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可怜的黑狗
苏墨凌在北祁是神一样的存在。
君洛凡,李长卿都名声不小。
从西关到都城不到两个月的路程。
他们不愿打扰百姓,不想发生意外,所以三人分头走,悄悄的走。
他们是从北关走的,北关驻军大将军都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走走什么路线。
可是最值得怀疑的这两个人,一个是苏墨凌青梅竹马的准王妃,一个是三人多年的好友。
云妆对苏墨凌的感情是不容怀疑的。
西旺侯姑苏家对北祁很忠心,世子姑苏荣同三人的关系也不容怀疑。
难道还有第三个人?
就算有这第三个人,要么和姑苏荣很熟,要么同云妆很熟。
可云妆对苏墨凌仰慕和爱意苍天可见,爹娘可见,身边的人都能看得见。
她出身书香门第,一定不会把苏墨凌信中的内容透露给别人,不可能将苏墨凌送给她的衣服首饰送给别人。
姑苏荣前一个集日才见过面,他也不可能那么清楚的知道他们的行程,行程路线是苏墨凌临时的决定。
而且姑苏家一向忠君爱国,不会在他们的地盘做这么低级的事。
什么人能知道他们的行程,有云妆亲笔信,给泾阳县令送信的呢。
“泾阳县地处偏僻,贫穷落后,最近三年,天灾人祸不断,百姓生活很苦。”
“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卖孩子的现象,姚家相比来说,还算过得去。”
“今天我们请衙门官员差人吃饭,顺便看了粮仓,没有多少粮呀。”
“县令说上面已经很长时间没拨粮拨款了,但是每年的皇粮都交了上去”
“我们跟他商量,先开仓放点粮,救急救济贫困山区的百姓。”
“我们跟县会承诺,会给西旺府伊写封信,请他给泾阳县运点粮食来,算是借用。”
西旺候就居住在西旺城,同府尹共同治理辖区,侯爷没有兵权,但有监督参与管理的权利。
李长卿负责后勤,他们驻镇西关时,经常同西旺府,西旺侯打交道。
很熟。
苏墨凌道:“还是我给西旺候写封信吧。”
西旺候的祖上当年追随太祖皇上打江山,立下过汗马功劳。
西旺候在西旺已世袭几代,根基深财力厚。
苏墨凌写好了信,交给掠影。
疾风忙撑开一顶小帐篷,安排他在帐篷里休息。
君洛凡李长卿也去隔壁房间,各撑开一顶小帐篷休息了。
景三公子,和他的小书童老仆人悄悄的呆在最边的,墙上全是窟窿眼的破房子里,看着房顶洒进来的月光,冷的抱住了肩膀。
不停的埋怨:“六表哥真会给我找事儿,他自己找媳妇儿,让我帮他看着!”
“真想不明白,他怎么就看上那个瘦不拉叽,穿的花里胡哨的村姑。”
他今天看到江北雁,身上的衣服已经好少了好几个颜色。
他还是觉得很俗气。
小书童也卷缩在墙角不敢说话。
老仆人道:“公子,可是你非要追着六爷的,你也满口答应六爷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景三公子苦笑道:“我,我也就是说说。不就是在这鸟不拉屎的山里,看着未来的六表嫂吗?我看着就是了。”
他是苏墨凌的表弟,太后的亲侄子。
今年刚刚十七岁,不喜欢读书,就喜欢打打杀杀,很崇拜苏墨凌,前段时间得知皇上下旨让苏墨凌回京,偷偷从学堂跑了出来,跟着传旨宫到了关口。
苏墨凌便让他先走一步,在西旺城等着。
决定给江北雁下聘礼的时,想到了他。
让人给他送信,他快马加鞭,一天一夜赶了过来。
谁知道给了他这么个差事。
不喜欢读书,还让他假扮书生。
这不强是强他所难么?
还装的是太学院书画局的,他一点都不喜欢画画,大头小子都不会画。
不过他向来崇拜苏墨凌,也怕他。
“找我找的那么急,铺盖都没拿,他们倒是占了两个好点的屋子,让我们在这八面透风的地方。”
他噘着嘴看着老仆人,从外面抱来了一堆蒿草。
仆人将蒿草铺开来说:“公子,将就一个晚上吧,明儿我找江小姐,要一床铺盖。”
“再说六爷,君公子,李公子两天后就走了,走了公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似乎也对哦!
先凑合凑合,等他们走了,他不就说什么是什么么。
景三公子过去躺在蒿草堆,穿过屋顶看着月光。
别看他长得文弱,他可是从小练武,功夫虽然比不上六表哥吧,拳打穷乡僻壤的村民,脚踢吃饭能吃二十碗的庄稼汉,那还不是闹着玩儿似的。
他今天跟着帮忙的村民一起吃了顿饭,真的是大开眼界了。
他亲眼看见一位三十多岁的庄稼汉,去后山伐了两根木头,回来打箱子,吃了整整二十碗的酸汤面。
那碗,可是大老碗,能有他吃饭的三只碗那么大。
他当时都呆了,看那汉子的肚子并不大,很奇怪那肚子怎么装得下二十碗面。
二十碗面呀?。
寅时,苏墨凌睁开眼。
自打他十六岁奉旨去边关历练,也许是肩上的压力大,也许是因为自小跟师父养成的习惯,一直保持到现在
不管晚上什么时候睡觉,都是寅时准时醒来。
他从帐篷出来,
披上披风,轻轻拉开门。
疾风从一旁闪出跟在身后。
两人也没开大门,也没打扰别人。
纵身跃了出去。
天气晴朗,月亮轻柔的照在山野间,对面山上的庄稼树木,远处的房屋院落,安静美丽的就像一幅画。
两人沿着门前小路,转下山坡。
遇到平缓点的走,陡峭点的跳过。
转眼到了山下。
苏墨凌看到桂花嫂子大伯家宽宽的门缝的那条黑狗:
“把黑狗弄走。”
青黄不接,就算桂花嫂子的大伯知道黑狗有疯狗病,估计也舍不得狗肉。
疾风拿出一个鸡腿,撕下一点扔了进去,用佩剑拨开了大门。
黑狗就被引了出来。
半个时辰后,黑狗被带到了小溪边,果真是惊恐的后退接着抽搐起来。
没多大功夫,黑狗已经被埋在了对面的山上。
疾风站在小土堆钱,有点悲哀。
他喜欢狗,小时候就养了一只黑狗,现在已经十二岁了,很老了。
他多年不回家,今年回来,黑狗早早就跑出大门接他,围着他摇尾巴。
狗是忠心重情的,可惜得了病,没办法。
两人行走在山间,经过很多人家的门前,脚步太轻,看门狗都没叫。
也走过一块一块的田地,看着已经有小腿高的绿油油的麦子,刚刚松土种了瓜点了豆的坑坑洼洼,边角地。
苏墨凌长长的叹了口气。
山里的条件实在太差了,很多山看起来很庞大,却难以开垦出耕种的土地。
也有好几座山,树木茂密,根本不适合人居住,更不要说开田种地了。
只有为数不多的山势平缓,能开辟出一片一片的土地。
一层一层的。
地都在山上,施肥浇水都不方便。
这样的情况,他觉得应该学北关山里的村民。
北关境内,也有群山。
山体跟这里的山差不多,地形地貌也差不多。
人家几个村里的人联合起来,集体开荒辟地,挖泉引水。
修了一条通往山外的路,将山里的野味,土产运出去,
改变了贫穷的状况。
现在日子好了很多。
也许可以在这里试一试。
不过这事的等到他安顿了好了江北雁,云妆,腾出时间来做。
两人也不知走了多少座山头,正准备回去,听到山后有人说话。
人还不少。
(https://www.shubada.com/69051/11111327.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