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吃饱喝足很暖和。
正好有热闹参与,找借口不背书了。
小七兴奋的和阿九带着人回部落了。
而熙皇倒向这名名叫阿九的少年怀抱的时候,瞬间觉得心不抽抽了,胸不闷了,整个人豁然开朗了。
只是熙皇还是一副病恹恹的样子,靠在少年身上。
这一刻,他真的无师自通学会了后宫妃子的招数。
毕竟,哪个皇帝没有几个绿茶白莲妃子呢。
阿九也感觉很奇怪,实际在部落里,就小七姐拍打他,敲他脑袋,他很习惯,其他人他都会刻意避开。
他虽然感觉很随和温和,但是部落里其他人还是能感觉到那种疏离感的。
荆石感觉最深刻,他一看就懂了,皇子,肯定是皇子。
可是此刻,他扶着这老头子,居然也不排斥,好像很习惯,很熟悉的样子。
番厂公又在背后论证他的逻辑学。
一个人走路的样子也像?这么多相像的条件,能证明是同一个人吗?
不过很快,番厂公就没有时间研究逻辑学了。
因为他们到了部落门口了。
被一片繁忙热闹的景象给震惊蒙圈了。
“额,敢问,你们是什么部落?”番厂公开口问道。
“草鼠部落,我们是草鼠部落哒!”阿九骄傲的回答道。
小七也在一边笑的十分嘚瑟,现在说自己是草鼠部落,都是一个高大上的名词,很骄傲的。
他们草鼠部落的小伙子大姑娘,追求的对象不要太多哦。
要不是阿巫规定只能一夫一妻,拥有草鼠部落户口的人,都能同时娶好几个老婆。
“我小七姐是草鼠部落的神女,我阿公是草鼠部落的阿巫,超级厉害的。”阿九继续介绍道。
若是之前,他们对少年嘴里的超级厉害,可能会笑一笑。
一个小部落的阿巫,神女什么的,能厉害到哪里去,在他们眼中就像是小孩过家家一样,就是玩儿。
可是眼前???
这建立起来高高的城墙,这尼玛是一个小部落??
这建立起来厚厚的战壕,这尼玛是一个小部落??
这骑兵近千,步兵近千,这尼玛是一个小部落??
这朗朗书声,响彻云霄,这尼玛是一个小部落??
这是不是对小部落的定义有点偏颇,就这样的军队出来,他们熙国那群废柴,说不定都打不过。
因为没见识而骄傲的熙皇和因为见多识广而骄傲的番厂公,两人在看到部落这个场景的时候,都收起了各自的骄傲。
等到两人看到一个长的如铁塔一样胸肌发达的人抱着一根柱子冲出来的时候,就更加谦虚了。
熙皇纯粹是被这宽阔的身躯镇住了,尼玛,居然还有人比他的绒儿长的还宽,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番厂公是判断了那柱子的重量,这人的体重,这地上的痕迹,烟尘,瞬间总结出来,这是个高手,是他打不过的高手。
这尼玛是小部落,随随便便出来一个人他打不过,他以为那是特例,结果又出来一个人,他还是打不过!!!
他还是那个熙国皇宫隐藏的第一高手吗?
他对自己产生了深深的怀疑。
他就见刚刚那个小胖姑娘飞奔过去,绝对是轻功,顶级轻功,才能让这么胖的跟球一样的身躯达到身轻如燕的效果。
小七跑到阿娘跟前,为了避免挨打,立刻开口解释:“阿娘我在读书,有两个老爷爷说他们跟商队走散了,想要吃饭,给我珠子和牌牌换吃的,结果吃完,这个爷爷忽然倒下了,抽抽了,我们只好把他们带回来了。”
被同时称为两个老爷爷之一的熙皇惊悚的摸了摸自己的脸。
老番比自己老十来岁吧,什么眼神,怎么能把他也看成老头子。
他还年轻啊,他只是长的可靠而已。
国事操劳,面相成熟而已,他的妃子都说他最帅最年轻最好看的!!!
这小胖姑娘什么眼神,居然说他是老头子。
结果就听到扶着他的少年也开口了:“阿娘,这个老爷爷好像是不舒服,喘不上气,要不你帮忙拍拍?”
熙皇一脸震惊,自己真有那么老吗?他觉得自己当这少年的爹刚刚好,居然是爷爷吗?
不过他看着朝他走来的大娘,长的比大汉还雄壮,虽然他不懂什么武功不武功的,可是看着大娘抱着一个巨型木柱,也知道大娘的手劲肯定很大,这一拍不把他拍死啊,他可能就成为史上第一个被女子一巴掌拍死的皇帝了。
“多谢大娘,多谢阿九,不用拍了,不用拍了,到了你们部落,我一下子感觉神清气爽,舒服多了。”
熙皇松开了少年,镇静自若的走了几步,大踏步,然后就听到咔擦一声。
熙皇的脸绿了,然后发出一声犀利的叫喊声。
“啊!啊!啊!”
他踩到了什么?
就见地上露出了一个钉钉板板,钉钉朝上。
脸部粗糙成熟的熙皇,实际全身皮肤白嫩,脚底板更是白嫩,就一下,脚上就流血了。
他一看到血,然后脖子一歪,晕了。
阿九、李大娘、阿七、番厂公:……
番厂公连忙解释:“我家老爷从小养尊处优,晕血,看到血就晕。”
李大娘嘀咕一声:“养尊处优是过的贼好的意思吧,过的贼好怎么还长这么磕碜?我去刘大夫那里帮忙拿药。”
阿九把这老爷爷背起来,很自然的到他屋子去了。
番厂公紧张的跟着。
一起到了少年的屋子。
小七也一起跟着,不用背书是极好的,赶紧把自己忙碌起来。
阿九本来是一个小屋子,后来因为他要做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多,所以就换到了一个大屋子去了,反正现在部落里人手足够,基建做的非常成熟,尤其是雪兔部落人,盖房子盖的密实又舒适,又快又好。
阿九把晕血的、脚受伤的老爷爷放到了自己床上,他们倒都没有太紧张。
毕竟只是踩了钉子,部落里的荆先生连脚都没有了,照样活的好好的。
而番厂公是练武之人,对那一点小伤也不在意,要不是他主子,他都不管。
就是得知这是少年的屋子,很好奇。
小七也挺好奇,她就是阿九搬过来的时候,一起帮忙了一次,之后就没有来过。
阿九的屋子非常整齐,床在中间,左右前后,摆满了东西,但是却并不凌乱。
小七都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哇呜。”
她的屋子没啥东西,但是乱糟糟的,有时候还有小八的毛掉在地上。
“阿九你好厉害啊,以后要是谁嫁给你有福气了,都不用收拾屋子。”
“哈哈哈,小七姐,晚啦,阿公说晚上也要把我写进家里的族谱,你不能嫁给我了。”阿九一脸嘚瑟。
熙皇被放床上就醒了,也很赞同小胖姑娘的话,这少年的屋子收拾的真干净,令人好生佩服,他就不行,他的屋子经常到处都是渣渣,还好他是皇上,身边收拾的人很多,要是就他一个人,他不用一个月就能把自己埋起来。
只是他脑子少根筋,没有听明白两人对话的意思,就是偷偷装晕,躺着挺舒服的,这床硬硬的,气味很熟悉的感觉,很安心。
一边番厂公正在看墙上的一个像是手掌一样的东西,没有留意听两人说话,如果留意了他就会知道这个少年不是这家亲生的,那么在他的论证题甲是否等于乙,就又多了一个论证条件。
番厂公不是个好奇的人,他知道太多消息,知道太多消息,就会有些厌世,不知道为何会有那么多破事,小妾毒死主母,庶女抢走姐夫,大臣甲谋害大臣乙,某大臣正妻和他后院的管家有染……等等,破事太多。
可是看着眼前这个线条流畅,造型华丽的东西,番厂公还是忍不住上手摸了摸,扣了扣,掰了掰,然后就听到“咻”的一声!
阿九:“番爷爷不要碰,快放下,那是我做的牙签枪,特别细,扎人没有感觉,但是有毒。”
果然,接着听到一声“啊!”的喊声。
床上躺着的熙皇举起手,抽抽了一下,手上多了一枚针扎着,肉眼可见的红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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