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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团子


这个从小夏天怕热,冬天怕冷的人。

不知道是哪根线搭错了,竟然把羽绒服脱了下来拿在手上,只穿了件毛衣站在那里。

没等叶屿说些什么,他旁边的女同学就看见了花榆,从座位上站起身,笑的很是甜,“花榆,你好。”

“你好啊,你是?”

“奥,我是英语系的,我叫潘芸。”

“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两个人打完招呼,潘芸看着花榆的上衣,语气迟疑地开口,“那个,你怎么穿这么少,你不冷吗?”

一边说,一边还将视线往下移。

下身穿着杏色的绒裤,然后裤子下面是一双杏色的雪地靴。

不对啊,这个雪地靴。

怎么这么眼熟。

见对方盯着自己的鞋子看,花榆立马打断她的思路,“潘芸,你怎么放假了这么晚才回去?”

叶屿也适时地抬起眼睛看向潘芸。

被叶屿一看,刚才的一点思路瞬间就断了,潘芸抿了下嘴,“我寒假在京市找了一个小公司实习,是按照公司的放假天数回家的。”

距离登机时间还早。

叶屿去旁边的星霸霸买了三杯热咖啡过来。

虽然在学校和这个女生不认识,但是在机场相遇,也算是有着缘分。

这种感觉就像是,一个跟你在学校完全不认识的人。

但是假如你在校外碰到一个和你穿着同一款校服的同学,你还是会觉得亲切。

三个人坐在一起,手捧着咖啡,有一搭没一塔聊着。

突然潘芸似乎是想起什么来着,“我刚才在外面碰到季老师了。”

说完还看向花榆。

毕竟季书韫是花榆的老师,这点大家都知道。

花榆有些心虚,但是装作一脸淡定,“是吗?那他怎么没进来?”

“他好像是送他太太来的,不过不知道哪位是他太太。”潘芸说的时候,还在机场东张西望。

还不忘瞥了一眼花榆的鞋子。

她刚才在外面,好像看见季老师的太太也是穿着这种鞋子。

不过因为她自己也比较紧张,没仔细看,但确定是这个颜色。

叶屿现在可算是知道花榆为什么脱掉外套了。

伸手将花榆怀中的羽绒服拿到手,摸了摸,“怎么这么湿?刚才水翻身上了吗?”

“嗯,刚才在洗手间没注意,都弄湿了,我就脱下来了。”

“嗯。”叶屿将她的羽绒服放在自己身后,随后将自己的黑色羽绒服脱下来,直接盖在花榆的身上,“先穿我的吧。”

叶屿的衣服套在花榆身上,显得异常不协调,衬的她整个人都很小。

姐弟俩配合默契,成功将潘芸心中的怀疑打散。

只见她一脸羡慕,“真羡慕你们感情这么好,不像我和我弟弟,从小就打架。”

花榆讪笑。

端起手中的咖啡抿了一口,花榆才自然开口,“小时候打架,长大了,感情就好了。”

“那……”潘芸偷偷看了一眼叶屿,“像叶屿这种又帅又贴心的弟弟,他肯定是处处让着你的。”

花榆又喝了一口咖啡。

真是个美丽的误会啊。

不过她说的倒是真话,小时候打打闹闹,长大后,反而越来越心疼对方。

最后潘芸顺利和花榆加上了微信。

中午的时候,两人到达宜城。

这还是两人第一次寒假这么晚回来。

所以平常腻腻歪歪的花父和叶母也因为想念孩子们,一早就跑到机场接机。

见儿女出来,叶母立马上前。

“冷不冷啊?饿不饿?寒假在学校过的怎么样?”

花榆挽住叶曼青的手臂,“都好的很,不过今年小年,你和爸怎么都来了?我和叶屿打车回去就行了。”

叶曼青摸着女儿的手,“你现在结婚了,妈妈开始觉得曾经与你相处的日子太短了,再加上你今年这么晚回来,所以我在家是一刻都等不了。”

想起之前在机场,她还舍不得季书韫。

花榆心里惭愧,“妈,你和爸爸的工作,反正需要满世界跑的,干脆,你们去京市住吧?后期我如果读研的话,你们还能陪着我。”

叶曼青拍了拍她的手,“那妈妈问你啊,如果我跟你爸去京市定居,那你是住书韫那边呢,还是和我们一起住呢?”

花榆一愣,然后脸色通红,“那我肯定是跟你们住一起的。”

叶曼青乐的笑出声。

一行人到家。

今天是宜城的小年。

走在街道上面,到处都是飘出来蒸团子的香味。

叶母不会包团子。

每年的团子馄饨,都是亲戚这家给一点,那家给一点。

就这么一家一点,他们家每年的粮食反而比别人家还多。

“你们大姑啊,一大早就把正好的团子送来了。”

花榆看了一眼桌子上面的团子,小拳头一般的大小,白色的是咸味馅,绿色的里面是豆沙馅。

花父已经拿着好些个团子去煮了。

花榆闻着厨房飘出的香味,掏出手机给季书韫发微信。

【花花】:我已经到家了,正准备吃团子[图片]

也就一分钟不到,季书韫的信息就回复了过来。

【季老师】:汤圆?

花榆看了一眼桌子上面的团子,又比对了一下汤圆,然后给出准确答复。

【花花】:不是寻常吃的那个,宜城的团子有小孩的拳头那么大,里面有萝卜丝肉馅的,有白菜肉馅的,还有豆沙馅的。

季书韫坐在会议室,看着小姑娘的信息,眉头轻轻皱起。

小姑娘描述的团子,他似乎没有吃过。

于是他看向酒店的高层,将微信中的图片放大,“你们吃过这种团子吗?”

图片上面的团子,正是花榆说的豆沙馅的。

高层大都是京市本地人,见状全部摇了摇头。

季书韫一脸“我就知道”的模样,将手机收起来,“是我太太家乡的特色,料想你们也是没吃过的,不过,我很快就可以去我太太家乡吃了,到时候,我告诉你们味道。”

说完季书韫心情似是心情很好,“散会吧,大家,都早点回家过年吧。”

然后率先推开椅子走了出去。

留下一群满脸问号的酒店高层。

所以,他们是被早放假了?

原因是少董要去太太家里吃那团绿色食物?

他们,这是被秀了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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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没有小可爱的家乡,是吃这种团子的,就是一个圆圆的,里面是各种馅,如果是甜味的豆沙馅,就将外面的粉加入一种草揉进去,粉就会变成绿色,我们这边叫“落芋头”(家乡话)。

我家乡就是吃这种团子的,后来我读了大学,发现我的同学们都没吃过诶,甚至与我本省的其他城市的同学也没吃过。

于是那年的寒假开学,我带着一大包团子,踏上了去学校的火车……

还有就是,我家乡的那个县城,小年真的是除夕夜前一天。

补充:我的家乡还有个非常鲜明的特色,就是小时候乡下爷爷奶奶家,洗澡是用一个大铁锅~就是炒菜那个铁锅的n倍大的,然后将水烧热,人坐在里面洗澡,冷了就再扔掉稻草进去烧一下,童年的噩梦系列……

读者这么多,有没有小可爱和我是一个家乡的呀,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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