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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明朝之亡是亡于藩府还是亡于富户?


有人认为,明朝最后的穷困和宗室藩王群体有很大关系;也有人认为,明朝灭亡时,天下富户大体上连一件“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事都不愿做,所以明朝的财政、社会乃至党争问题都和富户——尤其是东南富户直接相关。

其实这两条都不是直接原因,只是潜在的原因。明朝灭亡时的困境和明朝的财政制度、政策有直接关系。

明太祖朱元璋是一位草莽英雄,他出身穷苦,给地主放过牛,父母和兄长都因为自然灾害而死,自己遂投身于皇觉寺。后来阴差阳错之下他离开了皇觉寺,投身到郭子兴的队伍里,最后竟然一步一步打下了大明江山。

二十世纪研究明清史的老前辈孟森先生说:“得国最正,唯汉与明。”有人会问,难道其他朝代都得国不正吗?实际上,很多朝代都是得国很正的,至于得国正与不正的评价,是孟森先生从个人立场出发得出的。他认为汉高祖刘邦和明太祖朱元璋不欠前朝任何人情,所以说得国最正。如果从这个角度说,清朝得过明朝的赐封,努尔哈赤做过龙虎将军、建州左卫都督,他接受了明朝的赏赐,算是欠了明朝的人情。得国是否正,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我也不完全赞成孟森先生的立场。

我之所以对汉、明感兴趣,是因为无论是汉(主要是西汉)还是明,都有一个自身发育的过程。它的发展历史基本上没有中断,而且相对较长,自身问题暴露得也比较充分。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王朝由初兴到发展,到极盛,到逐渐衰落,再到灭亡的完整、清晰的轨迹。唐朝、宋朝也有自身的发展轨迹,但是唐朝的发展因“安史之乱”而中断,宋朝的发展被“靖康之变”阻断,所以二者和汉、明又不一样。

纵观中国通史,我认为明太祖朱元璋是最尽心敬业的开国君主之一。在我看来,最伟大的开国君主,第一位是秦始皇,第二位是隋文帝,第三位就是明太祖。他在位三十一年,无时无刻不在谋划,以求明朝千秋万代、江山永固。一直到晚年,他还在反复修改《大明律》。他死前还颁布祖训,规定了国家制度,子孙后代不得改变,其中包括“我朝不设宰相,子孙后代不得设宰相,臣子如果要恢复设宰相的,本人腰斩,全家充军”。但是,很多制度和政策都是人算不如天算的,藩府问题就是如此。

明太祖考察了中国历代的政权兴衰,总结了王朝灭亡的各种方式,所以他对中央、地方、外戚、后妃等问题,都设有种种禁令。但是他认为朱家的江山要朱家人来坐,为了使朱家江山得到保证,他设立了多道防线,给朱家江山加上了多道保险,其中的一道保险就是分封诸王。朱元璋决定,要把太子留在自己身边,学习治国理政的经验,准备以后继承皇位。根据中国历史上的嫡长子继承制,他把嫡长子朱标立为太子,其他所有的儿子都不得留在京城,避免他们和太子产生竞争。这是有历史教训的,隋文帝的两个儿子就发生过竞争,唐太宗的几个儿子也发生过竞争。朱元璋不允许大明出现骨肉相残的类似情况,于是他把次子以下的二十三个儿子和一个侄孙分封到各地做王:次子封在西安为秦王,三子封在太原为晋王,四子封在北平为燕王,其他儿子也统统封在通都大邑,包括开封、武昌、大同、荆州等。明朝的财赋重地、经济文化最发达的地区是苏(州)、松(江)、江(西)、浙(江),这几个地方都没有封藩王,明太祖对此是有考虑的。

靖难之役时,明成祖朱棣需要十七弟宁王的军队支持。宁王被封在大宁(今内蒙古宁城),那是和蒙古交界的地方。据记载,宁王麾下有十万蒙汉铁骑。

朱棣把宁王裹挟到北平,接管了他的军队,并向宁王许诺,打下江山以后,兄弟二人平分江山。

宁王知道这是个空头支票,江山怎么可能平分呢?所以在打下江山后,宁王说:“能不能给我一个好地方?”

朱棣说:“哪里?”

宁王问:“能不能让我到苏州去?”

朱棣说:“不可以。苏州当年是张士诚所在之处,是最奢侈的地方。”

宁王又问:“能不能让我到杭州去?”朱棣又拒绝了。于是,宁王只好去了南昌,南昌开始有了藩王。

除了东南的财赋之地,从广西到山东,都有了藩王。按照明太祖的想法,藩王在各地只率领军队,大的藩王府,比如秦王、晋王、燕王,都有三个护卫。按照明朝的卫所制度,一个卫的军队有五千六百人,三个卫的军队有将近两万人,这是一支很大的力量。北边藩王的主要任务是抵御蒙古,同时,如果朝中有奸臣乱政,藩王也可以起兵靖难。后来明成祖朱棣就以“靖难”为名,发动了争夺皇位的战争。

明太祖怕儿子们到了各地欺压百姓,扰乱市场,所以明文规定所有藩府和宗室的俸禄:一个亲王每年领五万石米,另外还有其他赏赐。后来国家财力不够了,于是每个亲王每年的俸禄减为一万石。

明太祖的儿子都是亲王,孙子是郡王。亲王的封号是一个字的,比如燕王、宁王,一看就知道是明太祖的儿子,而明太祖的孙子的封号就是两个字。到了第三代,就不能叫王了,要叫镇国将军。第四代继续下降就成了辅国将军。不但明太祖要封儿子,明成祖也封自己的儿子,明仁宗以后的代代帝王都封。这样一来,每一代都有新的亲王、郡王、镇国将军、辅国将军……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岁禄。此外,公主每年也都有岁禄,以免她们在夫家受罪。

明太祖时期虽然封了二十多个王,但因为他们散布在各地,宗室人口也不是太多,所以对国家财政并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朱元璋对这个安排很满意。

为了避免藩王扰乱地方,明太祖朱元璋规定了“三不许”。

第一,不允许参加科举。明太祖认为,自己的子孙参加科举有两个坏处:一是如果考不过别人会丢人现眼;二是参加科举时万一有人作弊,主管官员肯定会照顾皇子皇孙,这就扰乱了科举秩序。

第二,不允许务农。面子的问题是次要的,更主要的是他认为自己的儿子如果经营农业,一定会勾结官府,兼并土地,那就必然会对国家的税粮造成很大的危害,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

第三,不允许从事工商业。同样,一是丢人。不要说皇家子弟从事手工业丢人,就连江西以耕读治家的家族也认为从事手工业丢人。景泰年间,江西泰和有个大学士叫陈循,他向景泰皇帝上疏说:“天下举业,以江浙闽为盛,江浙闽三省独臣江西最盛,臣江西又以臣吉安独盛。”为什么吉安考举业的人多?务农则无田,经商则无钱,从事手工业又有耻于门第,只能走读书这条路。耕读之家尚且认为做手工业有耻门第,明太祖的儿子们就更不能做工商业了。二是如果他们从事工商业,就会冲击市场。

这本来是不错的政策,但是明太祖没想到人口是以几何级数增长的。他的儿子生孙子,孙子生曾孙,曾孙生玄孙……到嘉靖时期,王府人口达到六万至八万;万历年间,王府的人口达到八万至十万;天启年间,王府的人口已经超过了十万。这十万人都是要俸禄的。

有学者根据人口统计过明朝藩府一年耗费的粮食数量。嘉靖二十一年(1542),中央财政可支配的粮食是四百万石,而藩府需要八百多万石。山西布政司能够收到的粮食只有二十一万石,却要提供二十八万石给藩府。也就是说,山西当地收到的粮食还不够支持藩府的。

到了万历、天启年间,这种情况更加严重。有学者统计,从洪武年间到万历年间,全国每年收的粮食保持在三千万石左右,而天启年间,理论上每年要给藩府粮食五千万石以上,接近全部粮食收入的两倍。

不过实际上,藩府的人口数字一般来说都是确切的,藩府耗费的岁禄是不确定的。亲王、郡王等人一年收取多少岁禄,明朝政府在理论上有定额,但实际上经常拖欠不发,就像官员的俸禄、士兵的粮饷一样。毕竟要给藩府的岁禄,经常是明朝当年财政里农业收入的二到二点五倍,朝廷肯定拿不出来那么多。尽管如此,藩府给财政造成了负担是基本事实。

藩王不但要岁禄粮食,还要土地。他们占了大量土地后,还让农民给他们纳税。比如万历皇帝宠爱自己和郑贵妃的儿子福王,不但赏赐无数,还准备拨给他四万亩土地,让他在这四万亩土地上收税。这个想法引得群情激愤,就连福王自己也不好意思要四万亩,于是最终减少到了两万亩。潞王也得到了向上万亩土地收税的权力,但河南已经没有土地能向他缴粮了,所以他就向山东收粮。

藩王府后来成了明朝统治机器里的毒瘤,养这十万人口就等于养了十万条寄生虫。这种局面一方面是明朝的政策造成的,另一方面也是藩府本身造成的。

有学者提出,国家确实花了很多粮食养藩府,但是藩府里也出了很多的文化人、艺术家。就像江西的宁王,后来不问政治,而是改玩艺术了,《太和正音谱》就是他组织编撰的。著名画家八大山人是宁王的九世孙,也是出自明代的藩府。开封的周王同样是个艺术家。但是,如果培养艺术家需要付出的代价是给国家造成这么大的负担,给财政造成这么大的压力,我个人宁愿那些艺术家不要出现,让百姓的日子好过一点。当然,这个观点可能会让很多艺术家觉得愤怒,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而已。

我在这里只是把藩王给明朝造成的财政负担拎出来讲了,实际上各个地方都要开支,财政负担也是压死明朝的一根稻草。但在军费、官俸、皇家的开支之外,藩府还要再另外开支。明朝财政需要拨出大量的经费,也就是把从农民身上收到的很大一部分田赋给宗藩做岁禄,这是极大的财政负担。而且,明朝越到后期,藩府的人口基数越大,这种财政负担也就越大。所以藩府虽然不是造成明朝灭亡的直接原因,却也是造成明朝巨大财政负担的原因之一。

我们再来说说富户。从阶级社会产生,一直到当代社会,穷人和富人都是客观存在的。即使是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国家,贫富差异同样存在,穷人和富人的矛盾也同样存在,这是一个客观事实,也是在阶级社会无法避免的事情。

任何平均主义的思想都不可能解救社会,任何平均主义的做法都不可能真正使穷人富裕起来。如何使穷人和富人在社会中能够各得其所,使他们的人格能够在社会中得到平等对待,让他们在这个社会中都遵纪守法,才是真正重要的问题。

中国古代社会很难解决这个问题。从人性出发,富户占的田多,财富多,国家向他们收的税就多,摊派给他们的徭役也一定多,但是富户一定是不愿意承担这些的,所以富户和官府之间就发生了矛盾和斗争。如何使富户安分守法,使官府能够从富户那里征发到正常的徭役和田税,让富户不过度欺压百姓,这才是紧要的问题。

明朝还没有建立的时候,明太祖就把苏州、松江的富人大量地迁到凤阳,让他们去开荒种地。后来,明成祖朱棣也把江南地区的很多富人迁到北平去开荒种地,还把城市里的富人迁到北平去做厢户,而后者连土地都没有。

明朝政府这样做的目的是杀富济国,就是把富人留下来的土地产业都收归国家所有,而不是分给农民和市民。这种土地称为“没官田”,国家向这些土地征收的税额特别高,因为其性质不是民田。

通过明朝一二百年的发展,富人重新崛起,苏、松、江、浙又成了天下富裕的地区。人们谈到天下富裕之地,一般就说这几个地方,天下富人也集中于此。

问题在于,富人一面千方百计地扩大财富,一面又千方百计地少缴税、少服徭役。具体而言,他们有很多种做法,第一种做法是将财产寄托在他人名下,譬如某富户家里有一万亩土地,他把一万亩土地分到一些穷苦的亲戚朋友名下,这样就可以少服徭役。这种做法在明朝叫作“诡寄”,又叫“铁脚诡寄”。这要买通当地的书手和官员。中国古代官场有“昏官贪吏”的说法:官很多是昏庸的,而吏长期把持一个地方的税收,很多是贪污的。所以,通过吏员之手,当地的富户可以办成这些事。

第二种做法是直接隐瞒。一万亩土地在鱼鳞图册中可能只有三千亩或者一千亩,甚至几百亩。

第三种做法是将财产寄托在官府的官户里。按照明朝法律,各种贵族、官员以及各级学校的秀才,每人都可以免除若干人的徭役。

富户通过各种各样的办法,少向国家缴税,少被国家派役,但国家又一定要收这么多税,一定要摊派这么多役。于是地方官就把本来应该由富人承受的田赋和力役摊派到贫苦农民的身上。这样一来,该纳税的少纳了税,本该少纳税的被迫多纳了税;该少服徭役的多服了徭役,本该多服徭役的反而得到了减免。明朝的社会矛盾与此也有关系。

还有一些不是纯粹凭财富起家的富户,比如有权势的富户,他们很可恶。如果家里有人做到二品官、三品官、四品官,就可以保护很多的人口不服徭役、不缴户税。锦衣卫的官员、宦官的家庭,也享受这样的政策。

我看过这样一条材料:北京查出了十几个要向国家缴税的城市富人,但是最后只有两家需要缴税,其他家都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来减免赋税。他们有的是靠宦官减免,有的是靠贵戚减免,有的是靠官员减免。其中,靠官员减免的富人家庭比较少,主要都是靠贵族、外戚和宦官。

这样一来,国家的田赋难以收足,城市里的商税也很难能够收到。财产方面是富人对明朝社会侵蚀的第一个方面,而第二个方面是土地兼并,这给明朝社会带来很大的隐患。

有一个著名的故事,讲的是海瑞出狱以后,为了树立榜样,朝廷不断给他升官,一直升到应天巡抚。不管做到哪一级的官员,海瑞行事基本上都是站在民众的立场上。在处理富人和穷人的官司时,假如官司是涉及名誉方面的,海瑞一般是判富人胜诉,穷人败诉。因为在海瑞看来,富人才要面子,穷人连饭都吃不上,要什么面子?但如果官司涉及财产问题,海瑞一般判穷人胜诉,富人败诉。海瑞认为,穷人连饭都吃不上,如果官司输了,他可能会倾家荡产,社会也可能就此多了一个不稳定因素;而富人反正有很多财富,损失一点不过是拔几根毛,不必跟穷人较劲。穷人赢了官司能够活下去,富人也不至于因此伤筋动骨。

后来,他到应天做巡抚,应天管辖的是明朝经济非常发达的地区——南直隶江南的苏(州)、松(江)等。大家早就听说海瑞是为穷人办事的,所以很多富人在海瑞还没有来的时候,就把朱门漆成黑门,以示低调。很多富户迫不及待地把还没有来得及分割的财产分割给穷人,但是后者都是他们自己的亲朋好友,实际上财产的产权没有变,不过是他们想在明面上缩小被打击的目标。

海瑞到南直隶的应天后,清查田产,发现他最大的打击目标竟然是曾经救过他的前首辅徐阶。但海瑞仍然毫不手软,对徐阶家里的财产进行清查,对以徐阶为首的江南大户所拖欠的税收进行追缴。

虽然明朝前期曾经进行过打击,但随着此后一两百年的发展,江南土地兼并的问题已经非常严峻。富户占有的土地数以万亩计,而平民几乎无立锥之地,不言而喻,这肯定会激化阶级矛盾。

王阳明被派往赣州做南赣汀漳巡抚,就是因为江西、广东和福建三省交界处有许许多多的山贼。而这些山贼,大抵上都是从江西的吉泰盆地及福建、广东而来的无地农民。他们在家乡的土地被兼并,于是到南赣山区来寻找生存空间,开荒种地、伐树烧炭。王阳明对这种情况十分清楚,所以对闹事民众发布公告,说他知道在这里占山为贼的人绝大部分是被胁从的,之所以走到这一步,第一是由官府所迫,第二是由富户所逼。王阳明劝他们投降官军,下山种田。

所以,富户对国家、社会造成的危害,第一是有田少缴税、有丁少服役;第二是侵占穷人的土地,激化社会矛盾。

第三,在明朝濒于灭亡的过程中,富人对政府一般持不合作态度。在他们看来,政府应该维护他们的利益,而不是剥夺他们的利益。一旦政府想要剥夺他们的利益,他们就要采取各种办法对抗。

崇祯皇帝向大臣们发布诏令,说现在国家需要大量经费来养兵,希望诸位都想想办法。从大学士到六部的尚书侍郎、十三道监察御史、六科给事中,首先想到的办法是向皇帝打报告:“听说皇室内帑藏银非常多,希望拿内帑出来接济军队。”

内帑就是皇室储存的财富,包括白银和粮食。明朝收税,一部分税进入太仓,一部分是要进入内帑的,大臣们希望皇帝把内帑拿出来补充军费。

崇祯皇帝说:“没有内帑了。”

后来传出了一则材料,说李自成到北京后,竟然从皇宫里弄到七千万两白银,甚至将其打成银饼。后来李自成一路逃向西安,吴三桂的军队和清军就一路上捡拾他们丢弃的银饼。这则材料在史学界引起了很多讨论,但相信的人不是太多,我也觉得不太可信。

皇上要求大学士、六部、六科、十三道都拿出财富来,结果官员们捐得很少。但是李自成的军队进入北京以后,由刘宗敏主持“追赃助饷”,从大学士、部院大臣一直到科道官等,都要按照定额缴纳,结果还真收到了许多银子。上面所说的所谓“七千万两”,很多都是来自“追赃助饷”,而非崇祯皇帝的内帑。

这是官僚地主的表现,而民间的普通地主更是一毛不拔。

在明朝遭受危机、急需银两的时候,富人们一般都是装聋作哑,不出援手。而此时能够向官员、富户夺取财富的,只有李自成、张献忠带领的农民军。

有材料说,李自成的农民军包围洛阳的时候,守城的将领要求藩府拿出银子和粮食来犒劳将士。福王认为守城是将士们的事,而财富是先皇赐给他的,和他们没有关系,所以仍然一毛不拔。农民军在打下洛阳后,从福王府车载船运出了大量财富。

我们所谈到的富户实际上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民间的富户,一个是贵族官员中的富户。这些富户在明朝的灭亡过程中都要承担责任。他们给国家所带来的危害和藩府所带来的危害是一致的,只是表现方式不一样。藩府是从官府要钱,而富户,包括官府地主、民间富户、贵族地主和普通地主,是在国家危亡之际不出援手,他们只想寻找新的利益保护者。

当李自成节节胜利,眼看就要取代明朝的时候,从官员到地主纷纷投靠李自成,就是因为李自成许诺保护他们的利益。当多尔衮带着清军进入北京的时候,他们又投向多尔衮,还是因为他们看到清朝也承诺保护他们的既得利益。

我在这里谈到富户对明朝灭亡的危害或者影响的时候,绝不带有仇富情绪,恰恰相反,我认为每个社会都要有富人。富人越富,国家的税收就可以越多;富人所办的企业产业越大,就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力,减少失业民众,提高就业率。但是作为富户,必须恪守国家的法律,绝不能通过各种方式来侵占国家的利益,剥夺民众的利益,否则就必然会导致阶级矛盾和社会矛盾的激化。等到社会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穷人和富人是玉石俱焚的。天下所有的富人和穷人都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和平共处才是最好的选择。

无论是藩府还是富户,都不可能对明朝的灭亡造成直接影响。明朝之亡不可能直接亡于藩府,也不可能直接亡于富户。但是,藩府和富户的一些做法,确实对明朝的统治和财政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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