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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4章 案情分析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给年轻的书友科普一下。

        第一个是“特派员”。这里说的特派员是专指公安特派员。

        新政府成立初期,公安机关的基层部门,城市叫公安派出所,以户籍管理为主,兼作民事调解工作,并配合公安分局做好辖区内的治安工作。

        农村区(后来改为公社)一级只设一名公安助理,与财粮助理、教育助理、税务助理一同为区长的四大助理之一。

        后来公安助理时间改为县公安局管派直管,更名为公安特派员,每区一人,只负责以安全预防为主的治安管理工作,户口管理和民事调解工作由区政府负责。

        人口多,面积广,或者社会治安秩序不好的区设两名公安特派员,一主一负。

        八十年代以后,乡镇(以前的区和公社)一级均设立了派出所,将户口管理全部接手。

        第二个是人名中的XX氏。旧时代我国女子地位很低,多数没有名字,既使有名字社会上也不予承认,出嫁前在娘家的姓后面加一个氏,如张氏、李氏、刘氏等。

        女子出嫁以后在娘家姓氏以前加上丈夫家的姓,如姓张的女子嫁到王家,名字就叫王张氏,死后墓碑上刻的也是王张氏。

        由十多个乡镇派出所的所长、教导员近三十人联名的信中说:月牙河镇派出所长刘久远将对卜仁义讲述内容的记录和复制的讲述录音交给伏进兴,由伏进兴带着去镜湖县人民法院上诉。

        县法院以时间久远为由拒绝了接受他的上诉。

        县政法委领导还在一次会议上点名批评为卜仁义作记录的让久远不务正业,现实的正事干不好,还帮着别的翻历史旧账。

        联名写信的基层派出所负责人多数是原来的公安特派员,对那一段历史也都很清楚,知道现任县委分管政法的副书记是当年蔡晓晖案件定性为冤案时的镜湖镇镇长、蔡晓晖偷盗案为冤案的积极主张者。据说他任工作区主任时与蔡晓晖的母亲蔡英花是情人关系。

        执笔人刘久远还给周胜利附了一封信,信中说:“周市长是我们的老局长,你在公安系统担任领导时间不长,但您的胆识和才能我们都听说过。

        我们这些在基层公安岗位上工作的同志们尤其是老公安特派员们很不容易,伏进兴同志在办理蔡晓晖案件中还被冯的母亲蔡英花揪住yen囊疼得昏死过去。我那时刚从部队转业进入公安机关,跟在伏进兴同志后面做学徒,也是他被袭击的唯一证人。

        在法院审判伏进兴同志时,老伏提出蔡英花行为对他进行伤害是袭警,蔡英花竟然说老伏同志调戏她在先。

        她一个年龄上都可以给老伏同志当娘了,哪里值得老伏调戏?

        我们大家伙都有一个共同的心愿,请周市长看在曾经是同行、战友的情谊上,不要把信转给别人处理,再忙也请您亲自过问我们反映的问题。”

        周胜利把联名信及执笔人个人名义写的信一同交给苏庆达,“你把信看一遍后告诉我,你如果是我你该怎么处理这封信?”

        苏庆达看完了信,认真地思考了一会,说:“人家都说屁股决定脑袋,我不在您那个位置上想破了脑袋也想不出该怎么处理。反正要是我,我就亲自过问,不让信任我的人失望。”

        周胜利笑道:“听你的,亲自过问,不让信任我的人失望。”

        他对苏庆达道:“以我从政这么多年的体会,只有正职最清闲。”

        “那为啥?”

        苏庆达自打跟着周胜利做秘书以来,先是敬他的人品,后来发现他在工作中总是能想出一些出人预料的招数,取得出人意料的效果,便又开始学他思考问题的方式。

        周胜利说:“比如说我现在这个位置,几个副市长分工就把政府的工作全部分光了,还有一个常务副市长帮着我处理政府的日常工作。我如果管得过细,把该副市长做的工作都做了,自己一天到晚累得够呛,别的副市长反而有意见。

        我如果把政府日常工作都做了,常务副高长就不知他应该做哪些工作了。

        我只有多看,多想,少做,几位副职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干得有劲。”

        他对苏庆达道:“你把该我看的文件、审的材料整理好送给我,我今天全部看完,明天到镜湖县。”

        他处理完文件后,与齐恒高去了个电话,告诉他:“我明天起拿出几天的时间到下面县里跑一跑,有事电话联系。”

        然后给厉清举联系:“你方便的话,带着武宗胜到我办公室来一趟,我的脑袋不够用的,借你们两个人脑袋一用。”

        厉清举很快带着武宗胜去了周胜利办公室。

        周胜利把手里的联名信交给二人,喊苏庆达过来,四个人一同商量着到镜湖县里如何开展工作。

        厉清举看了一遍后把信交给了武宗胜,一直等到武宗胜看完把信放到面前的茶几上后才开口说话:“不论最后结果如何,我在主观上认定这位老公安特派员是被冤枉的,那位执笔的刘所长要求得对,您不亲自过问,只签上字转给别人,可能这起沉冤案件还得继续沉下去。”

        武宗胜说:“我只是从推理角度说个人的看法,卜仁义是个胆小怕事,患得患失的人,他最初为公安特派员提供证词是因为觉得蔡晓晖盗窃案中,蔡晓晖没有偷到东西还伤了腿,查出来也受不了多么重的处罚,至多是批评教育。

        后来冯家翻案,不是冯家许了什么好处,就是受到了什么威胁,卜仁义才推翻了原来的证词。

        当特派员老伏被判刑并调离公安机关,在镇政府看大门后,卜仁义才知道自已的翻供惹了大祸,害了一个人的一生,但碍于某种原因他不敢再次翻供。

        这件事在他心里压了许多年,直到感觉自己即将走到人生尽头,不想带着这份内疚去另一个世界,也可能因为受佛家的因果报应传说,为了来生再次翻供,说出了事实真像。

        案件时间久远,许多事实已经淹没在历史的长河当中,案件涉及的关键人物如重要人证卜仁义已经离开了人世,调查工作难度很大,我的建议是顺着这条线开展调查。”

        厉清举再次发言:“周市长既然打算出面,也就打算揭开事实真像。根据我的经验判断,能够在当事人多次上诉的情况下十多年没有揭开真像,一旦揭开了事实真像,就有可能会有人受到处理。

        所以,我建议周市长与纪委刘加同书记沟通,让他那边出一个纪委常委级的纪检干部,调查工作结束后,构成刑事处分的,我们接手;涉及到领导干部参与的,由纪委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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