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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五章 天家无情


“韩王死了?”秦琬听见这个消息,霍地站起,脸色很不好看,“怎么会?”魏王这是疯了么?

韩王若只是缺胳膊少腿,圣人虽也会彻查此事,但只要运作得好,便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哪怕这过程同样不容易,伴随着阴谋、流血和牺牲,却远远比不上韩王之死带来的影响大。

圣人会相信韩王坠马是意外?肯定不会!韩王是圣人现存最小的儿子,虽说蛮横一点,论心思,却比几个兄长浅多了。圣人虽厌烦韩王一而再,再而三地找事,稀里糊涂,被妇人玩弄于鼓掌之中,但总比魏王和鲁王一动手就是惊天大案好吧?

那可是自己的儿子,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圣人年纪越老,便越忧虑子孙。时常惦记起早逝的几个儿子,哪怕对赵王痛下杀手,心里也很不舒坦,成日食不知味,需汤药安神。韩王之死,掀起得何止是惊天风波?魏王除非疯了,否则,他怎么敢下这样的死手?

裴熙见秦琬惊怒,轻轻笑了笑,却没说话。

魏王之所以丧心病狂,自然有他一份功劳。

按理说,魏王没这么糊涂,不会真做出这等蠢事——哪怕储位之争已经你死我活,养死士刺杀竞争对手,或者扎自家兄弟木偶,都是绝对不能被任何人接受的事情。毕竟,大家都想好好活着,凭着智慧和手段来获取胜利,而不是直接肉体消灭。

这只是“按理说”,而魏王在某些时候,偏执到了不讲理的程度。

裴熙捕捉到了魏王潜藏于内心的自卑和狭隘,与秦琬联手,频繁制造事件,让魏王原本的优势大半化为乌有,却又让他的多次暗杀视若无睹。对魏王恨不得将一切攥在手中的人来说,得到手的权势转瞬之间就没了影子,无疑会加重他的不安,而屡次刺杀的顺利,也会让他下意识地偏向这一做法。

这时候,裴熙联系上了他的叔父,裴义。

裴熙所在的嫡系,尤其是他的父亲裴礼,母亲张夫人,兄长裴阳,对裴义这个被家主宠爱的庶弟,那是极为敌视的。这是日积月累下来的仇恨,难以化解,就连调和也不能够,可裴熙不。他认为,敌视、打压、提防一个身份地位远远不如你,一旦孝道大旗不在,就毫无还手之力的对手,无疑是怯懦的表现。裴旭之何其骄傲,本事又何等惊人,岂会畏惧区区一个庶出的叔父?

正所谓“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裴义攀附上魏王,本就是想借着“从龙之功”,好压自己嫡出的长兄一头。眼看魏王日薄西山,身为世家子弟,习惯了左右逢源的裴义想寻找抽身之机,实属寻常。这等时候,裴熙差人联络他,裴熙又惊又喜,又有些不自在。

裴义与裴熙这对叔侄,关系很是微妙,不,应当说,只是单方面的微妙,毕竟裴熙见裴义,那是眼皮都不抬一下的。倒是做叔叔的见了侄子,既忌惮,又钦羡,幸灾乐祸之余,还有那么一丝同情,谁让他们同样是被嫡长打压的杰出子弟呢?

当然了,裴义也不是没给这个侄子穿过小鞋,但裴熙都能一笑泯恩仇了,裴义难道会为了旧日恩怨,连救命稻草都不抓了么?更重要的是,与裴义结怨的人,乃是裴熙之父裴礼,裴熙不过是裴礼一直被压制的嫡次子,父子感情实在好不到哪里去。

庶出胜过嫡出是支强主弱,嫡次子远远胜过嫡长子,又有爵位传承在,又该怎么算呢?裴义自知出身受限,一辈子都不可能做上宛侯,却很期待看到高高在上的嫡长兄焦头烂额,父子离心的样子。

因着这些缘由在,裴义犹豫片刻,便答应了裴熙的要求,通过他苦心经营的关系,在魏王身旁煽风点火,中心话题只有一个——韩王太桀骜了,脾气不好,一根筋,容易认死理,也容易被人利用。

魏王本就是多疑之人,虽对这些谋臣们并不信任,但这些人的话,恰好说到了他心坎里。

俗话说得好,光脚的不怕穿鞋的,魏王对韩王的咄咄相逼,实在厌烦到了极点,若不是这个弟弟三番五次地挑事,他也不至于沦落到如今的地步——鲁王幕后的筹谋固然令他怒气高涨,但韩王冲锋陷阵,也是拉了不少仇恨的。

几年的并肩作战,韩王和鲁王即便没积累“战友情谊”,在韩王心里,鲁王也比魏王可靠不少,谁让韩王这些年专注对付魏王呢?一旦韩王残疾,与皇位无缘,他会怪哪个哥哥,这还用想?

韩王若是断了胳膊少了腿,脾气必定更加暴躁,圣人厌恶归厌恶,到底是自己的儿子,难道不会多让着他几分?韩王若是将怨气发泄到奴仆身上还好,要是在朝堂上玩打击报复那一套,魏王掂量一番,确定自己没办法抗住,免不得更加心烦意乱,便动了杀人之心。

他对常青心怀忌惮,除了让常青联络韩王妃外,旁的一应没让他做。故秦琬并不知晓魏王竟这样丧心病狂,裴熙倒是清楚会有这样的结果,但这些话,是对秦琬也不能说,必须一辈子藏在心底最深处,作为秘密,永远沉寂的——无论如何,韩王终究是秦琬的叔父,现阶段还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感情谈不上好,却也谈不上坏。不喜欢这个人,却也没有到眼睁睁看着他去死,甚至送他去死的地步。

秦琬会处心积虑,置魏王于死地,那是因为明白魏王若是登基,秦恪一系必定讨不了好,已经上升到了不是你死我就是我亡的程度,当然不需要留手。但将本来不至于赔了性命的韩王弄死,局势虽对他们更加有利,却太过阴毒。哪怕他们只是起了个引子,真正动恶毒心思的还是魏王,裴熙也不能将自己做了什么给说出来啊!将皇子王孙的性命当做棋子,随意摆弄,这可不是臣子该有的态度。哪怕秦恪对他再容忍,秦琬对他再好,一旦知晓了这件事,心里也会有芥蒂的。

天不怕地不怕的裴熙,对秦恪和秦琬两父女,却是真心看重。他愿意为他们沾染满手血腥,却不愿意与他们疏远半分距离,对秦琬来说,也是一样。宁愿一直保持着这样亲厚的关系,也不能再前进一步,否则……朋友可以意气相投,互不服输,家庭之中,却势必有一个人要做出让步的。

出于这种考虑,裴熙只道:“鲁王也是干脆利落,一听闻出了这等事,便自请让庶长女和亲。高句丽狼子野心,不作考虑,有资格尚血统纯正的公主的邻国,不是西突厥,便是吐蕃。”

“十有八九是吐蕃。”秦琬叹道,“鲁王——平日也是聪明果决之人,关键时候怎么总是犯糊涂呢?”

“这不是犯糊涂,是本性!他本性凉薄,又欠了那么一分冷静。戴密案是这样,韩王案还是这样!”裴熙冷笑道,“这种人,你可千万要注意了,他舍得下颜面,又有皇室血统。平日看重名声不假,真正关键的时刻,却更看重利益!哪怕……也不可疏忽,务必要寻个机会,让他没有路可走!”

说到这里,裴熙神色一冷,问秦琬:“听说鲁王的庶长女还有个弟弟?多大?”

秦琬心领神会,立刻道:“比我小上五六岁,应当十岁出头了。”

“十岁出头?很好!”

裴熙何许人也,深谙人性,明白十岁出头的孩子是最容易长歪的,因为他自己就是这时候走上偏激道路的——年纪再小一点的孩子,不怎么懂事,你对他说大道理说不通,连哄带吓,反而有奇妙的效果;再大一点的,便能算半个成人,可以当家做主了,有自己的思想,没那么容易被拿捏。只有十岁出头,对一切似懂非懂,又有诸多想法的时候,才是塑造一个人最关键的时刻。

除了他之外,更显著的代表人物便是叶陵,十岁之前,无疑是家中的小霸王,待到见了苏锐,对之敬若神明,十几年来的孺慕仿效,方有今日英杰。

鲁王此举,无疑是利用庶长女一生的幸福,明为避祸,实则剑指魏王。无论他得利与否,真正受伤得,都会是他的庶长女和庶子姐弟。虽说勋贵人家不拿婢生子当人看,但出生实在不是婢生子们能选择的,他们也是活生生的人,也有喜怒哀乐。更何况,鲁王既然要拿庶长女去和亲,朝廷必不会吝啬给她生母一个“媵”的位份,如此一来,对方的嫡亲弟弟便是名正言顺的皇室宗亲……

仇恨本就是极有煽动力,很容易让人误入歧途,却又激发此人无穷无尽力量的存在,故裴熙下了论断:“待他长成,你得多用用他。”

“我明白!”秦琬二话不说,应了下来。

既然鲁王对子女无情,让他的子女对他怀恨在心,这种事,秦琬做起来也没有半分压力。种什么因,得什么果,本就是人间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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