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我才没有逃跑
破旧腐烂的木门发出“咯吱”的声音。
跟着一抹娇小的人影从门后走出来,当看到罗大刀的刀尖正冲着自己时,吓了一跳。
夸张地扶着门:“呃,罗哥,你这是……”
话还没说话,又看到茅房门口一大群人,吓得小脸通白,而后由白转红,最后变为愤怒。
那情绪层层叠加,先是惊讶,随后是害羞,最后转为愤怒。
离她最近的罗大风感受最为明显,那种少女被人堵在茅房门口的惊讶,害羞,以及最后愤慨的情绪转变。
简直像是一把批判的利刃,直捅他的心间,就算他平时道德水准没那么高,此时都有些无地自容了。
“呃……林姑娘,不好意思,我不……是她们说你逃跑了,我才……”
罗大风直接把锅甩到了林秀婉和金宣儿身上。
两人看着林诺如也是震惊不已。
林秀婉不敢置信瞪着眼睛,几乎维持不住她千金小姐的风度,紧紧地抓着金宣儿:“大嫂你也看到了吧?刚才那里明明没有人的,怎么可能……”
金宣儿相较于她更冷静了一些,此时已经慢慢收起了震惊,像看鬼一样盯着林诺如。
但却没像林秀婉那样,固执地想要再证明什么,只是别有深意地盯着林诺如看了一会儿。
说:“差爷,我们也是担心堂妹,担心她掉下去了。”
罗大风脸色不太好看:“再一惊一乍地玩弄本官,小心给你们吃鞭子。”
说完,气哼哼地走了。
林家其他人脸上也是难掩失望,似乎林诺如没逃跑,反而是他们吃亏似的。
林诺如从茅房里走出来,故意在林秀婉和金宣儿面前晃一下衣袖:“堂姐,堂嫂,不好意思呀,打扰你们进茅房的雅性,现在你们请吧。”
扑面而来的恶臭,让两人捂着鼻子退了几步。
金宣儿捂着鼻子,勉强地端着长嫂的态度道:“堂姐,你好歹也是沈公子的未婚妻,这一身臭气,你让他脸面要放在哪里?”
林诺如歪头看她,不解道:“我臭,和他面子有什么关系?而且堂嫂,我发现你怎么好像特别在乎我家未婚夫?怎么?有什么渊源?”
她故意说得很大声。
果然,林成风脸色难看地过来,拉过金宣儿,厉声斥责林诺如:“林诺如,你怎么和你堂嫂说话的?道歉!”
林诺如抬起双臂,抱住后脑勺,只以眼角夹了他一下:“一个大堂兄随时能丢下逃跑的女人,哪晨算得处是我的嫂子,无所谓啦。”
说完,便在林成风和金宣儿同时扬起的怒火中,笑嘻嘻地转身离开。
离开的时候,她还故意朝着沈煜尧喊了一句:“未来的夫君,我家堂嫂又提起你了呀,你说你在外面惹了这么多情债,对那个谁谁谁,你可得怎么交代啊。”
本来看热闹的沈煜尧:“……”
未婚妻脑子有坑要怎么治?
看着林诺如扶着林今海走到他身边,他突然凑了过来,鼻子贴着她的脖子用力吸了一下。
林诺如的身体本能地僵了一瞬。
随后一松,促狭地笑道:“怎么?喜欢这味儿?要不你也进去呆一会儿?”
沈煜尧抬起头,鼻尖儿刷过她的脸病,桃花眼角一挑:“娘子,你在里面呆了那么久,早就入味了吧?可怎么被风吹这么一会儿,味就淡了这么多呢?”
林诺如的嘴角微微拉平了一些,转瞬却又扬了起来。
“因为你太有福气了,有我这么一个天生丽质,体香能战胜茅香的未婚妻。”
沈煜尧:“……”舌灿莲花的沈大将军再次败下阵来。
有生以来第一次听说,拿体香和屎香比的女子。
脑子里面的坑还不是统一形状的,简直是千奇百怪!
很快林家人就被万东给他们准备的丰盛晚餐吸引,也就暂时放弃了再找林诺如的麻烦。
一张大木桌子摆在院中央,林家人围成了一桌。
差役们也被安排了一桌。
只有林诺如一家,故意被忘在了角落,而沈煜尧则一副未婚妻在哪儿,我就在哪儿地赖在林诺如身边。
“林兄,那几位也是你的家人吧?为何不请上来一起?”万东看着林诺如一家坐在角落,看起来十分关切同情。
林成风有意给林诺如教训,故意说:“三叔一家说中午的时候吃得太多,吃不下了,他们说心领万兄的好意了。”
万东神情一顿,眼中闪过一抹微不可见的不愉,但很快笑道:“这会和离中午已经有些时候了,哪里会不饿,林兄还是请你的三叔快些过来吃饭吧,不然岂不是显得在下太不懂待客之道了。”
林成风不愿意,可到底万东才是主人,人家想让谁上桌就想让谁上,他也不好太反对。
这时正在往碗里夹肉的林老太太说:“我这二儿子有病,吃不得油腥,更吃不得细粮,吃了我会发病,这病是遗传的,他的两个孩子也不能吃,若是万先生家中有粗糠和野菜便赏他们一些,若是没有,也无妨,他们自己身上也带着野菜的,等下会自己吃。”
当听到这样离奇的病症时,万东脸上竟然没露出半分疑惑之色,只是些微恍然,随后便对自己的老母亲说:
“娘,咱们也不能怠慢了客人,厨房还有些粗食,你且给那几位送去吧。”
那老太太便佝偻着腰朝着厨房去了。
而林家人则得意地看向林诺如他们,林现海更是夹起一大块肉,用力地在嘴里嚼,油沫从嘴角溢了出来,说不出地恶心。
林诺如默默转开头,她怕下一秒自己恶心死。
沈煜尧在一旁盯着万东笑了起来:“娘子,这位万先生可真是热情,而且见多识广,林老太太说那病,我都没听说过,他竟然听说过。”
说完,他看林今海:“伯父当真有那病?”
林今海为人耿直,并没有听出来他在开玩笑,有点尴尬地道:“是不想我上桌,胡乱编出来的。”
沈煜尧:“那我便放心了,我还想着以后请您天香坊喝酒呢。”
天香坊,京城第一楼,据说那里的包间长年都是有人预定的,想得一包间,千金难求。
听这意思,他好像对自己会再回京城十分有信心似的。
不一会儿,林万风拿着一碗玉米面子和着菜汤走过来,像是喂狗似的往他们在前一丢:“呶,万先生心好,赏你们的。”
林诺如半点不生气,甚至还端起碗闻了一口,笑道:“嗯,这个味果然更适合我们,多谢堂兄了。”
林成风不屑地冷笑:“哼,狗也只配吃狗食了。”
林诺如也笑:“是啊,什么样的人配吃什么样的饭,堂兄说的真有道理。”
这时林现海在饭桌上大笑:“哈哈哈,丫头,现在后悔不好好讨好咱们了吧?晚啦,你就吃狗食吧。”
林家人坐在桌子那里得意地哈哈大笑。
差役那边也难得改善,吃得喷香。
只有罗大风没拿筷子,旁边的小刀子不由奇怪:“老大,你怎么不吃?
罗大风看了他一眼,正好看到万东也朝着这边看过来。
他拿起筷子,夹了一个菜叶,放到碗里,把碗放到嘴边,扒了一口。
而林诺如则有意在所有人面前把一碗玉米面子分给了父亲和弟弟,还有沈煜尧。
“爹,云儿,假装吃几口,不要真吃,等下看林家人的反应,他们什么反应,咱们就什么反应。”
林今海和林声云愣住,但两人现在都极为相信她,什么也没问,配合他吃了几口玉米面子。
跟站林诺如也假装吃了两口,随后吐出。
等轮到沈煜尧时,这家伙连手都不抬,只张口:“啊。”
林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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