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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可他还是不想如此认输,沈临风是在他的示意下作诗嘲讽的,他必须做些什么。

当下他便是喝道:“你不是作诗嘛,你那作的是什么乱七八糟,根本就不是诗。”

听了董辉这话,王康毫不客气的怼了过去,“你个纨绔子弟懂什么是诗吗?”

这话听得董辉直翻白眼,我纨绔子弟不懂,你败家子难道就懂了?

“这是由我王康自创的诗体,我称之为打油诗,”王康傲然道:“这诗体不太讲究格律,也不注重对偶和平仄,但一定是会押韵的。”

王康说着,又好似想起了什么,“说起来我还要感谢沈公子呢,若不是看到他,我还没有灵感创出这么好的诗体!”

“为了感谢沈公子,我这首诗的名字就名为《送沈临风》就好了!”

听了这话沈临风直感两眼一黑,差点吐血,先前他所说过的话,被人家一言不差的还了回来。

这脸打的也太快了,也太痛了啊!

《送沈临风》?这首打油诗竟然被那个败家子这样命名?

所有人听后都是目瞪口呆,而后目露怜悯的看着沈临风。

完了,沈临风完了,今日之后,这首打油诗定是会流传开来。

虽说他之前暗讽王康那首诗写的更好一些,寓意也更加的深刻,但相对王康所作打油诗的这种大白话。

显然是后者更容易令人接受,谁都可以诵读几句,哪怕是不识字的白丁,都能背的通顺。

沈临风的文名经此之后算是毁了,这首诗会跟他一辈子。

而他也会成为别人的笑谈,不如人,也不如狗!

沈临风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他的脸色由青变白,由白变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听着周边的议论,王康笑而不语,想当狗?哪有这么简单,让你连狗都当不成!

还作诗嘲讽?我倒要看看谁嘲讽谁,打油诗从格调上确实比不上正体诗,但胜在通俗易懂,朗朗上口。

而且打油诗本就暗含讥讽,风趣逗人,用做此时,是最为合适的。

沈临风与董辉坐立难安,别以为此诗说的是沈临风,就没有董辉什么事。

他可是此诗中,除了沈临风的另一个主角,也好不到哪里去。

“董二少,要不……我们先……走吧!”

沈临风坐不住了,之前饱受奉承的他何曾受过如此之辱。

此刻只觉后背如有刺芒,如坐针毡,他受不了了!

这个败家子太狠了,用词也太过毒辣,把他直接搞懵逼了,此刻脑海中尽是一团浆糊,更别提什么反击!

离开,只有先行离开!

等缓过劲再作一首暗讽之诗,不!再作十首!定要让那败家子好看,沈临风如是想到。

董辉的面色也是难看至极,真的就这样灰溜溜的走了吗?那可就真的成笑话了。

几日之前,还是他跟沈临风联手让王康灰溜溜走的,莫非情景就这么快的转过来了?

不行!不能走!绝对不能就这么离开。

更何况今日是谢姑娘的独场,谢姑娘寻常难露一面,更不要说这种独场的机会,更是难得。

董辉想着,蓦然眼睛一亮,还有机会让那败家子丢脸掉面的……

想到这里董辉直接对着沈临风说道:“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再等一会谢姑娘便会出场布题,那败家子爱慕谢姑娘已久,这样的机会定然不会放过!”

“谢姑娘素爱有才之人,反之则是讨厌那些满身铜臭之人,以你才学定会最后夺魁成为谢姑娘的入幕之宾,到时那败家子定会失落至极,说不定又会像上次那样做出什么荒唐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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