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章 还得是我!
“俺错了,李哥,俺错了。”王程亮识时务者为俊杰,奈何李建功已经黑化了,别说是李哥了,就是李大爷,李爷爷那也不行。
屋子里,一阵一阵的笑声,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愉快的神色。
“唉,还是一群孩子啊。”这个时候,姜微无奈地摇了摇头。
杨云和顾湘看了她一眼,这位是丝毫不记得,到底是谁先开的头了?
“我那屋里有青菜,我去做一个大拌菜端过来。”
“你小子,别闲着,锅里添上水,灶火堂放几块木头,火旺一点,别怕柴火不够,大家都暖和。”姜微看了看王元洲。
“得嘞。”王元洲立刻答应下来,然后披上棉袄,快步跑到了对面的小屋子,拿了一捆木柴进屋。
“不行,我回院子去添上点柴火,等一会回去,我们屋子也是暖和的。”王程亮拍了拍手上的面,刚要出去。
汪谷想了想,赶紧说道,“再等等,这边一直有人,得添柴火,咱们屋子,太早添柴火浪费。”
这一冬来看,雪太多了,柴火能省一点是一点,不然后期柴火不够,可没地方淘换去。
“行。”
王程亮一听,要出去的脚步,就这么停了下来,继续包饺子。
姜微回到屋子里,把炕柜上面种的小小生菜都给割下来,又从空间里拿了一棵白菜,还稍微放了一点香菜,这才起锅烧油,然后拌了一个大拌菜。
别看青菜在夏天秋天的时候,不稀罕,但是在大冬天,吃上一口新鲜的菜,那可就是意外之喜了。
姜微的空间里,有很多以前剩下的菜。
为了掩人耳目,她在炕柜上,种了不少的菜,虽然长得不那么好,但是也一茬一茬地能吃上几顿。
“哇,微姐,你这手艺可以啊!”李建功凑过来,闻着香喷喷的菜,吞了吞口水。
姜微嘿嘿笑了笑,“兔子我做,你们四个,有人不吃辣吗?”
听杨云姐说,以前都是她炖,这一次她想做个不一样的。
“我吃。”李建功眼睛都亮了,赶紧表态。
“我们都吃。”汪谷看向姜微,对男知青的口味,他心里还是有数的,菜园子里的大辣椒,都被这三个货给吃没了。
本来是要晒点干红辣椒的,今年愣是没找到辣椒。
“那得了,请好吧。”她嘿嘿一笑,拎着三只兔子,直接回了自己的屋。
杨云姐这边的锅里,一直都烧着热水,等着到时候下饺子,她准备做一个麻辣兔,回自己屋子,很多调料好拿出来。
她特意让国营饭店的负责人,帮忙找了花椒、麻椒的种子,空间里花椒麻椒辣椒,三椒兄弟长势一片大好。
一半的药草,扩充之后,另外一半的地,她也没闲着,都是种的菜,由于时间的问题,已经收了好几茬了。
浓烈而刺鼻的香味,不断从屋子里传出来。
“阿嚏。”
“微姐这是炖兔子呢?这味道,够劲啊!”李建功捂着鼻子,话还没说完呢,又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
王元洲闻着那又呛又香的味道,嘴巴里不断地分泌口水,“你们说,我现在过去看看,会不会被微姐踢出来?”
“不会。”顾湘开口,只是一脸怪异的看着王元洲,“但我觉得,微微会把你捆上,等我们吃完年夜饭,才会给你放出来。”
跃跃欲试的王元洲突然打了一个哆嗦,越想越觉得,是微姐能干出来的事儿。
“算了,命比较重要。”
已老实,求放过……
王元洲继续往灶火堂添柴,看着已经沸腾的水,一会看看外面,一会看看外面,就等着姜微什么时候把菜端出来。
“麻辣兔子,来了~”姜微端着一个盆,一次炒了三只兔子,虽然这个时候的兔子瘦,没有夏天秋天的时候肥,但是耐不住三只啊。
“哇!香!”这次说话的不是李建功,也不是王元洲,反而是一副敦厚老实人的王程亮。
因为那两个人,此刻只顾得吸溜自己的口水,实在怕说话的时候,口水流到了盆里。
“微微,你这手艺,绝了!”顾湘看了看,竖起了一个大拇指。
“小事儿,小事儿。”姜微嘿嘿笑了笑。
“对了,王元洲,李建功,你们去我屋里,桌子上有一盘花生,一盘瓜子,还有一盘糖,都端过来。”
瓜子是柳婶子给送过来的,花生是国营饭店的李凤梅给拿过来的,听说是她娘家那边种的。
“微姐,你居然有那么多好吃的。”王元洲可不客气,在李建功还犹豫的时候,他已经冲出去了。
对于姜微的脾气,就是杨云和顾湘,都没有王元洲了解的多。
说一不二,既然微姐已经张嘴了,就没想过让他们拒绝,索性就痛快地拿,然后痛快地对微姐好,就够了。
至于欠不欠的,他的脑子,就从来没有那个概念。
他不爱吃糖,每一次老爷子寄过来的糖票,他都塞给微姐了。
“煮饺子喽。”杨云看着足足六大锅盖的饺子,赶紧吆喝了一声,一个大锅是煮不完的。
“我那屋的锅一直烧着水,湘湘那屋,我也添上柴了。”就在杨云纠结,怎么煮的时候,姜微慢呼呼的开口了。
杨云眼睛一亮,“还得是你。”
姜微放下一个瓜子皮,认真地点了点头,“还得是我!”
所有人都露出了开心的笑脸,好心情是会传染,在这个知青院,他们下乡的知青们,彼此帮助,互相扶持,没有钩心斗角,没有尔虞我诈,一步一个脚印,一同前行。
“饺子,我要这个!”
“我死了,人生圆满了,这个兔子,绝了。”李建功吃着兔子肉,就是骨头也不忍心放过,在他的嘴里,感觉骨头都已经有了麻辣的味道,太绝了。
“呸呸呸,大过年的,说的什么话?”杨云瞪了李建功一眼。
李建功陪着笑,“我就是形容,这也太好吃了。”
“微姐?你就是我亲姐,我过两天还去逮兔子,你能不能再做?”
以前肉有吸引力,但是上山逮兔子,一不小心就刮坏衣服,如果摔几个跟头得疼好几天,得不偿失,这也就是过年了,才吆喝大家一起去。
平日里,他根本不想动,能不能逮着不一定,要是逮不着,跑半天得浪费一顿粮食,不值当。
可是吃了微姐做的兔子,他愿意拼命去逮,为了这一口,他愿意去。
(https://www.shubada.com/65859/18344476.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