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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开玩笑


厉北城皱眉。不解。

“因为它们本来就不是自愿来到这里的,如今又要被把它们驱赶至此地的人杀无赦,你说它们无不无语?”

江清雅对厉北城眨了眨眸子。

很少见她这么爱开玩笑的一面。

厉北城淡淡莞尔。

看向她的神情愈发显得专注温暖。

过了会儿,沈青来报,一切都已准备停当,恭请王爷王妃上门。

因着山路崎岖,多年来无人行走。

因此马匹也只够到半山腰的位置。

众人索性选择在此地扎营,燃放了篝火,以此地为圆点,二人一组,分成东南西北四个地方,向不同的方向出发。

自然而然的,厉北城和江清雅成了一组。

沈青本欲跟上来贴身保护王爷。

被马户骂骂咧咧的拖走了,“王爷跟王妃人家夫妻俩谈情说爱,你说你总跟着人家,在后头添乱干什么啊?”

“可是此地偏僻,王爷若是遇到危险……”

“你放心,王妃比你更关心王爷,何况……”沈户说着,遥望了一眼江清雅的背影,跟沈青小声嘟囔道:“说起来王妃的武力值我们也是见过的,虽不能跟全盛时期的王爷比,如今倒也能有个五五开,至于你,更是跟王爷没得比,你说说,你跟着又有什么用呢?搞不好还得王爷和王妃腾出空来照顾你。”

沈户骂的太脏了。

神情无语。黑脸。

但是眼下显然也没人在意他的感受。

就这么被沈户一打岔,沈青回过神来的时候,视野里已经没有厉北城和江清雅的身影了。

厉北城腿脚不便,江清雅就在身后推着轮椅。

由他指挥,朝那个方向走。

到了一片灌木丛前,厉北城示意江清雅停下脚步,并噤声。

二人用眼神交流了一句。

就听到洞中窸窸窣窣的动静。

二人很快意识到,此地怕不是那群狼的栖身地。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二人隐于灌木丛后,不曾现身。

直到天色渐晚,狼群逐渐没了动静。

在厉北城一个眼神的指挥下,江清雅直接将一个烟雾弹扔进了洞中,在烟雾的遮掩中,二人直奔洞中,说时迟那时快,两个人依靠着拳脚功夫,很快将这群失去方向感的狼群全部绞杀殆尽。

而等这一切料理停当,厉北城向外头发射了一个信号器。

在二人有说有笑的闲谈中,很快沈青此人赶到此地。

他们就说自己怎么找了一下午了,都没找到这群狼呢。

原来直接被王爷跟王爷把这群狼的老巢给端了啊。

几人看着倒在地上,昏睡不醒的狼,身上连一个伤口都没有,可见纯粹是被内力震断经脉,打碎了骨头,气绝而亡。

有的狼群更是过分,连嘴里的一口獠牙,都被震成了粉末。

沈青摇了摇头,“嘶--”

惨!真惨!

这群狼未免也太惨了吧。

在王爷和王妃的手底下,连半分活命的机会都不可能有。

众人将狼从洞穴里拖了出来,数了数,足有一十八匹。

其中一条浑身雪白,上下没有一丝伤口,唯独眼睛处流下了血痕,丝毫不影响浑身干净整洁的毛发。

众人猜测,“这位怕不就是传说中的狼王……”

“这狼王看起来有些年头了。”

“可不是,这身量足足赶上一个成年女性了。”

大家七嘴八舌,你一句我一句,全都是对狼王的赞美之情。

厉北城闻言,也转动轮椅过来看了看。

地上躺着的狼王尸体的确漂亮,通体雪白,没有一丝杂色,其毛柔软富有光泽,赶上了最上等的银狐了。

“这是藏匿于大西北的雪狼,应该是之前放进来那匹狼里面,有人身上带有西北雪狼的基因,生下了这只狼王,才会如此颜色纯正。”

沈户在一旁提议,“既然这只狼王如此耀目,毛发溜光水滑,不如趁它还没死绝,活剥下它的皮毛,用来给王妃做一条坎肩吧。”

沈青闻言,一拍大腿。

赞同道:“此言有理!之前东宫的太子良娣不就有一条雪狼的裘氅,只是那只狼还没有这个狼王毛色好,颜色也不纯净,浑身暗扑扑的,哪像这只狼王如此夺目耀眼……”

众人你一句我一句,七嘴八舌,纷纷觉得应该剥下狼皮用来做衣裳。

“你觉得呢?”

厉北城转动轮椅,侧身看向江清雅。

江清雅走上前去,仔细查看了一下狼王,“的确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只不过用来做衣服,未免过于靡奢浪费。我倒记得,有一种手枪,里面用到了毛发提取物,用带有毛囊的那一面包裹着金属管内壁,使得金属管与子弹造成摩擦,从而大大的降低手枪的后坐力,以达到消音甚至完全静音的效果。”

江清雅虽然已经研发出了简易的手枪和便携式大炮。

但这并不能改变生产力低下,带来的弊端。

就像手枪这种东西,目前还处于一个初期阶段,以现如今的物资力量水平,是没有办法生产出消音器的,也无法减缓后坐力带来的冲击性。

而动物毛发则可以使手枪内壁管道的摩擦力将至最低,由此来减缓二者的冲击性!

“妙啊!”

厉北城很快反应过来江清雅的逻辑。

立刻着人去安排,将几匹狼的毛发全部拆解下来,进行一个二次加工上的处理。

至于被剥去皮的狼肉,则由沈青几人处理过后,全部运回了山庄。

江清雅和厉北城,二人在池塘边散步,就手枪的进一步改良方案,进行了完善。

等沈青几人来报,晚饭已经准备好了。

二人回到饭厅。

发现桌子上正摆放着经过烹制和烧烤的各色肉类,期间不乏今日下午的狩猎所得。

厉北城和江清雅将狼窝一锅端了。

而沈青和沈户等人,虽未曾与狼族会面,倒也收获不菲。

各个都猎到了不少野味。

有珍珠鸡,野猪,獐子,还有一只麋鹿……

而众人将其扛回山庄后。

由山庄的后厨进行刨洗腌制,并进行近一步的烹饪。

碳烤的鹿肉香甜劲道,入口爽滑。

野生的珍珠鸡用海米煨了之后,芳香四溢。

而鹿血则用来灌了血肠,跟酸菜一起腌制过后,做了一锅红泥小吃煲,里面不乏大量野生菌类,鲜爽好喝,让人直呼好吃,众人大快朵颐。

气氛到了这里,厉北城和江清雅也只好与众人同乐。

找人将桌椅板凳都搬到了院子里。

着人从酒窖里搬来了几坛子好久。

众人抛开京中的波诡算计,痛痛快快的大肆宴饮一番,不醉不归。

厉北城却并未贪杯。

只轮流被众人敬了几杯后,就不再沾酒杯。

见他从席上离开。

江清雅复而跟了上去。

“怎么没见你多喝几杯?”

她拿了件披风,帮他盖在腿上。

天气冷了,到了后半夜愈发严寒,他的腿如今还在恢复阶段,断不能受到寒气入侵。

“我在想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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