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达 > 我一棍子下去,你可能会死 > 第31章 钉头七针

第31章 钉头七针


“呵呵,不就是两根针么,多少钱,我赔你就是。”方平刚卖了一根野山参,得了五百两的银子,顿时感觉自己有钱了,满不在乎的道。

“那可是由陨星铁制作的,千金难买。”唐七一阵冷笑。

“告辞,不送。”

“回来。”

“好咧,有何吩咐?”

“本姑娘饿了。”

“那我去找点吃的回来,你好好休息。”

等方平再次端着一个托盘回来的时候,发现唐七这家伙已经沉沉的睡了过去,应当是吃过药的缘故。

他轻轻呼唤了她两声,发现她睡得死死的,也没在叫她,自己大快朵颐,将端进来食物给吃的一干二净。

唐七这一觉,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是被饿醒的。

方平又给她找了些吃的,吃完后她的精神好了很多,盘膝坐在床上,开始慢慢运功调息。

“这根野山参送你,闲着没事儿可以咬一口,我去给你熬药。”方平将野山参扔到床上,晃晃悠悠的离开了房间。

唐七捡起野山参,眉头紧皱,显得十分嫌弃,她带着的许多药物,可比这好多了,还好消化,不过盯着这野山参好一会儿,还是咬了一口。

半个时辰之后,方平端着药走了进来,递给了唐七。

唐七喝着喝着,突然问道:“我从昨天就有些疑问,这药,为什么是甜的?”

方平道:“我放了蔗糖啊。”

“你不知道放糖,会影响药效么?”

“是吗,这我倒是真的不知道,这药太苦,我怕你喝不下去,不过既然影响药效,那下次不放了。”

唐七白了他一眼道:“别,你还是放吧,大不了晚两天痊愈。”

二人大眼瞪小眼,一阵沉默,看来他们都是那种不爱喝汤药的人。

唐七喝完了药,又打坐调息了一会儿,然后一头躺在床上就睡了过去。

就这样,她是醒了吃饭吃药,然后接着睡,转眼三天的时间过去了,她的伤势也好了三四成了,虽然还是不能跟人打架,但起码下地活动不成问题。

这三天里,他有事没事的跟唐七闲聊,终于知道她为什么追上自己了。

那日方平将那个混元一气仙余元打跑之后,正好被唐七碰到,唐门中人行事随心,她好奇心起,就想将那玉盒子抢到手。

不过后来方平跑了之后,她也就不再感兴趣了,也没有追人的心思。

但是过了两日之后,她就听到了阴阳教放出的消息,得知那盒子居然是百巧天工盒,而且是要送给青羊先生的。

她听到这个消息之后,第一反应就是将百巧天工盒抢到手。

但后来一想,若是拿着盒子去威胁青羊先生,实属不智。

便转变了思路,打算帮助方平一起护送盒子,让青羊先生欠自己一些人情,再趁机要回唐门的东西。

打定主意之后,她便一路追赶。

后来到了栖霞镇的时候,听到消息,说是那里的客栈里,有一个拿棍子的壮汉打死了人,便知道了方平的消息,紧接着又是一阵追赶。

期间正好看到方平为了躲避那帮派的围堵,跑进了小树林,又恰好听到那帮派众人追踪,靠的是天上那只肥鸟之后,就用独门暗器给打了下来。

之后唐七为了寻回自己的暗器,便在树林里转悠了半天,找到那只肥鸟之后,天已经黑了。

等她出了树林,正好看到山上有火光传出,便抱着万一的心思,找到了那山神庙,没想到方平真的就在那里,于是就发生了后头的事情。

“原来如此,话说你这暗器叫什么名字,不仅能把那么高的肥鸟给打下来,还能破一流高手的罡气,端的是厉害无比。”

方平再次没事找事的问道。

他不问还好,一问,唐七又想起他扔了自己宝贝暗器的事情,翻着白眼道:“钉头七针。”

方平挑了挑眉毛:“你先前不是说只有三根钢针么?”

“它原本是有七根的,但传到我手里的时候,就只剩下三根了,而且这东西的制作方法极其困难,很难复制,珍贵异常。。。为了救你,浪费了一根,还被你给扔掉了一根,你真是该死。”

方平沉默半晌道:“我又不知道这玩意儿这么珍贵,若是知道,就留着卖钱了。不过为何叫钉头七针啊,难道设计的目的是打人的脑袋么?”

“祖上传下来的名字,我如何知道为什么?”唐七一阵不耐烦,紧接着摸了摸肚子道,“这两天养伤,吃的太清淡了,根本不顶饿,突然想吃烧鸡了,你去给我买一只回来。”

“呵呵,你救我性命,我照顾你两天也是应该,但我可不是你的小厮,呼来喝去的。。。”

“我那钉头七针,每根都价值万金,你若是能赔给我,那咱们就互不相欠如何?”

方平一听万金,顿时摆起了一张笑脸:“什么欠不欠的,不就是买只烧鸡么,正好我也想吃了,你等着,我去与你买就是。”

方平一边赔着笑脸,一边儿退出了房间。

来到客栈外之后,他叹了口气,心道这欠人恩情,真的是很难受的事情,怪不得古人都说升米恩斗米仇呢。

哎,这救命之恩,什么时候能还的清哟,买烧鸡,老子买它一百只,撑死你。

这紫阳县的大街上,很是热闹,做买卖的不少,方平很快就找到了一家烤肉店,买好了一只烧鸡。

此时他看了一眼日头,发现还早,突然想起了自己的那根镔铁棍子,还扔在了那大山里,就想着去寻找一下看看,毕竟这里离当日打斗的地方并不是很远,以他的脚程,中午就能回来。

“反正唐七那货已经恢复了一些实力,寻常人也伤不了她了,我去去就回,应当不会出事。”

其实他那根棍子,并不是很值钱,当初也就二十两银子买的。

但这几年相伴,用的十分顺手,扔了也颇为不舍。

就在他打定主意,要出城去山里的时候,路边的一个巷子口处,一个高鼻阔目,卷曲头发,戴着毡帽的胡人,突然叫住了他。

“嗨,朋友,朋友,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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