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老朋友
林莺时知道他在顾忌什么,白马寺书院除了那些酒囊饭袋还有不少年逾花甲之人,这些人年轻的时候醉心于科举,终身未娶,年迈之后无依无靠。
要不是祖父收留那些人,估计那些老人家要冻死深巷了,祖父创办书院的初衷,也是给贫寒潦倒的读书人提供一个避难所。
她不想制定什么复杂的审核流程,直接采取简单粗暴的一刀切:“四十五岁以上的可以留下,其他的一律驱逐。”
林明川还想说什么,只见林莺时眉眼一横:“祖父,你如果要继续养着这些人,以后该何以为继?继续狐假虎威,敲诈勒索吗?”
看他还执迷不悟,她放大招:“你这么做怎么对得起林家的列祖列宗,咱们家的脸面都被你丢尽了。”
林明川低着头,委屈又不甘心,像个老小孩一样嘀咕:“咱们家的名声自你大婚之日起就没了。”
林莺时无言以对,宋怀恩这个乱臣贼子就像是一口黑色的大染缸,和他走得近都会被染黑,何况她还是首辅夫人,林家的名望早就是黑黢黢的一团了。
他爹和祖父能做出这种事情,想必也是抱着破罐子破摔的心态。
“你一路上舟车劳顿也辛苦了,书院的事情等你父亲回来了,咱们一同商议吧。”
“咿呀咿呀。”
林莺时疑惑地回头,就看到一个奶娃娃扭着小肥腰朝她的方向抻,想必这就是传说中的那个刚会爬的“读书人”。
小胖手还扯着老爷爷的山羊胡须。
“这位是靖安先生。”
“久闻大名,久仰久仰。”林莺时行了个礼,靖安先生可是当年郑国渠水利工程设计者,让旱涝交替的汉江平原成为有名的米粮川。
“刚刚是小女子失礼了。”她耳垂红得能滴血,她刚刚说的那些话,想必靖安先生都听到了。
她被那些沽名钓誉的读书人气坏了, 就无差别攻击了,把书院里的人都一起骂了。
“没关系。”靖安先生笑得很是和善,把自己的胡须从婴孩手里扯出来:“她想让你抱。”
一岁多的小婴孩挥舞着藕节似的手臂,全然是一副要抱抱的样子。
这还是林莺时第一次抱这么大点的孩子,香香的软软的,很新奇的感觉。
这一抱不当紧,像是狗皮膏药一样黏上了,甩都甩不开。
小孩子趴在她肩膀上睡,她一手抱着孩子的腰,一手托着孩子的屁股,看不到孩子的脸,只能压低声音:“睡着了吗?”
宋怀恩抬头,就对上了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没有丝毫的睡意,。
“你把孩子给我吧。”
见宋怀恩要过来抱她,小孩子瘪瘪嘴,哭得撕心裂肺,林莺时感觉自己的耳膜都要被震破了。
“乖乖乖,不哭不哭。”
足足哄了一炷香的时间,孩子才算停止哭闹。
“你说她为什么非让我抱?”林莺时明知故问,一定是她长得好看,小孩子的眼睛都是雪亮的,喜欢漂亮的东西。
“她估计是把你当成娘亲了吧。”
这个年纪的小孩子跟小鸡仔,小猪崽一样,有奶便是娘,小孩子一开始就是奔着“粮仓”过来的,两只手一直死死护着两垛“粮草”。
要不是她年纪小,宋怀恩都要给她治罪了。
林莺时没有往别处想,只是觉得这孩子可怜,小小年纪没了爹妈,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
“孩子睡了,你把她放到床上吧。”
她终于得了空去洗漱,不放心地叮嘱:“你看好她,别让她摔下床。”
宋怀恩就专心盯着小娃娃,即使是睡着了,小娃娃的手还保持着抓握的姿势。
“你倒是艳福不浅,明明是我的夫人,倒叫你抢了先。”他好气又好笑地戳了戳她肉嘟嘟的脸颊。
林莺时简单洗漱回来,男人已经穿好中衣中裤躺在床上了。
“你干嘛?”
“睡觉,你要是不愿意睡床的话,就打地铺好了。”
打地铺是不可能的,崖州地势高气温低,近几日又一直阴雨连绵,地上潮湿得能长蘑菇。
“你要睡觉就去别处睡。”
男人显然是把她的话当成耳旁风,深更半夜的林莺时也不想折腾了,反正床够大,她选择和衣而眠。
临睡前还把腰带打了个死结, 那眼神活脱脱一个贞洁的大姑娘。
“你跟张德的时候,也是这副嘴脸吗?”他半侧着身子,眯着眼睛笑她。
“你也只配跟张德比了。”林莺时嗤之以鼻。
“那我要是跟陆九昭比呢?”
“你说呢?”本来她想说宋怀恩给陆九昭提鞋都不配,可宋怀恩的母亲就是个洗脚婢,她生怕刺激到宋怀恩,做出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我要你说。”
“说了你又不爱听。”林莺时翻身背对着他,就打算梦周公。
“你就不会说点我爱听的?”
“不会。”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不像是夫妻,倒是想老朋友。
这是两个人第一次同榻而眠,林莺时害怕男人手脚不规矩,睡得很浅,察觉到身边有异响,立马瞪大眼睛。
“孩子拉了。”
林莺时吸了吸鼻子,果然。
她站起来,像截木桩子一样立在床头,就那么瞪大眼睛看着宋怀恩手脚麻溜地忙活。
先是给孩子洗屁屁换衣服,然后继续收拾床铺。
“好了,你晚上睡觉不老实,还是让孩子睡在里侧吧。”
林莺时点点头,她知道自己的毛病。
本来两个人中间隔着孩子,还能拉开距离,现在孩子放在里侧,就等于她和宋怀恩要同枕而眠。
绝对不行!她像是诈尸一样蹭地一下子坐起来:“我还不困。”
“哦,那你请便。”
宋怀恩见她迟迟不肯睡觉,只得无奈地起身,穿好衣服:“你睡吧,我出去。”
他这是以退为进,可林莺时根本没给他进的机会。
男人右脚刚迈出去,利索的栓门声就应声响起。
夜间又落了一场雨,气温骤降,林莺时又畏寒,穿了一件白狐狸毛的立领披风,大半张脸都裹在厚实的披风里面,只露出一双柔情似水的大眼睛,自然上挑的眼尾带着不自知的媚。
活脱脱的狐狸成了精。
宋怀恩在心里笑骂了一句:“小狐狸精。”
“孩子呢。”
林莺时把披风扯开一个小口子,毛茸茸的脑袋就钻了出来。
孩子看到他手里的米糊,张大嘴巴示意。
喂完最后一口饭,他还用搪瓷勺刮干净碗沿,最后半勺也送进去。
这倒是挺让林莺时意外的,她还以为像宋怀恩这样的大奸臣,骄奢淫逸,铺场浪费才是真实的嘴脸呢。
可实际相处下来并不是,他生活很朴素,甚至可以用节俭来形容了,就连昨日的里衣都浆洗得发硬发干了。
他好像对这些身外之物并不在乎,对名节也是,不慕名也不重利,林莺时不由得好奇是什么驱使宋怀恩走到了今天的位置。
“外面风大,你带着安安在在屋里就行。”
“嗯嗯。”她也没打算出门,外面的风呼呼吹着,好似要把人的头给拧掉。
她搂着安安躺下,打算继续睡一个回笼觉。
眼睛都还没闭上,就听到外面传来叮咚咣当的响声。
她怀里还抱着孩子,并不敢贸然过去:“怎么回事?”
“回夫人,那些书生都不愿意走,说林太傅背信弃义,枉为君子。”慕白一边说,一遍用身子挡在前面,生怕林莺时气不过冲过去。
前院那边已经吵翻天了,都是些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他们这边也不好好强行镇压,免得落人话柄。
林莺时把孩子往上托了托,不甚在意地挑眉:“你去转告我爹,都不愿意走的话,就留下来吧。”
听到能留下来,才算是平息了众怒。
“这是人吃的东西吗?”不知道放了几天的窝窝头,硬得能砸死狗,白菜汤里更是连一滴油水都没有,唯一的荤腥还是两只煮熟的虫子飘在上面。
青衫男子一脚踹翻了盛汤的大木桶:“林居易呢,让那个无耻小儿给老子滚出来。”
“发脾气的这个叫谢青山,来投奔老爷那会,瘦得就剩一把骨头了。”
林莺时很难把这个满脸横肉的男人跟骨瘦如柴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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