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作死
“妈,老刘呢?”刘子军回到家,见老妈一个人在跪佛坛,灯也不开,就佛坛面前两个电蜡烛点着,不由问道。
“你爸爸应酬多,晚上打电话过来说不回来吃饭了,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家?”刘子军老妈规规矩矩的给客厅一角的一尊镀金小佛像拜了拜,才站起来说道。
见儿子一脸不屑的样子,又说道了一句:“这么大年纪了,还没大没小,叫什么老刘啊,他是你爸。”
“知道了,你吃饭没?你怎么不出去逛街,整天呆家里拜这泥菩萨,神叨叨的。”刘子军听到老娘说的老爸晚上不回来吃饭就知道怎么一回事,他不是天生花心,实在是家里有榜样,老爹是宛平区区长,夏州又是经济开发区,这里一个村长都比别地的镇长牛,别说是区长了,就是不贪污,正常流水,也是比别的地方富足太多。
他老爸估计是有个相好的,老妈常年吃斋念佛,完全不管,只要那女人不进她家,就无所谓。
耳濡目染,刘子军也就成为现在这个德性了。
“我喝了点粥,你吃过没,没有的话妈妈给你下个面。”杨雪英自己虽然吃斋念佛,但是对待老公丈夫还是挺好的。
“妈,我吃过了。”刘子军以前觉得老妈清心寡欲,眉头舒展,谈吐有礼,是个十分美丽的女士,可是今天回家这一看却忽然想林媛妈妈,那个头发发白发疯的咬人的女人,他老妈从来不会做那样粗鲁的事情,也不会随便哭泣,更不会自怨自艾,自己是怎么了,居然把老妈和媛媛的妈妈想到一块去了,升职有一瞬间,觉得她们好像。
“妈,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哪天我带她来给你看看,以后她可以陪你一起逛街。”刘子军心里沉甸甸的,说完就回到屋里,躺在床上却怎么都不踏实,自己被林媛从医院赶回来了,说她妈妈会照顾她。
以前他觉得花心也没什么,他爸就挺那个的,可是忽然间就觉得没意思,不知道老爸有没有看到妈妈一个人在昏暗的客厅跪在佛坛前的模样,家里衣食无忧,外公外婆舅舅都好,爷爷奶奶也过得不错,那妈妈是在祈求什么?
刘子军把自己关在屋里,灯也不开,也许昨天太累了,他守了一夜,居然破天荒的这么早就睡了过去。
另外一边,张蓉风风火火的在奔往马家的路上。
卫东华也很是激动,不过激动之余,他还有些紧张。
“蓉蓉,要不要这样着急过去,你都跑了一天了,不如明天再说。”
“不行,这事情一定要趁早,你没看马家那德性,才跟女儿离婚不久,就找了新人,对那女的宝贝的不得了,说不定又要结婚了,我可不能让我女儿吃亏了。”张蓉趾高气昂,觉得上天始终是眷顾自己的,就如同当年怀孕,顺利的成为卫太太,享了半辈子的福分了,下半辈子就要靠女儿了。
“不过当初蓉蓉不是做错事了,会不会是……”剩下的卫东华不敢说,当初能顺利让马家离婚,一来是卫明珠的过错直接被抓了,二来是卫明珠对那小开也有意思,小开长的比马列更养眼,更有情趣,所以很爽快的,要了嫁妆和车和自己的陪嫁,就离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女儿才离婚这么短时间,马家就跟林媛那贱人的好朋友搞上了,谁知道是不是你前妻女儿搞的鬼,你是没看见她的眼神,恨不得我们母女去死,再说了,当初不是说女儿就跟别人逛街就被揍了吗?简直是莫名其妙,也就欺负我们老实,好欺负,现在有了孩子,我看他们怎么抵赖。”张蓉振振有词,她很兴奋,有孩子,这跟当初自己成为卫东华的妻子的场景很像,自己可不就是靠了孩子,最终让卫东华离婚,何况明珠本来就是马列的妻子,只是复婚而已。
当初马家给卫明珠面子,吴玉梅也没有说是在酒店抓到卫明珠的,只是说街面上逛街遇上,两人感情不和离了。
所以卫明珠才会欲言又止。
但是张蓉却兴奋不已,一心都想回到女儿结婚那段时间,那段时间,虽然才半年,可是自己衣柜里多了许多行头,DIOR、塔达希、朗雯、乔治阿玛尼、亚历山大麦昆……这些明星们钟爱的服装品牌,她成为化妆品店老板娘的时候偶尔可以买一两件,但是在女儿成为盛元集团儿媳妇的时候,她却是经常可以买。
女儿刚刚离婚那会,还没有感觉出来,觉得女儿长得漂亮,条件好,找个更好的完全没有问题,可是这两个多月过去了,对比就出来了,张蓉自是十分不习惯,才会怂恿着女儿复婚,嘴上说是为女儿好,内心何尝不是因为自己,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这边老马家司机技术杠杠的,一路专心开车,快开到董事长家的时候,他都觉得自己可以去开飞机了,哎呀妈呀,自己的定力太好了,车上两活宝,自己居然能开的这么稳,居然忍住了笑,一路开车过来,真是太不容易了。
知道这两活宝可能会成为董事长亲家,对未来的盛元集团的女掌门人也好奇起来,有这样一对爹妈,那闺女会生成什么样?
临下车的时候,顾有才拍了拍司机的肩膀,道:“大兄弟,看你开车的时候肩膀一直抖,是不是身体不适应,这老开车的人,都容易有点毛病,下回你有空,去我们那,我岳父是老手,让他帮你正正。”
在车上,司机已经听到,这位的岳父,用包辣椒面的油纸给他包屁股上的伤口,让他火辣辣的疼了一天一夜,十分凶残,这会子听到他要请他岳父来给自己治疗,吓的面色苍白,肯定是恐吓,这必须是恐吓。
“不,不用了,我,我挺好。”说完司机就哧溜一声开着车跑了,速度贼快,一下子就消失了。
“小眉,你看看,我这是好意,他长的着急也就算了,做事也这么着急,跑的比兔子还快,这是咋回事啊?”顾有才一脸不解。
还能咋回事,不就是刚刚在车上两人拌嘴,说到了我爸,把人给吓的,不过罗小眉可不会说这个,拍了一巴掌顾有才的肩膀道:“到了人家家里别乱说了,我爸那手艺,纯粹是瞎猫遇到死耗子,碰巧人家自己好的,被吹的跟神仙一样,你就别乱炫耀了,他有几斤几两你不知道啊!不过这亲家的房子倒是挺敞亮气派的,跟我们乡下的大屋有的一比。”
顾有才夫妇还算是有钱,这边乡下地产丰富,不兴有钱了就搬城里住,因为乡下屋子大,熟人多,每天没事可以走动走动,不像城里,住的跟鸽子笼一样,看到马家在城里居然有这样一套房,还挺满意的。
听到动静,花房里看花的马文雄和灿灿,就出来开门了。
他们家有钱,不过也不兴请什么佣人之类的,主要是觉得家里有个外人不方便,挺尴尬的,自己动手,身体也好些。
灿灿看到老爸老妈都来了很高兴。
先跑到老妈身边,牵着老妈的手,要不是脑袋破了,这都要用脑袋去蹭着老妈撒娇了。
“妈,爸,这是马叔叔,他养的花可好看,一盆花能开好多朵,还有好几种颜色。”顾灿灿不是那种会说话,八面玲珑的人,可是今天大约是嗑了脑袋,居然开窍起来,懂得夸人了。
夸的马文雄一脸得瑟。
顾有才进了院子,一看,果然是有一个花房,这城里人就是有钱,这一块地不种萝卜青菜,居然种花,不能吃不能喂牛的,浪费。
罗小眉通人事故一些,况且又是女人,对花也是比较喜欢的,虽然觉得不如韭菜香葱实惠的,但是看着舒服也行,各家有各家的生活方式,也夸了一句:“是挺好看的,亲家,手艺不错。”
吴玉梅也听到来人了,也迎了出来,都说看儿媳妇要看丈母娘的模样,丈母娘啥模样,将来儿媳妇八成也这副德性。
说实话,在看顾有才的时候,吴玉梅还是觉得亲家虽然性格讨喜,豪爽,但是人是有些粗俗的,对灿灿老妈也就没有太大的期待,这会子看到一个个子高挑,头发黑长,身材匀称,有些偏丰满,但是腰是腰,胸是胸,腿也长,咋一看有龙门客栈老板娘的感觉,脸上挂着笑容,居然比她女儿还好看,这真是……儿媳妇一定是被他爸的基因中和了一下,没那么好看了。
身上穿的不是什么时兴的衣服裤子,但是很得体舒服,一身小碎花系腰带的过膝裙子,一双黑色简单的皮平底凉鞋,脸也有点小圆,看起来就是很有福气又会过日子的女人,只是这一眼,吴玉梅就喜欢上亲家母了。
这人真是讲究个缘分,当初她第一次看卫明珠老妈张蓉的时候,是看不习惯的,就是一个开化妆品店的,打扮的那么年轻,跟小姑娘一样,脸上化妆化的也浓,虽然好看,但是总觉得不舒服,要不是老头子朋友介绍的,吴玉梅是坚决不答应的,结果你看,果然不好。
罗小眉看吴玉梅和马文雄,也是一眼打量过去,心底还算满意,这个亲家看上去个子很高很瘦,一副老好人的样子,而亲家母个子娇小,嘴皮子薄,看样子是个厉害的,不过眼角皱纹多,眼神很正,看样子心地倒不坏,不过闺女恐怕是有个厉害的婆婆。
马列因为公司临时有事出去了一趟,这会子正往回赶,还没有遇上,一行人正准备进屋,门就被敲的砰砰砰的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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