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霸总青梅vs二世祖竹马(3)
随着池芫这冷凄凄的声音落下,整个包厢陷入了死一样的寂静中。
骂得最难听的张朋,直接吓得从沙发上滚落了下来。
“池,池,池,池芫?”
他吓得忙将皱巴巴的衬衫扣子扣上,抹了一把脸上的口红,面上下意识挂着谄媚的假笑来。
“不知道你在这,刚刚都是误会,误会。”
池芫只抿着咖啡,微微眯着眼,一副不愿搭理他的样子。
明明她和在场的这些公子哥年纪差不多,却偏偏靠着富二代的出身,优越的脑子,成了在场的真正有话语权又有钱的总裁。
池家父母这两年彻底退下来后,便开始周游世界享受二人甜蜜时光了,而池芫也顺利展开拳脚,这包厢里许多人的父母,如今见了她都要为了一个合作一笔订单而和她寒暄,平辈似的交谈。
更别说这几个游手好闲,只会玩车泡吧玩女人的纨绔子弟了。
A市也是有些成器的公子哥的,但被淘下来的砂子,基本都在这了。
她想到这,便淡漠地瞥了眼沈昭慕,眼里写着:老娘怎么就要和一粒自甘堕落的砂子纠缠不清?
沈昭慕怀疑自己看错了,但他眨了眨眼睛,的确从她眼里看到了鄙夷和嫌弃。
“……”
这倒是稀奇,尽管预料到昨晚说了那样重的话后,她会有气甚至会就此不理他,但真的面对这一幕时,沈昭慕心里还是止不住的不舒服。
他俩从来到这个世上的那一天开始,就几乎形同连体婴儿似的,一起玩耍,一起上学,一起出席各种活动,就算他不愿意,她也总有法子跟在他身边。
从一开始只默默撒娇跟在身后的小尾巴,到后来霸道强制地挽着他手在他左右。
像是一道天然的屏障,叫女人们怕她,也怕接近他。
他的叛逆在十六岁戛然而止,又在她这里重燃。
为了气她离开而气她,故意做她不喜欢的事,接触她不喜欢的人。
自甘堕落,自我放弃。
“我跟你很熟么?叫我池总。”
池芫抬手,保镖便将咖啡端走,她食指抬起轻轻摩挲着太阳穴处,微微后仰靠着椅子,整个人透着盛气凌人和嚣张漠然的气势。
张朋顿时涨红了脸,尽管憋屈,但他们张家最近生意上出了很大的问题,资金链断了,正缺……池芫这样财大气粗的投资方。
所以他才竭尽全力地哄着沈昭慕,带着他这几日胡吃海喝四处玩乐,就是想靠着沈昭慕这层关系,搭上池芫这条线。
但……
“池总,别误会,你也看到了,没有女人!小沈总可没有乱来,我们有个朋友过生日,昨晚喝得嗨了些,但大家都可以作证,他除了喝酒,没做别的!”
沈昭慕一张白皙的俊脸沉了下来,他早就习惯了,大家因为池芫而对他客气讨好,哪怕心下不喜,但他承认并且欣赏池芫的能力。
也骄傲,一起长大的妹妹,比他出息多了。
但是张朋这么明目张胆地打着自己的旗帜接近她,还这么把自己“卖了”的行径,叫他很是不爽。
他拽了下领带,便不爽地唱起反调来,“也就叫了个网红来唱歌,还在她直播间打赏了五十万。”
张朋一脸菜色地望着他,拼命使眼色求他别说了,但沈昭慕跟看不见他似的,只略带讥诮地看着池芫,“这些,陆晓晓难道没和你说么?”
她也是真的有手腕,陆晓晓最近和他一个关系还凑合的朋友谈恋爱,就这么将这人给“策反”了,成了她的眼线。
“哦,不关心。”
池芫像是才留意到沈昭慕似的,起身,高跟鞋落在地面上的清脆声音,叫他微微失神看向她的鞋子。
某家的当季新款——
还是她拉着他去挑的。
这月月初买的吧,价格还真不便宜,当时他不耐烦,随手指的一双,但她还是高高兴兴地买了。
还给他选了一双情侣色的皮鞋。
只是他回去就丢鞋柜里了。
思绪拉回来,他又看到她手腕上的某某家限量款手链,是她生日,他托人从海外买回来的。
她很高兴,那一整天都没有逼着他做什么,只和他吃饭看电影,还一起打了会游戏。
但傍晚,一个饭局上认识的网红,不知道从哪个狐朋狗友那得到的他手机号,给他打了电话,被她听到了。
她当即闹起来,将他拼好的乐高给砸了。
正想着,就听她继续刻薄漠然地说道——
“沈少在我店里消费了不少,五十万都不算什么,那一会记得结账——哦,对了,前天给你送的袖扣还在么?”
沈昭慕被她这一声“沈少”弄懵逼了,下意识站了起来,手指揪了起来,呐呐道,“什么?”
“还在的话就还回来吧,其他的不要了,这对袖扣怪难得的,我想起D.L的肖总很喜欢袖扣,正好,他生日快了,送他吧。”
当着肖总弟弟的面,池芫便这么说,简直不要太猖獗了。
小肖总缩着脖子,心想,好家伙,够狂啊,但是——
谁不知道他哥喜欢池芫啊!
杀人诛心,池芫居然当众要收回送沈昭慕的袖扣,转送给追求者……
被这操作骚到了的一众公子哥,不禁吸气,下意识齐齐看向当事人。
只觉得沈昭慕的头顶都泛着绿了。
沈昭慕的脸色微微一变,他当然是生气的,他和她每次闹矛盾,他都没有做过这种当众羞辱她的事,只小打小闹地气气她,就算是重话,也就昨晚说了那一回,还是私聊的。
但池芫这眼里容不得沙子吃不得亏的性格还真是呛人,昨晚他气她,今天她便公开打他的脸。
他抿着唇,“好。”
却只应了一个字,随后捡起沙发上的外套,直接快步走出了包厢。
“等等。”
池芫又叫住了他。
沈昭慕停下来,转过身。
就见她伸手,“我家的钥匙还给我。”
池芫知道沈昭慕不喜欢一个人住大房子——在他父母出事后,在他那群吸血的没人情味的亲戚露出真面目后。
所以她和他住一个小区,给了他她家的钥匙,当然,她也有他家的钥匙。
“这是你家的,还你。”
女人个头只到他胸口,但因为高跟鞋,愣是比肩了。
她伸手,指尖一拨动,钥匙便落在他臂弯上的外套上。
眉眼动也不动,红唇轻启轻合。
“今日起,沈少,恭喜你我,都恢复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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