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萌动
乔白雪没有想到,和云美荷吃顿饭,还能惹来这样的乌龙事件。
可这也又不是她安排的,这个男人从刚才开始就黑着脸,是几个意思?
韩延走了之后,云美荷也有点儿尴尬,“魏同志,你别误会哈,就是前不久和他提起了白雪妹子,没想到今天就这么凑巧,竟然在这里遇上了,这真的是误会,你千万别会!”
那会儿,魏骏昭是怎么说来着?
他特别绅士又大度地对云美荷说道,“没误会,我相信白雪。”
他的信任,让云美荷暗中都不知道对她挤眉弄眼了多少次,“白雪,你男人对你真不错!”
然而饭后,等把和他们一起去医院看完魏四妹的云美荷送走后,魏骏昭就一直黑着脸,不再和她说过话了。
魏四妹成功度过危险期,已经从无菌病房,转到普通病房了。
安排好她的事情,在回家的路上,乔白雪拿手指戳了戳黑着一张脸的魏骏昭,“生气了?”
魏骏昭没看她,却“嗯”了一声,表示自己正在生气中。
“还真生气了啊?”乔白雪绕到他面前,仔细地打量着他的脸色,“今天这个事情,美荷也不是故意的,我也不知道出来吃个饭,还能发生这种事儿,你说你气啥呢?”
事情不都说开了,还气?
魏骏昭还是没说话,沉着脸又往前走了一小段路,才听到他闷闷地声音响起,“你喜欢韩延那样的男人?”
“什么?”乔白雪惊讶地睁大眼睛,“你是哪只眼睛看出来,我喜欢他那样的男人?”
魏骏昭在心里说,我两只眼睛都看出来,你看韩延的时候,那目光亮得很。
混时尚圈的人,对一切好看的东西,总是格外喜欢,特别是对长得好看,又很有气质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乔白雪总喜欢多的欣赏几眼,除了养眼之外,也是老毛病犯了,看着这样好看的人,她就会在心里想着,像这种气质的人,应该穿什么样的衣服,更能将他们的气质衬托出来。
很巧的是,韩延的颜值和气质,十分搭,就是他的长相,和他的气质简直融合得特别好,所以乔白雪就多看了他几眼,这怎么就成了她喜欢他那样的男人了?
“韩延的五官长得很好看,不得不说,他的长相和气质,都长在服装设计师的欣赏点上。”
话还没说完,乔白雪就看到魏骏昭嘴唇抿得更紧,整张脸“刷”的一下,更黑了。
她赶紧又说道,“可是,我又不喜欢这种斯文柔弱型的,刚才,我不过是作为一名服装设计师,在欣赏这种斯文偏阴柔的男人而已,谁说我喜欢韩延了?”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魏骏昭脱口而出。
乔白雪望着他的眼睛,说了她两世为人以来,最猛浪的一句话,“当然是你这样的男人啊。”
轰……
她的脸都还没红呢,却看到魏骏昭的脸,“唰”的一下,立刻浮起一抹可疑的绯色。
好在,他的皮肤是古铜色的,将这抹绯色遮掩住了。
长得人高马大,平时还总喜欢唬着一张脸,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魏骏昭,此时竟然害羞得眼睛都不知道该往哪里看,手抵着唇,不好意思地虚咳了两声,“眼光不错。”
看着那层原本裹在他身上的阴沉之气,眨眼之间就已经烟消云散了,再看看他现在这副明明挺害羞不好意思,却装作很若无其事的样子,突然就觉得这样的男人,可真可爱啊,“知道我眼光好,下次就不用乱吃飞醋了。”
对于“飞醋”这个词,魏骏昭其实有点儿不大明白它的意思,但结合此时发生的事情,他大概能猜出来它的意思,红着脸心虚地反驳道,“谁吃飞醋了?”
“你没吃……”
“我们赶紧回去带小团团和小糯米来医院做检查。”魏骏昭突然伸手牵住乔白雪的手腕,加快速度往家里走,也成功打断了乔白雪的话。
如果把两世的岁数加起来,乔白雪都快五十岁了,活了这把年纪,却是第一次体验到什么是惷心萌动的感觉。
嗯,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还真不赖呢。
乔白雪唇边的笑意,控制不住不断地蔓延开来,加快脚步,跟上魏骏昭的步伐。
这一次,只要能做的检查,乔白雪全给小团团和小糯米都做了。
事情发生到现在也有几天了。
这几天来,小团团和小糯米虽然没什么异常,但是,两个孩子毕竟还不满两个月,不重新在大医院再查一次,她总归不放心。
“这是龙凤胎啊,可真羡慕你们!有儿有女,还都长得这么可爱漂亮!”现在一对夫妻,只能养育一胎,想保住工作的夫妻,就只能生养一胎,所以在看到小团团和小糯米的时候,上至医生,下至小护士,都羡慕得不得了。
“啊,这长得也太好看了吧!好想偷回家!”又萌又可爱的小团团和小糯米,真是走到哪里,都圈粉无数。
哪怕知道他们是开玩笑的,在听到她们想把小团团和小糯米偷走时,洪菊芳立刻打起精神,把两个小奶团子看得哟,真是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
做完检查,回到魏四妹的病房,乔白雪打了盆水,给她擦身子,“四妹啊,小婶婶今天吃了粿汁,里面猪肉可好吃啦,还有卤得香香的鸡蛋,小婶婶本来想给你留下一个鸡蛋的,可是因为你一直在睡懒觉,鸡蛋就被你小叔给吃啦。”
受上次的影响,给她擦身子的时候,乔白雪又开始碎碎念。
小家伙多少应该是能听到,因为乔白雪看到她的小睫毛动了动,害她高兴得还以为小家伙要醒了,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
结果人家医生说,孩子的身体太差了,最快也要明天才能醒过来。
傍晚,洪菊芳留在医院照顾魏四妹,乔白雪和魏骏昭一人抱着一个小奶团子,一路往回走,顺便在路边买点菜回去,做晚饭。
这会农贸市场管理还不完善,租的小院附近虽然有个不成形的小菜市场,但是因为没人搞卫生,地上湿答答,脏兮兮的,乔白雪不喜欢去那里买菜。
好在,沿路都有人出来摆摊,卖肉卖菜卖鸡卖鸭都有。
“多买点儿鸡蛋,明天早上我们可以一人煮一个,再买两条鲫鱼,今晚做个鲫鱼丝瓜汤喝,你有什么想吃的?”乔白雪只负责买,买完递给负责拎东西的魏骏昭,顺便问道。
后者胸前用背带挂着一个奶萌奶萌的小奶娃娃,两只手已经挂满了各种东西。
饶是如此,不管乔白雪还想买啥,他都不会像别的男人一样,呵斥阻止她,“都买了这么多了,钱要省着花,你这样大手大脚的,咱家明天就得喝北风了。”
“我都行,要不买点猪肉?”相反,魏骏昭还会帮着出主意。
猪是早上杀的,天气热,到这会儿肯定都有味道了。
乔白雪摇头,“买只鸭子回去了炒着吃。”
转身看到有新鲜的老豆腐,她又买了五毛,再加一把葱和一把高合苗。
回到家,魏骏昭还以为乔白雪不会做饭,放下小团团,撸起袖子就准备去厨房做饭。
“你会做饭?我的意思是,你炒的菜味道怎么样?”这年头,除非是生在条件优越的家庭,要不然,哪怕是个八至十岁的孩子,多数也都会煮饭。
但其水平,只限于把食物煮熟,至于味道,只能吃出有咸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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