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死去的丈夫回来了二合一
从田家出来, 曹娘子忍不住担忧看向身旁女子,本以为自己的遭遇就够辛酸,没想到还能有这样的事发生。
或许是出于同病相怜, 她第一次聊起自己的过往。
“我还没有跟你说过吧,我也是去年和离的, 夫家是京城的大商户薛家, 别看曹家现在不行, 早几年我出嫁的时候, 也是八抬大轿、十里红妆迎出门子的。
曹家败落吼,薛家待我大不如往前也就算了,奈何连表面功夫都不愿意做,捧个我不喜欢的小妾做二夫人, 我七年无所出,偏要我抱那小妾的孩子充作嫡长子, 我实在受不住就和离了。”
如今说起这些, 曹娘子已经能坦然面对。
刚下定决心和离的那会儿, 她只觉得天都要塌了,回到娘家也只敢待在家中哪里都不敢去, 生怕听见别人的嘲笑议论,就这么待了一年,整个人都恍恍惚惚, 甚至怀疑自己活着有什么意思。
可是表弟唤醒了她, 交给她一间门铺子, 说,“你还记得以前的自己吗?”
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未出嫁前,她也曾帮忙家中的铺子, 张罗过生意,可自从嫁为人妇、洗手作羹汤之余,料理薛家内宅一堆烂摊子,已经很久没有真正的接触生意。
一开始她是不敢的,可表弟说,除了她没有可信的人,她这才死马当作活马医。
从买铺子、到店面整顿、开业,这个铺子的一点一滴都是她亲手忙活起来的,也只有忙起来她才感觉自己是活的。
如今几个月过去,她每日里脑子里想的都是店铺里这些生意经,已经很少会去想自己和离的那一摊子事,若不是今日见到慧娘这出,她也懒得说出这些,倒像是显得她卖可怜博同情。
阮柔认真听着,却突然在这一刻想起最开始教她制香手艺的梨芝师傅,同样也是和离,不知是她们格外倒霉、还是天下女子大多如此。
“所以,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现在咱们都过得挺好的,攒足了银子,就是将来不再嫁,也无需发愁。”说到这里的时候,她的尾音有些微微上浮,似乎憋着什么。
阮柔并未在意,而是赞同地点头。和离身份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不必再操心婚事,她总归是没想过再嫁的。
“金姐姐,我知道的。我已经写信给周家,待周家来人把这件事情弄清楚,不论结果如何,我都不会再在意了。”
“那就对了。”曹娘子应许,不弄清楚,恐怕也不会甘心。
接下来的几日风平浪静,一切好像没有发生过。
而身处田家的田语蓉,此刻已经闹起了绝食,原因则是她跟爹娘提出想要尽快完婚,却遭到了拒绝。
又或者说,她爹娘从始至终就不赞同她嫁给身份不明的周青远,经过她一年的缠磨,虽然仍不赞同,却也没有强烈的反对。
她一开始就知道爹娘早晚会答应的,因为她是他们唯一的女儿。
“语蓉,你跟娘说,为什么突然急着要成婚,我听下人说前几日你院子里来人,你发了好大一通火?”
“娘,真的没有什么,我就是想要跟他在一起嘛,越快越好。”田语蓉撒着娇,却难掩内心的焦急。
时间门越长变故越大,先前她不着急,是想着安平镇和府城距离遥远,乡下人一辈子也不可能到府城,可如今被人找上门,她才发现自己大意了,若是早些时候两人成婚,起码她能名正言顺地面对那个女人。
“唉,”田母叹口气,“你爹已经同意了你们俩在一起,但成婚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近乎草率了,而且你又是招赘,你爹这个人要面子,肯定要大办一场,你也顺着他点。”
“娘,太好了。”田语蓉欢呼不已,等她再多说说好话,她爹一定还会松口的。
看着女儿开心的样子,田母心中无限担忧,也不知女儿捡回来的这人靠不靠得住。
————-
安平镇,周家。
自打前儿媳归家,周家沉寂了好一阵,即使有什么消息,似乎也都是坏消息,周父周母面上早已不见了笑意,有的只是一副沉郁丧气的表情。似冬日被寒霜压垮的枯枝。
今年春天,他们终于挨不住小儿子的请求,到底将人送进了学堂。
这年头只要沾上读书就没有便宜的,好在大儿子留下了书本,只要凑足束脩和笔墨纸砚的钱,然而对于如今贫困的周家来说,依旧是雪上加霜。
可到底不忍拂了小儿子的心意,夫妻俩累死累活,还赁了地主家几亩地,每日里辛苦劳作勉强支撑。
再寻常不过的一日,周父周母正在地里忙活,却见同村的人隔着老远喊人。
周母胳膊捅捅身边的周父,“当家的,是不是喊你呢?”
“没吧。”周父狐疑抬头,见人越跑越近,艰难站直身子,侧耳细听。
结果还真是。
那人是周家本家一个年轻辈的侄子,此刻气喘吁吁过来,“叔,婶子,镇上来一个送信的,说有重要的信要亲手交给你们,”他大喘气几口,接着道:“你们要不要回去看一下?”
“别不是弄错了吧。”两人皆困惑不已,什么人会专门写信给他们。
这年头,熟悉的乡下人有话要说,通常都是托人带个口信,再不济自己跑一趟,总归费不了多大功夫,他们唯一认识的读书人只有儿子,可儿子早已走了。
“没有,那人说的清楚明白,小溪村,周家,有个小儿子叫周青沐的。”
“还真是,老头子,去瞧瞧吧。”
“走吧。”距离不远,两人索性直接将农具扔在地里,空着手回去。
周父腿脚不便,走路的速度压得极慢,周母纵着急也只能慢慢跟在后面,弄得来传话的年轻人尴尬跟着小步慢走,别扭极了。
好在距离近,再慢也就是不到两刻钟的功夫。
隔着老远,周父就看见了自家院子门口有一个人高马大的男人,瞧着不像善茬。
“你就是周大石,有一个叫周青沐的儿子?”雄壮的男人有一个十分恰当的名字,熊壮,他是干跑镖生意的,高大的身躯,一身的腱子肉是他最为得意的资本,此刻看见人战战兢兢靠近,油然而生一种成就感。
“是,我就是,”周父颤颤巍巍回答,生怕一不注意对面给自己来一拳头,“是不是青沐那小子做错事了,他年纪还小,有什么您多担待。”
“谁认识那周青沐,”熊壮不耐烦道:“我找你。”
“找我,不知您有什么事情?”周父依旧陪着笑。
“喏,这是有人转交给你的信,信很重要,你们一定要看。”说完他就要走,任务已经完成,他还得回去喝酒呢。
“那,不知是谁送来的信,信里又说了什么?”
“我哪知道,我又没拆开,”说着他狐疑地上下打量,“你别不是诓老子吧,老子可从来不干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
“没没没,”周父见人都开始骂骂咧咧,连忙认错,“只是,我们也不识字,这信?”
“你们全村都找不出一个认字的来吗,老子只送信,可不负责帮你们读信。”惦记着同伴们在酒楼里大吃大喝,他很快不耐烦了,“行了,信送到,我也该走了,你们赶紧找个人帮忙看看吧。”
说着连忙溜之大吉,叫欲言又止的周父压根没来得及请人帮忙。
熊壮却只庆幸自己溜得快,不然岂不就要暴露他也不识字的问题了,虽然他不觉得自己一个武夫不认字有什么奇怪的。”
高大的身影脚步飞快,顷刻间门离开,只留下身后的周父周母满腹疑团。
“老头子,这信要不要想找个人读一读?”
“青沐不是去学堂了嘛,等他回来让他念给我们听听。”
周母一拍大腿,恍然醒悟,“可不是,怎么把自家人给忘了。”
这么一想,两人顿时不着急了,到底是旁人辛苦送来的信,又说的郑重其事,周母不敢乱扔,直接给压在了堂屋的茶盏下面,随后接着回去干农活。
这一干又是半下午,等到傍晚天黑,周母赶着回家做饭,才想起这一茬来。
就着灶台下的火光,她将信打开。
信封里只有薄薄的一张纸,短短三行,却能看出其字迹工整,待一个一个看过去,视线在某一点凝固。
她为数不多认得的几个字里面,周青远三个字赫然在列。
那是大儿子最开始去上学学的字,她还记得那清朗的读书声,“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周就排在第五个。后来,儿子终于学会了自己的名字,从一团墨迹、到端端正正,写满周青远三个字的废纸不知攒了多少,她一点点整理收集,一张都舍不得扔,久而久之这三个字便也熟悉了。
疑惑再次爬上了心头,这封信到底是谁写的,又为什么会提到儿子?
她再也等不得,急匆匆拿了信去外面,恰巧与晚回来几步的周父撞上。
“干什么去?”
“我找个人读信。”来不及解释更多,她径直朝着村长家走去,村长家的小孙子以前读过几年书,读封信应当没有问题。
“青沐不马上回来了,害,你这极其性子。”周父只得跟上。
周村长家在小溪村最中央,占据着最好的宅基地,走路不过几分钟。
不知是巧还是不巧,快到周村长家门口的时候,两人再次撞上了从学堂归来的小儿子。
然而,此刻的周母压根不想让儿子读信,才读书两个月的人说不定连字都认不全乎。
正是晚饭的点,周村长家明显已经开饭,进了门,浓郁的肉香传来,三人俱都忍不住留口水,家里从年后就没有开过荤呢。
周村长听闻缘由,二话不说让小孙子读信,他自己也就略识几个字,绝不敢揽这种事。
十四五岁的周青书胃口正好,大口扒着饭,闻言赶忙咽下嘴里的饭,手中接过信,一扫而过。
然后,他的目光彻底呆滞,倒吸口气,忍不住再看第二遍,一字一句,跟刚才一模一样。
连续看了三遍,终于确认不是自己眼花,更不是他意识不清楚,周青书忍不住瞄了眼对面沧桑的周父周母,意识竟然不知道是该为他们高兴还是可怜。
若信里所言非虚,人还活着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可是这一出乌龙闹的,周家卖田卖地,周父甚至还为此瘸了腿,惨得简直叫人不知道该说什么。
老头子的视线扫了过来,眼神里明晃晃的威胁,似乎在说,你要敢说不认识,老子就削死你。
周青书嘴角抽抽,一字一字得念了出来。
于是慢慢的在场所有人的眼睛都逐渐瞪大,仿佛听见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是说青远还说着是吗?”周母眼带祈求,她顾不得去思考信的真假,或许说,她已经受够了如今这些,一点渺茫的光亮她也急不可待抓住。
“呃,嫂子,不,阮家姐姐的意思是说,她在府城看见了一个跟青远哥样貌十分相似的人,还不能确定到底是不是同一人,但还是特意写信回来通知一声。”
“那就是青远啊。“
谁也没想到,周母竟然呜地一声哭了出来,“老头子,那肯定就是青远,他肯定没死,说不定是被人救了,你听见了没,他没死。”
周父同样震惊,手都开始微微颤抖,激动地说不出话来,自打摔了那一跤,他不仅腿出了问题,手也落下了激动过头就忍不住抖动的毛病,压根控制不住。
“老头子,我们去把青远找回来吧。”
“嗯。”
听见两人连真假都不辨别就要去府城,周村长终于坐不住了。
“大石,大石家的,这信也不知道真假,而且,阮家那女娃怎么会去了府城呢?”外村的事他不怎么打听,只依稀记得,好像当时听说那个女娃在镇上做活。
“没错的,她去了府城,我打听过。”周母擦掉眼泪,信誓旦旦道。
尽管前儿媳已经回了娘家,可只要她一天没嫁人,自然就是周家的半个媳妇,她可不得关注着些。当初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她亦是十分震惊,可那时候一家三口的心情都不大好,她也不想拿这出事来刺激,索性就憋着没说。
“那起码有八分可能。”周村长忖度着道,“我也不拦着你们,只是山遥路远的,你们总不能就这么去,路上好几天的行程,别青远还没找到,你们先倒下了。”
周父沉声道:“明天我就去镇上打听行商的路程,跟着他们一起去,老伴,你准备些干粮和几身衣服,家里的银子都带上。”
周母听到这里,确实猛地一惊。
她一拍脑袋,“哎呀,我锅里还煮着东西呢。”
这可不是好玩的事情,如果锅里的东西被烧干,锅能被活活烧出一个大洞,这年头铁锅金贵,找人修补又是一笔钱。
可再着急她也没有忘了大儿子的事情,急匆匆叮嘱道:“当家的,你再想想还有什么要准备的,村长,劳烦您老帮我们谋划谋划,我先回去了。”
话落人已经走出几步远。
周村长当了几十年的村长,也见识过不少,比一般的村人知道的还是要多点,倒下细细嘱咐起来。
两人一个认真说一个仔细听,倒是将其他人都抛在脑后。
周青书无聊至极,又不好意思接着吃饭,只能眼珠子滴溜溜乱转,恰瞄到对面比自己小几岁的族弟,当下忍不住再次一激灵。
那是什么样的眼神啊?怨恨、疯狂、嫉妒、不屑,种种情绪交织在一起,衬着他如同刚从地狱里爬回来的恶鬼一般。
他当下不敢再看,低下头默默数起了碗中的饭粒。
记下村长所说,又在心里重复了几遍,周父这才起身离开。
回到家,却发现灶间门一片烟雾缭绕,焦糊味不断传来,显见得糊得不清。
“咳咳咳。”突然里面走出来一个身影,手上还提着一口锅,月色的印射下,隐约能看到黑色的锅底破了一个大窟窿。
“当家的,锅破了一个口。”周母笑着道,惋惜还是有的,可什么能比儿子还活着更令人高兴的呢。
周父扶额,“破就破了吧,晚上用砂锅随便做点什么,明天一早我先去镇上。”
“好嘞。”周母也是手脚麻利的妇人,一边收拾一边重新生火做饭,周父则是去房里收拾行李。
又过了半个时辰,青菜粥煮好,周母盛了喊一家人吃饭,待看见小儿子才发起愁来。
“当家的,你说青沐这孩子怎么办,咱俩不在家,他一个人我也不放心。”
“有什么不放心的,明天我带几斤粮食去跟大嫂说一声,先在他们家吃几天。”
“也好,还要去学堂呢。”周母嘀咕着,也觉得可行,就是对还要带粮食去不满。
可再不满也没办法,因为欠大嫂二嫂的钱至今未还,大嫂见了她就是一副臭,不带粮食她还担心儿子吃苦呢。
喝粥喝个水饱,锅烧穿了,干粮也没法做,周母又愁上了。
“多带点银子吧。”最后周父无奈道。
“家里哪还有银子。”周母满面愁容,“家里最后一点银子都用来给青沐交束脩了。”
“害,早知道。”早知道什么周父没有说出口,可其他两人都明白他的意思。
安静了一晚上的周青沐,目光忍不住从怨恨转化为了凶光,他心想,明明大哥已经死了,为什么爹娘不愿意相信,还要凑银子到府城去验证一个明显的谎言。
可看着陷入狂喜中的爹娘,他压根不敢开口,他本就是阴暗角落里肆意生长的野草,因为没了大哥才得了几分关注,若是大哥回来,他又会恢复以往毫无存在感的模样。
最好是假的,他捏紧手中的碗筷,恶狠狠想。
“青沐,你回去吧。”
打发走了小儿子,周父周母压低声音小声商量。
“大哥二哥肯定不愿意再借钱了的。”周母无奈。
周父咬咬牙,“我去跟村长借。”
“村长家也不富裕吧,听说青书那孩子也要开始相看。”
“顾不得那么多了。”周母也只能应了,唉,都怪她,着急把火忘了,这得多费多少钱啊。
当夜,两人忧心忡忡地睡了。
翌日一早,周父赶往镇上打听,周母则请人帮忙补锅,收拾衣服和行李。
来回两个时辰,周父带回来了好消息,“今天下午就有商队去府城,再一批要等四天后了。”
“那咱们下午就走。”周母毫不迟疑拍板,周父两人恨不得长双翅膀立马飞去府城,自然也无任何异议。
几乎是手忙脚乱地将儿子送去大嫂家,又厚着脸皮找村长借了十两银,两人各自拎着一个小包,急匆匆出发。
行商队伍的脚程十分快,一路上几乎没怎么歇息,周父周母虽然累,可想着能早点看到儿子,咬咬牙忍了。
如此,终于在第三日晚上关城门前到了府城。
天色将黑,夜里又有宵禁,行商队伍自有其歇脚的第二,两人被扔在城门口,也不敢乱跑,找了一家最便宜的客栈歇了,硬邦邦的木床硌得人腰酸背痛,被子的霉味更是让人几乎一晚上没合眼。
待听到外面打更人敲响铜锣的声音,卯时(早上五点)两人齐齐起身。
周母捏着原先的那封信,问:“当家的,咱们直接去这个田家吗?”
“嗯。”周父一边穿衣服一边回。
“那慧娘那儿?”她还是有些犹豫,一来陌生地方,要是有个熟悉的人多少会安心些,二来,说不定她知道得更多,也是个帮手。
“算了吧,她没留地址,想必也不希望我们过去。”
“唉,白眼狼一个。”骂着骂着,她突然想到,“你说青远回来了,慧娘会回来吗?”
不知怎的,明明与这个儿媳相处不睦,可只要想到儿子会回来,她竟然希望这个儿媳一起回来,仿佛这样,这个家就还是完完整整的,跟一年多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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