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从柳佳琳踏入姜家家门开始,凌红从头到尾好好伺候着。
在凌红的安排下,家佣快速腾出了一个南北通透的房间,给柳佳琳专用。
凌红留着柳佳琳在家里吃晚饭,话里话外,让柳佳琳搬来姜家别墅居住,而结婚一事,也要尽快落实。
凌红并不打算宴请柳佳琳的养父母,毕竟是“养父母”,且都是拿不上台面的身份。
凌红虽然并未开口表明这番态度,但她心里是瞧不上柳华志和李娟的,一个改嫁去了美国,另一个又因为逃债而不知踪迹。
凌红很喜欢柳佳琳,但绝不包括柳佳琳的身世背景。
若不是因为姜恒今年三十岁了,凌红也不会对柳佳琳的身份背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若是放在四五年前,凌红定然不会同意柳佳琳这等身份的姑娘嫁进姜家,可无奈,谁让她的两个儿子都这般“不争气”,尤其是在感情上。
姜生就不用提了,那是个油盐不进的固执派,任凭凌红说破嘴,姜生都是不婚主义,更别想延续香火。
凌红把“延续香火”的重任暂时放到姜恒的身上,可谁料混不吝的姜恒一次次惹风流债,带回家的女人也是一个比一个低廉。
那些不检点的姑娘,全都入不了凌红的法眼,而这一拖,就拖到了姜恒的30岁。
如今,姜恒30,姜生33。
凌红越等越心急,她只能主动出击,否则,这姜家的香火,就算是断在了她的两个儿子身上。
凌红没以前那么挑剔了,柳佳琳的各方面条件都还可以,长相不美艳,但却高级,有大家闺秀的气场在,年龄正美好,身材和身高都过关,学历更是没得说。
唯一不足的便是家世背景,但考虑到柳佳琳是个孤儿,孤儿就意味着没靠山好掌控。凌红想着,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找个“听话懂事”的儿媳妇,只要儿媳妇听话,她这个做婆婆的会很省心。
现在好了,柳佳琳未婚先孕,凌红开心的不得了。
凌红筹划着,先让柳佳琳接连生两胎,等稳了这姜家香火后,她再哄着姜生成家生子。
一切都在凌红的计划内,她身为妇人,也做了几十年的家庭主妇,她没别的想法,如今姜家的势力越来越庞大,她必须让这个家族壮大起来。
而壮大家族的唯一途经,就是多生孩子,培养出一个又一个优秀的子孙后代。
凌红对柳佳琳很是大方,特意把柳佳琳带到自己的衣帽间,给柳佳琳展示自己珍藏的珠宝首饰。
柳佳琳一个人在楼上参观,凌红快速走下楼,寻到了姜生和姜恒。
凌红走到姜生身后,叮嘱道,“儿子,你让司机备好车子,一会儿要去商场买燕窝的。”
凌红转头冲着姜恒说道,“还有你,琢磨琢磨结婚领证的事吧,这事儿你得亲自跟你爸说,婚礼是要大办的。”
姜恒随口道,“妈,你可别忘了之前答应我的好处。”
凌红说道,“知道知道,事业和奖励金,少不了你的。但是说好啊,你不能再像以前那么玩心重了,你可是要当父亲的人!”
姜恒笑笑,没接话。
凌红朝着厨房风风火火走去,姜生走去家门外抽烟,姜恒跟随其后。
兄弟俩站在院子里,姜生点燃烟卷,随口道,“母亲答应你的室内滑雪场和夜店生意,你更倾向于哪一个?成了家的人了,去做夜店的买卖,是不是说不太过去?”
姜生吞云吐雾,给了姜恒一点小小的看法和建议。
姜恒双手插兜,望着院子里的花花草草,说道,“哪有什么说不过去的,谁会嫌钱多呢?你把那家夜店买下来,以后蹦迪都不用花钱了。”
姜生皱了皱眉,严肃道,“既然要成家,就应该好好维护这个家,收收你那放荡不羁的性子。”
姜恒耸耸肩,一脸毫不在意的表情,“你觉得可能吗哥?我是什么性格,你还不清楚?”
姜生道,“不要辜负身边人,情债可不好偿还。”
姜恒说道,“这都什么时代了,男男女女的,一个个都精得要命,佳琳选择我,除了我的人格魅力之外,不也是因为姜氏的家族背景么,我又不傻,我感觉得到。”
姜生把烟卷扔到地上碾灭,未接话。
姜恒拍了拍姜生的肩膀,笑着道,“哥,这世上最扯的东西,就是男女间的真心实意。我经历过那么多女人,没有一个是单纯冲着我这个人来的,都是为了钱。”
姜恒一脸潇洒,“当然,我也借着姜家二公子的身份,玩了不少‘愿者上钩’的女人。”
姜生默然,“我只是希望你不要辜负身边人,毕竟她怀了你的孩子。”
姜恒道,“哥,有些东西其实就是各取所需,不过你放心,我会把‘好丈夫’的身份演好。我呢,和你不一样,我知道你是相信感情的,可我不相信。自从当年……我被那个挨千刀的初恋狠心抛弃以后,我一度对女人过敏,但最后还是走过来了。”
姜恒冲着姜生笑笑,“你就不一样了,你22岁那年彻底失去了你的初恋,同时也失去了你的孩子,那件事对你的打击是致命的,后来你发誓不碰爱情,不碰女人,和自己较劲,跟爸妈较劲。”
姜恒表情凝重,“哥,她都走了那么多年了,11年,你也该往前看了。有个女人陪在身边其实也挺好,吵吵闹闹,闲的时候解解闷,要不这一生真的会很无聊。”
姜恒转身准备进屋,“我去找佳琳,一会儿我跟你们一起去商场。”
姜生一个人站在院子里,风景独好,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腕表的表带下方,遮掩着一行不起眼的字母纹身。
字母是初恋名字的缩写,在她死后,姜生把她的名字纹在了手腕里侧。
11年过去了,从当年的22岁,到如今的33岁,整整11年。
这11年里,他一直没能原谅自己,每每看到手腕里侧的字母纹身,他都会想起那个她,那个永远停留在22岁的她。
他常常想,如果她还活着,他们一定会儿女成群。
他也会和她吵架,但那么温柔的她,总是会原谅他的固执和不风趣。
他总想着,如果她还活着,他绝对不会把全部时间都用来发展事业,他会陪她吃饭,陪她看剧,陪她和孩子一起成长。
等到孩子可以上学,他会渐渐抽出时间做事业,做他们各自喜欢的事。
如果她还活着,她也33岁了,她一定会因为生儿育女而微微发福,她会缠着他的脖颈撒娇,无数遍地念叨着,“如果我变胖了,你还会爱我吗?”
他会笑着说,“你看,我不是也胖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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