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这种类型的天才
“快快快,纸笔纸笔,记下来记下来……”
片刻后,房间里响起郝心菱火急火燎的嚷嚷声。
紧接着,这姑娘便手忙脚乱地找纸笔。
不等她找到,养冰彤已经开始跟着哼起来了。尤其是“想你时”那四句,虽然调子还有点不大对,歌词却是一字不差。
叶恪眼前金星乱冒。
这什么智商?
学霸真的如此恐怖吗?
才听了一遍啊,歌词就能一字不差。
这个北都大学,果然不是一般人能考得上的。
好吧,养博导,您成功震惊到我了。
不过叶部.长不知道的是,两个女孩子比他要震惊一百倍!
“快快,小领.导,你再唱一遍……”
郝心菱找到了纸笔,跑到叶恪面前,无比紧张地看着他,生怕自己漏记掉一个字。
叶恪自然遵命,又从头至尾再唱了一遍。
他自己也很喜欢这首歌。在回雁乡待了那么多年,一肚子怨气,自然喜欢这些忧郁感伤的歌曲。每次和朋友们去KtV。十回有八回,他会唱这歌,歌词和旋律,都记得死死的。
要说,小叶哥的智商其实也不低,记忆力还是蛮好的。
郝心菱刷刷地记,养冰彤跟着唱。
“再来一遍,有几个地方我没记下来……还有,要谱曲的话,得多听几遍才行。”
歌词唱个两三遍,就能完整记录,听歌谱曲,可没那么简单。
得亏郝心菱就是艺术系的,学的正是这个专业,倘若换两个业余歌手,那就得抓瞎,只能硬背。
等叶恪唱完第三遍,郝心菱也已经记录下完整的歌词,又让叶恪唱第四遍。
养冰彤含笑打断了她:“菱菱,人家叶主.任还有很多工作要忙呢……要不这样吧,叶主.任,我试唱一次,您给纠正一下,要是大体上没什么问题,谱曲就我们自己来了。”
“可以可以。”
叶恪连连点头。
他现在一点都不敢怀疑养学霸的实力。
人家这么说就是客气,保准唱出来的时候,一字不差。
“另外啊,我叫叶恪,我的实际职务是金市市团委青年发展部副部.长,嘿嘿,其实整个部门就我一个人。这个主.任,是临时职务,专门负责这次节目开展的,办公室主.任。”
“你们别叫我叶主.任了,怪磕碜的,叫我……”
“的名字”都还没说出口,郝心菱已经笑嘻嘻地将他堵了回去:“叫你小领.导。”
叶恪瞠目结舌。
被拿捏得一点脾气都没有。
养冰彤抿嘴一笑,说道:“叫名字太不礼貌了……小叶哥!”
得,谁说学霸不懂人情世故的?
这“小叶哥”三字,就比“叶哥”强得多了,透出一点亲近之意,但又不是太腻人,有着几分距离感。非常适合他们眼下这种刚认识不久的情形。
再说,“叶哥”这个称呼,听岔了的话,还以为叫“伟.哥”!
叶恪眉花眼笑。
虽然“小叶哥”不是他最喜欢的称呼,但让人家养博导立马就叫“小叶哥哥”或者直接叫“哥哥”,那还不现实。
开局不错,开局不错啊……
总有一天,让你叫“死鬼”!
接下来,就是养冰彤的“表演时间”。
一曲《传奇》唱得字正腔圆,“荡气回肠”。
比小叶哥唱得好听多了。
没看到小叶哥嘴角都快流下感动的泪水了吗?
“可以了可以了,彤彤你比他唱得好听……”
郝心菱欢欣鼓舞,小叶哥直翻白眼——姑娘,你这是媳妇娶进门,媒人丢过墙啊。
古人管这叫“过河拆桥”,懂不?
小叶哥强忍心中“愤怒”,叮嘱道:“曲子还是要谱出来,另外要加上过门,伴奏音乐……”
他刚才就是清唱,没办法把过门和伴奏音乐都唱出来。
“不出意外的话,这首歌过初赛是肯定没有问题的,还有可能爆火。没有完整的曲谱,不好弄……”
在另一个时空,这首歌其实已经被某位着名歌手写出来了,只不过还没有大范围的公开演唱。需要等到今年下半年,才会出专辑。
原因是那位歌手,眼下还不那么着名。
问题叶恪不清楚这个啊,他就知道“剽窃”。
等这首歌在“超级女声”赛场上唱响,某着名歌手,只能哭晕在厕所了。
世界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有啊,谁叫你遇到一个不要脸的重生者呢?
他在万里之外,就把你的新歌给“剽”了。
你还没办法找他说理。
因为叶恪不可能在本时空现在就听过这首歌,所以,这首歌只能是“小叶哥”的原唱。如果叶恪要往歌坛发展的话,“小叶哥哥”这个艺名,貌似还挺不错的……
“这个包在我身上。”
郝心菱大包大揽的,丝毫都没意识到,这首歌由养冰彤登台演唱的话,会给包括她在内的其他选手造成多大的压力。
至少在这个时候,她和养冰彤的闺蜜友谊还是很真诚的,一点不塑料。
“哎,小领.导,这首歌,你在哪听到的,我们以前怎么完全没听过?”
郝心菱也是个有主见的,就坚持叫叶恪“小领.导”。
“不知道啊,我就觉得脑海里有这么一段旋律,然后自己配上歌词,就唱出来了……”
叶恪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说道,
日.你哦!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
“我不信!”
郝心菱小嘴一撇,完全不信。
这么好听的歌,你自己能写出来,还自己配上歌词。
你别以为我是艺术系的,智商就很低。
叶恪反问道:“那你在别的地方听过吗?这么好听的歌,只要有人公开唱过,就一定会很快传播开去的。”
郝心菱无言以对。
养冰彤浅浅一笑,说道:“菱菱,人家也许就是天才呢?”
说这话的时候,养冰彤语气和眼神都十分诚恳,可见在她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这个学霸的思维就是和普通人不一样。
在她看来,天才是很正常的。
不就是智商高一点吗?
没啥了不起的。
因为我自己从小智商就很高啊,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
“另外啊,我们金市是小地方,各个方面,都不能和北都相提并论。治安方面虽然还算不错,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发生意外的可能。你们两个小姑娘,长得这么好看,这几天又要忙着准备参赛,没事就不要出门瞎逛悠了。等我腾出时间来,我来陪你们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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