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被丢进火头营
许青起也没打算放过这样能展露头角的机会,只不过她没立刻行动,而是在人群之中细观台上的情形,顺便再听听是非,这能让她更加的了解眼前的形势和自己日后的处境。
点将台上守擂人名叫郭要,是孟珩手底下最得力的下属之一,身形比起余钱略微魁梧,面色也不似他那样容易亲近,带着浓郁的冷意。一把长枪在手使的行云流水,临近一个时辰没有哪一个能近他的身。就先前那壮汉在他手底下也只不过十来招就败下阵来。
落败之后,微微嘈杂的人群顿时安静下来,等了半天竟再没人愿意上台。
孟珩微微蹙眉,有些失望。此番军中人才稀缺是一部分原因,还有一部分是他的私心,他希望借此机会能寻到可用之人收入自己麾下。
他这个人其实没有太大的野心,可没有野心总得有自保之力才行。
目前他得用的人实在太少了。离开雁门关来横塘关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对于他来说,得用的人比此次立下的战功更为可贵。
许青起站在人群里等了半天都没见再有人上场,这才微微提气,纵身一跃朝台子上掠去。
连家门都不报,脚落地的一瞬顺带的将地上的一把长枪一勾,反手握住之后才朗声道:“曲阳城许青起,请将军赐教!”话落音人也跟着窜了出去。
许青起善用剑,枪还是第一次接触,难免有些不趁手。但是上场杀敌大都用长刀长矛,用剑的少之又少,她得习惯。
因此,刚刚上场她都是以避让为主,且战且退。待摸清楚了郭要的身法路数,手里的长枪也没那么别扭了,这才化被动为主动反攻上去。
余钱站在孟珩身边观战,心中微微叹息,这么好的身手竟然是个姑娘,可惜了。他倒是对姑娘家没什么歧视,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不管做什么,同样的路,女子走起来总是要艰难许多。
不经意间一瞥,就看见他家主子嘴角挑起来的那抹玩味的浅笑,随即不敢再胡思乱想,顺带的为郭要提前拘了一把泪。
这要是在这场较量中败下阵来,受罚是在所难免了。
原本输就是输了,可一个大男人输给一个姑娘,这就要命了。更何况在他家主子手底下,郭要是功夫最好的一个,就在雁门关那边也是出类拔萃的。
郭要并没把眼前这细胳膊细腿的小子放在眼里,一开始便多有退让,想让她知难而退,老老实实的回去从新兵做起。哪晓得不过两三个回合他就没法这么想了。
面前这个面相稚嫩的少年郎身手看起来并不如她长相那么稚嫩,是个不折不扣的练家子。
再走上几招,他竟然在不知不觉中处于下风了,这让他心里顿时警钟大作更加的慎重起来。
但是已然来不及了。
许青起滑步如同泥鳅一般仰身从他腋下划过,一棍子砸在他的右肩,力大的震的他手臂麻了一瞬。与此同时手中的长矛翻转,直接将他手里的兵器挑飞。
“将军,承让了!”
她不知道眼前这人在军中是什么职位,但是能站在这守擂,无论是本领还是身份都不会太低,定然是主将重用或者得用之人,自然是要客客气气的。
再说了,这人是从千军万马中厮杀过的,身上的戾气与血气并存,加上招式可攻可守几乎没有破绽,当真是相当厉害,她不过是仗着技巧和身法取巧罢了。
豢养之物如何与山野猛兽相提并论呢?
孟珩起身朝看台下走去,临走前丢下几个字:“自己去领罚。”
郭要应了一声跟了上去,就剩下许青起站在台上一头雾水。
余钱跟在孟珩身后问他:“主子,那个许青起,怎么安排?”正常来说,有这样了得的身手那必然是要编入前锋营或者直接来中军这边做个亲卫的。
但是此刻他这主子的意思他有些揣摩不透。
孟珩步子一顿:“将人暂时丢去火头营!”
余钱:?
“有什么问题?”
余钱忙不迭的摇头:“没有没有,就是,这许青起,她是个姑娘啊!”跟一群大老爷们混在一起算怎么回事。既然身手了得,为什么不直接收到中军这边,也好安置一些。
“只要能上战场杀敌只要能为我所用,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这里是军营,到了这里就只有一种人,那就是有用的人。”
许青起,孟珩还有点印象,毕竟能把杀人当做擅长之事的人可不多。看起来确实是有点本事的,只不过小小年纪戾气太重可不是什么好事,要想走的更远,自然得好好打磨一番才是。
余钱叹气,他明白主子的意思,但是那许青起到底还是个小姑娘啊!
回了帐篷,郭要的十军棍已经挨完了,正趴在那目光微微呆滞的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余钱看了他一眼,在他边上坐下来:“没事吧?”
“十军棍而已,睡一觉起来就又是一条好汉。只是输给那么一个毛头小子,怎么都觉得不得劲。”
余钱听出来了他语气中的郁闷,轻笑一声:“这有什么,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在雁门关的时候,你也不是第一啊!”
郭要闻言恨恨的瞪了他一眼。
“我不是说风凉话,你别看人家年纪小,就觉得输了难受。输给她可太正常了。威远镖局知道不?总镖头许承见那在道上可是响当当的人物,为人义薄云天,武功了得,但凡他押送的镖,路过之处就没几个敢劫的。这许青起可是他唯一的血脉,于武学一道很有天分。我听说啊,人家从能迈步就开始习武,从会说话背的就是武功招式。不仅将家传的出云剑法练的炉火纯青,还拜了师父,修习佛门心法——”
被议论的许青起接连几个喷嚏,被火头营的人喊过来的时候都是懵的,怎么会到火头营来的呢?糊弄鬼呢?她是来上阵杀敌的,不是来当厨子给一帮臭男人做饭的。她虽然不是什么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金贵人物,但是让她这双拿剑的手去挥动锅铲子……
这姓孟的是不是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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