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8章
楚天翔转身朝着第二个人扑去,这位身材高大,比楚天翔至少高半个头,两只手一手一个酒瓶子,右手啤酒瓶子搂头就打。
楚天翔见这大个子速度快,他身子一缩,一头撞进对方怀里,抬起右脚,猛地跺下,直接踩在对方的脚面。
“啊”的一声惨叫,就这一下,对方的脚骨直接骨裂了。
趁着对方嚎叫,楚天翔一抓对方的头发,往下使劲一拽,自己的膝盖瞬间上提,坚硬的膝盖直接顶在对方的脸上。
这回对方没有叫出声来,一屁股坐在地上,扔掉手中的啤酒瓶子,一只手抱着脚一只手捂着鼻子,大声嚎叫起来,有点漏风,估计牙齿应该掉了不少,嘴角,鼻子鲜血直流,楚天翔新买的西裤上血迹斑斑。
在街头上打架,混混一般都喜欢用啤酒瓶子,这东西,气势吓人,但这玩意杀伤力实在差劲,一个人的脑袋,如果不是打在后脑这种危险的地方,硬抗十几下根本没事。
李杰盯着单腿蹦的那个小三,猛地一个大耳光打的对方原地转了一圈,两眼直冒金星,一头扑倒在地,他也顾不上脚疼了,一咕噜,转身爬起来就要跑,李杰一脚就揣在他的屁股上,他一踉跄,跑的更快了。
楚天翔面对最后一个人站着没动,他知道,这个可能是他们领头的,他想问问到底这些人是不是那个姓房的招来的。
那个领头的有点傻眼了,没到三分钟,自己这边就剩自己了,原来还有一个,不过去开车了。
他静了一下神,从怀里掏出一把弹簧刀,轻轻一按,‘蹭’的一下,刀刃出鞘。
“告诉我,谁让你们干的,我可以放你一马。”楚天翔阴沉地说道。
“嘿嘿,先打赢我再说。”那个领头的很有自信。
说着,他挥刀猛扑过来。
楚天翔心中一紧,他知道这个人应该在军队待过:
他是反握刀。
一般人包括街头时常打架的混混拿着匕首都是正握,这方便砍和捅这两种杀伤技巧,但实际上,匕首最有效的握法是反握,一个是防守方便,另一个是不容易被对方夺刀,这不是瞎说,全世界所有的军队教的都是反握匕首。
尤其是特种兵,都是玩匕首的大家。
楚天翔见对方扑过来,他不敢大意,连连后退两步,躲过了对方的进攻。
对方见楚天翔一味后退,他有点着急,时间不等人啊,他猛地大步上前,再一次挥臂横切对方。
招数将老未老的时候,楚天翔侧身一脚就踢在他拿刀的胳膊关节上,时机恰到好处,对方闷哼了一声,握刀的手一麻,弹簧刀落地。
楚天翔没给他再次捡刀的机会,踢人的左脚刚一落地,全身猛然发力,大步近身,右肘直接击打在对方的胸口上,
“咚”的一声,对方踉踉跄跄被打出四五米,随后,喉头一甜,一口鲜血喷薄而出。
这个人也是真抗打,楚天翔这样的肘击都没打倒对方。
感觉打不过,对方转身就要跑,这时一辆捷达轿车猛地开了过来,车上的司机大声喊道:
“大哥,快上车!”
说着还打开了副驾驶的车门。
对方转身往车里钻,楚天翔一看不好,就指着这个领头的问点情况,他猛地大步上前,眼看着汽车就要开动,他大喊一声,猛地跃起,飞起一脚,正揣在对方的屁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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