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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这样霸气的主子,她喜欢!


逛了两家衣料首饰店后,实在提不起兴趣,闷闷地又不想回府,正巧抬头看到一家书肆,便带着玲珑和小丫头春秀进去了。

挑几本话本子解闷也好!

玲珑犹豫一下,二爷最不喜欢二少夫人看话本子,要是看见了,两人免不了一顿吵嘴,“二少夫人,家中的话本子那么多,再买都没地方藏了。”

孟若华脚步一顿,眼中漫出些许傲气,“藏什么藏,回去了都给我摆出来!”

不仅要摆出来,还要摆得光明正大,摆的气势昂扬!

“回头找人给做个书架,单放我的话本子。”

管你喜不喜欢!

本来听到第一句就够震惊的,没想到第二句更是把玲珑的小心脏锤了个通透。

二爷最不喜欢她看话本,说都是胸无点墨的无良文人写的,把好好的闺中女子都教坏了,因此孟若华都是避着他看的。

今儿这是怎么了?

春秀暗中拉了拉玲珑的袖口,示意她别拦着。

这样霸气的主子,她喜欢!

说来这个春秀也是个好的,昨天丫头们都跑出去玩,就她守着三四个炉子煨着孟若华的晚饭,说是二少夫人想吃的时候立时就能吃。孟若华一听当即就赏了她一吊钱,今天就带了出来。

午后阳光温热,暖的人昏昏欲睡。

书肆里人员寥寥,一个半花胡子的老掌柜在柜台后面打着瞌睡。

“哼!没钱就别看,好好的一本书都被翻旧了。”书架后面的小二边整理边嘟囔。

孟若华顺着他的眼神看去,只见一个穿着半旧青衫书生,正捧着一本书在看。

也许是听到小二的话,他脸上的红潮蔓延到耳根,整个人就像被烫熟的虾子。他局促不安的缩了缩脚,想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可他一个六七尺高的清俊书生,挺拔又端庄,实在很难让人忽略。

小二的眼神时不时飘过,又故意弄出声响。经过书生旁边时,又没好气的说:“让让!”

书架之间本不宽,但也足够两个人错身经过,可那小二走的张牙舞爪的,还故意撞在书生身上。

书生一趔趄就撞到了书架上,使得书架晃了两晃。

万幸没有掉下书来,否则迎头砸那一下,也得疼上一会儿。

“碍手碍脚!”

书生脸上浮现一层冷霜,紧紧抿着唇压制着心中的怒气。片刻后,他把手中的书合上,珍爱似的抚平没有任何痕迹的书页,今天再看下去又得被小二讽刺了,还是改天再来吧。

“掌柜先生,这本书可以抄吗?”书生问道。

掌柜的撩起眼皮看了一眼,“这本书不抄。”

“哪些书需要抄?”

掌柜懒洋洋的半眯着眼睛,“现在没有,等过一两个月需要人抄些诗集。”

书生拱手行礼,“小生红柳县李霖,如果掌柜的想找人抄书,可使人去叫我。”

等等,姓李名霖,李霖?

红柳县?

难道是他?

前世有一个红柳县的李霖,一路从童生考到进士,仅用了四年时间。他考中进士后,被派到青州接近西北边陲的小县当知县,恰逢敌寇入侵,他身先士卒指挥得当,竟率领着全县百姓拿着锄头扁担打跑了对方百名骑兵。

李霖一站成名,不仅保全了百姓,更为西北大军及时通报消息,使得西北军有所防备。那一年西北军打败蒙古瓦尔哈部落,俘虏羊群马匹无数。也是那一仗,将孟信推上了风口浪尖。

孟若华深知父亲之事与李霖无关,说起来还要感谢李霖,他阻拦住了骑兵南下的脚步,给大军赢得了备战时间,那一仗西北军伤亡轻微损失有限。

不说孟信之事,只说他以一己之力保全全县百姓,使得百姓免去战争之祸,就值得人尊敬!

他现处微时,但总有腾飞之日!

孟若华对玲珑吩咐几句,玲珑拿着那本书就跟了出去。

随便选了几本新出的话本子,等玲珑回来后,就带着两人走了。

她心情颇好,脚步都轻快几分。在转身的瞬间,似乎看到了书架后有一个熟悉的身影,等她回身仔细看的时候,又什么都没有了。

直到她走远后,书肆深处里闪出个黑衣男子,男子目光灼灼的看着她消失的地方,手指不自觉的抚上了眉尾,细看之下,那里竟有一道细小疤痕。

他轻启薄唇:“还爱看话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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