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七章魏容准备自救
经过跟漂亮女子的短暂交流,再加上自己拼命脑补,魏容终于大概弄明白了昨日到底发生了什么。
老奸巨猾的曲阿县令张诺恩将仇报,打着把同福客栈低价转让的名义,让魏容陷入五十两银子的巨大亏空。
而后张诺便顺势提出要求,让魏容假冒张家上门女婿一年,迎娶张温的女儿张媛,至于报酬,则就是那购买客栈的五十两白银。
据花蕊回忆,原本魏容对张诺还抱有明显的警惕,但自从张诺抛出张媛的名字时,魏容几乎毫不迟疑,便满口答应了下来。
结果现在正主张媛找上门来了,要求魏容履行承诺,做她的上门女婿。
看着面前如花似玉的美貌女子,魏容激动得浑身发抖,
当然,他绝对不是因对方的美色而激动,
而是愤怒!
朕乃堂堂大夏国君,居然沦落到给别人当上门女婿?
这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陷?
苍天啊,大地啊,这还有天理吗?还有王法吗?
居然赐给朕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新媳妇?
就在魏容打算入乡随俗,答应对方,跟着张媛走的时候,他的心中,突然浮现出另一个娇媚的人影——王元。
重情重义的大夏国君,顿时停住了即将迈出的脚步,咬着牙,冷冷拒绝了对方的提议,
“抱歉,张姑娘,昨日的事情,是我错了,这上门女婿一事,恕我不能从命!”
张媛气极反笑,她万万没想到,出身高贵的她,居然被一个从辽东来的落魄小书生给拒绝了!
但她到底是世家之女,养气功夫了得,当即冷笑一声,
“本姑娘不会强人所难,你既不同意,便把五十两银子退回吧。”
魏容顿时一滞,
银子已经花出去了,变成他脚下的四星级豪华大酒店——同福客栈,还能怎么退回去?
但魏容到底是见惯了大场面之人,转念便有了主意,当即对张媛拱了拱手,“抱歉,银子已经花了,但请姑娘放心,两天之内,在下定会将五十两银子,分文不少,送到府上。”
张媛冷冷地盯着魏容,片刻之后,方才缓缓点头,“既如此,那便给你两天时间,两天后,若你不能把银子还归来,那就乖乖去我张府,做我丈夫吧!”
不等魏容答应,张媛扭头就走,临走之际,还不忘飞起一脚,把挡在面前的房门,一脚踹开!
望着漂亮女子远去的身影,花蕊气的粉脸通红,“这女子好生嚣张!公子,你一定要好好地教训教训她!”
魏容叹了一口气,“教训她?两天过后,拿不出银子,恐怕就是她来教训我了。”
花蕊恨恨道:“对公子来说,这点银子算什么?只要公子一声令下,文鸯,田续两人,五十万两都能给您送来!”
魏容瞥了一眼胸大无脑的女子,“拜托,本公子现在的人设是落魄书生,一下拿出五十两银子,岂不会引人怀疑?
那全纪正挖空心思,想要抓捕我这夏国奸细呢。”
花蕊峨眉轻蹙,“张媛并不是公子苦苦思念的王元姑娘,公子留在此地,再无意义,妾身看来,公子不如趁此机会,速速返回洛阳吧。”
魏容沉吟了一下,随即摇头,千里迢迢跑到江东,结果一无所获地回去,这不符合他的风格。
他想了想,便道:“王元的事暂且搁置,打探玉玺下落,以及招揽善于造船的人才,这两件事,可是还没做呢,
再说了,洛阳有杜预,荀顗,刘晔,陈泰等人坐镇,这些都是贤良之才,只要他们按照朕安排好的路线去施政,就不会有问题,
朕回去太早,没有必要。”
“这真是如同陛下说的那样,一文钱憋倒英雄汉,”花蕊轻轻叹了口气,“没想到陛下一世英雄,如今却为五十两银子,而发愁。”
魏容淡淡一笑,“谁说我发愁了?蕊儿你且放心,只需我略施小计,两日之内,五十两银子不在话下,并且这银子的来路,绝对光明正大,即使让全纪得知,也无话可说。”
花蕊听了,顿时又惊又喜,
“敢问公子的妙计是……”
魏容一字一顿道:“看病,赚钱!”
堂堂大夏皇帝,怎能给他人当上门女婿,当赘婿?
他必须要改变这一切!
魏容雷厉风行,当即让花蕊找了两块布匹,制成条幅,在上面龙飞凤舞,写上几个大字,
一条是,‘悬壶济世,专治疑难杂症’,
另一条则是,“童叟无欺,诊费白银五十两”。
然后魏容便带着花蕊出门,来到曲阿县最繁华的街道上,开始摆摊,把条幅支起来,准备赚钱给自己赎身。
魏容长相俊美,玉树临风,花蕊体态丰腴,风情万种,再加上那龙飞凤舞,气势十足的字体,没多久,便吸引了不少人,站在魏容的摊子前,议论纷纷。
“好家伙,光看病就要五十两银子,这也太贵了吧?”
“你看仔细了,人家是专治疑难杂症,别人治不好的病,给你治好了,属于起死回生了这是,难道你一条命,都不值五十两银子么?”
“您还别说,俺这一条贱命,还真不值五十两银子!”
听着周围的议论,魏容眯着双眼,正襟危坐,宛若姜太公钓鱼般,丝毫不急。
毘陵原本就是富庶之地,有钱人众多,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只要能治好一个有钱人,那五十两银子,就到手了。
自己就可以趁机摆脱当赘婿的命运。
围观的老百姓们新奇之余,说什么的都有,
居然有人看魏容年轻,怀疑他是骗子,来骗毘陵百姓的钱。
常理上推测,这似乎有些道理,毕竟医生和老师一样,都是越老越吃香,像魏容这样的年轻人,究竟有多少医术上的造诣,很是让人怀疑。
毕竟五十两银子的诊费,实在惊人,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很快便吸引了一对路过主仆的注意力。
领头的少年大概十余岁,聪明伶俐,但他脸色发黄,神态萎靡,时不时还咳嗽两声,显然有病在身。
那仆人三十余岁,气质剽悍,只见他快步上前,双手轻轻一拨,围观众人顿时东倒西歪,让出一条路来,少年笑了笑,便施施然走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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