住处去,这次终于没那么远离市区了,是在前往爱之农场的必经路上,这里勉强称得上是洛杉矶的郊区,席勒租了一间富人区的小别墅。
刚进入别墅区,提姆就感觉到有些不同,这里的别墅好像不是美国常见的那种,席勒解释道:“这是日式别墅,和美国别墅主要的区别是它们运用大量木质结构,不论是房屋的地面、墙壁还是家具,都是实木的。”
帕米拉左右回头,发现还真是这样,整个小区所有房子的围墙都是木质的,房子比较低矮,房檐很大,大门上面挂着樱花装饰的门帘,小区的绿化也是一些这边不太常见的东方树木,还有一些石质的小凉亭和灯笼,确实有些像日本电影里面的场景。
“你不是有中国血统吗?我听说中国人最讨厌日本人了。”提姆说。
然后他竟然听见席勒笑了一声,这笑声就有点类似于做梦梦到自己中彩票在睡梦之中偷笑出声。
席勒咳嗽了两声说:“你这是刻板偏见,而且是上个时代的老古董思想,现在这个年代的中国人都认为,日本文化还是有不少可取之处的。”
提姆半信半疑,他可不是那种接受快乐教育的傻蛋,他对世界各国历史门清,中国人这辈子都不可能……
他刚打开短视频软件,这软件就好像是听到他说了什么似的,弹出来的第一条视频就是沉痛缅怀,深切悼念,理性分析,积极维护……
点开底下竟然还有一堆简体中文附和的。
提姆好像忽然明白了些什么,他拿出谷歌一顿查,然后他终于明白了简体中文互联网会是这样的态度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四个字——“死者为大”。
提姆再仔细一查,好家伙,这个“新上都国”是怎么回事?历史上有这个国家吗?
就在提姆查资料的时候,车子已经到了,车子停在了一处院落的门口,席勒刚下车,马特就走过来给了他个拥抱。
马特转身打开门帘,史蒂夫正抱着胳膊靠在庭院的柱子上,杰森在旁边摆弄着炭火。
“你们怎么来了?”席勒问道。
“我邀请他们的。”马特笑了笑说:“这次我可弄到了不少好货,怎么能没有啤酒呢?”
提姆也下了车,走进去之后就发现这庭院别有洞天。
和美式别墅喜欢弄草坪不一样,这别墅院子里都铺了石板的地面,只有左侧有一小片装饰用的草坪,右边有个凉亭,有餐桌和烧烤架,再往里面走,竟然有温泉池。
“洛杉矶有温泉吗?”帕米拉挠挠头。
提姆当然知道,美国西海岸坐落在环太平洋地热带上,地热资源很丰富,是有温泉的,洛杉矶附近也有不少温泉度假村,但是确实没听说过日式温泉别墅区。
“这是最近新建的。”席勒说:“开车过来的时候,你们看到的另一片建筑就是个度假村,而这里是度假村的住宅区,你们也可以理解为私人温泉度假屋。”
“这家伙真是太会享受了。”马特摇了摇头说:“我很久以前在泰国的时候也租过这样的度假屋,但是没有这么宽敞,价格也很贵。”
“你住的可能是遗留下来的文物,但这个不是,这是新造的。”
席勒又笑出了声,史蒂夫摇了摇头说:“之前我在旧金山那边泡过温泉,感觉还不错,听说夏天的时候也可以去山谷里泡矿泉,我觉得那会更有意思的。”
提姆和帕米拉把买的食材拎了进来,帕米拉去挑选和清洗蔬菜,提姆跟在史蒂夫的后面问:“日本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个近代战争史大威力武器使用失误。”史蒂夫显然不怎么愿意谈这事儿,他说:“但就算是我,也很难提及无辜这个单词,你还是别多问了。”
提姆只好接受了这个事实,但既然是二战前后发生的事,他纠结真相也没有什么意义了。
跟着史蒂夫走了过去,他们才发现餐桌上已经摆好了许多盘子,上面是新鲜的生鱼片,有蓝鳍金枪鱼、法罗岛三文鱼、蜜柑鲷、马粪海胆、生蚝、赤贝、兰花蚌,还有鲟鱼籽和龙虾,隔着这么远都能闻到一股浓郁的鲜甜味。
提姆吞了吞口水。
其实他真还挺爱吃海鲜的,主要是喜欢吃各类虾蟹,不过欧美处理虾蟹的手法一般都是焗,就是把各种海鲜淋上奶油之类的酱汁放到烤箱里烤,但偏偏提姆又不爱吃很腻的东西,喜欢清爽的口感,他偶尔也会去各类日料店解解馋。
马特弄来的这些刺身一看就是好货,蓝鳍金枪鱼大腹色微红,雪花纹根根分明,脂肪在灯光的照耀下泛出油润的光泽,来自丹麦法罗群岛的三文鱼的橙红色比其他产地的更浓艳,白色的脂肪纹路更宽,肉质也更柔软。
蜜柑鲷鱼如其名,鱼肉会有一股蜜柑的香气,马粪海胆常被称为舌尖上的热吻,带有其他所有海产品不具有的香甜气息,硕大的珠玉蚝泛着珍珠般的光芒,贝类和蚌类的刺身都像一朵朵刚开放的花,呈现红黄橙等鲜艳的颜色。
史蒂夫带来了自酿啤酒,从啤酒的色泽能够看出来用料扎实,口感也偏醇厚。
除了这些生食之外,还弄了烧烤炉,可以用来做烧烤,席勒也去厨房里准备热菜,似乎是做炒蔬菜和烤鱼。
忙活了半天,天都快黑了,菜终于上齐了,除了刺身之外,还有好几道粤菜,主要是以鱼和排骨,以及清炒时蔬为主,烧烤是肉类的大头,有非常经典的美国彩椒牛肉串、碳烤牛仔骨、黑胡椒羊肋排等等。
菜林林总总的摆了一大桌子,几人倒上啤酒,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干杯之后就地开吃。
提姆对于蔬菜和肉都不太感兴趣,主要是海鲜,但他也接受不了芥末的味道,所以吃刺身只蘸盐或者酱油,席勒和马特则是最传统的那种吃法,配上粗磨的山葵酱和酱油。
史蒂夫以及杰森都是很传统的美国人,顶多也就吃吃龙虾和生蚝,对生鱼片不感兴趣,两人猛猛干肉,比巴掌都大的牛仔骨上面的肉一口就没了。
别看帕米拉是植物的代言人,她吃起植物来也是毫不留情,炒蔬菜、蔬菜沙拉和水果沙拉大部分都是被她给吃了,而且比起热菜,她更喜欢凉菜,哪怕现在已经快要入冬了。
当然他们也在边吃边聊,但是话题太大,总是在说地球如何,三大帝国如何,各个星系又怎么样了,其他宇宙来的三个孩子基本都插不上话。
提姆本来还想从他们的对话当中获取一些信息,但是酱油对他来说有点咸,导致他猛灌啤酒,他又不是杰森那种街头烧烤战士,和小丑拼酒都能留到最后的猛男,没喝几杯就晕头转向了。
到最后所有人都有点喝多了,还算清醒的席勒把提姆扶回房间,消化掉不少酒精的史蒂夫则负责马特和帕米拉,杰森其实没怎么醉,但他肉吃多了有点消化不良,也回房瘫着了。
直到躺到床上,提姆还是满嘴海鲜的鲜甜味,他不得不承认,偶尔来这样一次还是不错的。
第二天清晨,提姆又是被喧闹声吵醒的,他迷迷糊糊的站起来,透过窗子往楼下一看发现,几个人围着温泉池子研究怎么放水。
转头一看,现在才早上6点,这个宇宙的人作息怎么都这么健康,提姆有些无语地把自己扔回了床上,但很快又被一阵饭香味给弄醒了。
他听到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是的,它叫秋秋,是瑞秋给它起的名字,才刚刚两个月大呢,是不是很可爱?”
提姆猛地坐了起来,妈的有智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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