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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噩耗


悬着的心在听到易飞这个名字后,终于死了。

“结果呢?”

“被反杀了呗。”轻飘飘十分轻松地说完这几个字,疤瘌又突兀地坐起来,一脸崇拜地看着某个方向。

他甚至兴奋得手舞足蹈:“我当时在场,亲眼看着的,就这样抢了他的手术刀,反手就割了颈动脉,血噗地一下就喷出来,一招毙命,连挣扎的机会都没给。”

相比较时欢已经完全说不出话,疤瘌更加兴奋,还学着九魍当时的动作。

“还得是九哥,太他妈的帅了,擦着手随手一指对我们说,拉去狗场吧,别浪费了。”

噗……

时欢突然一口鲜血吐在桌子上。

这就是白景升说的,易飞已经不在园区,被送到狗场了。

这就是山猫说的,别浪费了。

易飞的确去了狗场没错啊,疯狗也说过易飞犯了点错,已经不在狗场了。

他们都没错,没有一个人骗她。

可结果又错在哪一个环节呢。

疤瘌被吓傻了,瞬间酒醒,看着桌上的鲜血,就要去叫人。

时欢一把拉住他的胳膊。

“癞哥,你刚才不是在吹牛骗我吧?”

“我他妈吹个毛的牛,我骗你干什么。”

又是一个没骗她的人呢。

时欢捂着胸口,强撑着一口气,在其他人赶来之前,又对他说了一句:“癞哥,九哥说不让你和我提起这个人,可你酒后失言了啊。”

“祖宗呦,你到底想说什么,我先去给你找医生吧。”

“癞哥,谢谢你给我讲的这个故事,我是不会和九哥说的,你要是不想死,也不要承认,知道吗?”

人从四面八方跑过来,把时欢团团围住。

她听着有人叫着让给九魍打电话,有人说要去找医生。

再往后,她什么都听不清了。

意识弥留之际,她心里只想着一件事。

如果她可以提前五分钟听不清,是不是就不会听到易飞的噩耗。

是不是就可以一直当他还活着,盼望着再见面的那一天。

……

原本十分愉快的生日宴,被时欢的一口鲜血和晕倒,让所有人都忙碌起来。

只有疤瘌,呆呆地站在原地,脑中一直想着时欢晕倒前的最后一句话。

他脑子有点笨,想不通其中的缘由。

但有一点十分明确。

如果不想死,就不要和九魍承认他对时欢说起央美学生的醉话。

不,但凡说出去,可能比死还要痛苦。

在疤瘌呆愣的这几分钟后,闵寂修和白景升几乎同时赶到。

桌上触目惊心的血液让刚到的两人都皱紧眉头。

“疤瘌,到底怎么回事!”

“我,我不知道啊,吃着吃着饭,突然就喷了一口血出来……”疤瘌不敢说,他是真的不敢说。

尽管他认为时欢吐血,和这件事没有直接联系。

闵寂修也顾不得说什么,所有注意力都放在给时欢检查的白景升身上。

看着时欢胳膊上不多很小又值得注意的小血点,白景升瞬间有了判断:“九哥,是登革热。”

“登革热?”闵寂修一愣,“都十二月底了!”

“不是大规模流行季节,可这里一年四季都有蚊子,只是现在少了些,还是会有感染的可能。”

登革热在缅国很常见,每个园区每年都有人感染登革热。

已经见怪不怪了。

只是时欢的情况有些严重,吐血和晕厥,让闵寂修有些担心:“你能不能治?”

“暂时可以,当务之急是要先对症治疗,只要不出现消化道大出血,一般没有生命危险就不用送医院。”

闵寂修不再多说,已经抱起时欢朝外面走去。

身后跟着的,还有一直提心吊胆的疤瘌,他终于松了一口气。

是登革热,不是因为他的醉话就好。

园区别墅里,不止白景升,园区其他两个医生也闻讯赶来。

时欢再次高烧,又没办法重复打退烧针,物理降温的同时,又打了止血针。

人没醒,不知还有哪些症状,白景升最怕的就是持续内出血。

索性在观察一个小时后,没有出血加重的趋势。

“九哥,现在情况还算稳定,内出血和低血压的症状已经对症用药,只能先观察。”

白景升已经忙出一身汗,他用袖子擦了擦,跟着闵寂修走出卧室。

“你们三个今晚轮流在二楼守着。”

闵寂修说着已经走到楼下,等在一楼大厅的众人见状纷纷起身。

“疤瘌,把白天的两个猪仔再喊来,这两天轮班照顾着。”

疤瘌答应了一声,立刻跑去喊人。

“疯狗,山猫那边你这两天去盯着,抓几个大虾米,不能让他们白打这场仗……顺便调来一架直升机,跟T国的私人医院联系,如果时欢病情恶化,我会随时把人送过去。”

疯狗也点头:“我知道了,九哥。”

疤瘌和疯狗都离开,闵寂修又赶走了园区其他管理,客厅里只剩下齐乐风一个人。

走到他面前,拍拍他的肩膀,闵寂修让他坐下。

能看得出齐乐风很担心时欢,同时他或许也在为自己想让时欢参加生日宴感到后悔。

“时欢她……”

“暂时没什么事,不用太担心。”

闵寂修也坐下,脸色难掩疲惫。

他点起一支烟来,把头靠在沙发椅背上,向上吐着烟圈。

待抽完整支烟,他扔掉烟头,这才又看向齐乐风:“蛋糕没来得及切,想必饭也没吃好吧?”

“这些不重要,不过之前时欢说想吃蛋糕,我等会去切一块过来,放在冰箱里,等她醒了想吃,可以随时吃到。”

闵寂修没有多言,只回答个好字。

“九魍,你是真心喜欢时欢吧?”

这个问题,有些难住闵寂修了。

说不喜欢,他自己都不信,明明那么在意,在意到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可要说喜欢,他又不愿承认。

红颜祸水,若不是时欢病重,这个时候他肯定会和山猫疯狗一起,干死那帮觊觎他地盘的人。

他坚持到二十八岁,从不去碰任何女人。

在他的心里,女人只会影响他拔枪的速度。

当初想把时欢留在身边,不过是想给他的九魍集团招揽一个忠诚的智囊,嘴替,甚至是为他冲锋陷阵,像疯狗一般无条件站在他身前的人。

却在睡过之后,体验到怀有温柔乡的美妙,娇小的身体,冲着自己撒娇卖萌,像小狗一样在怀里酣睡,让他有种归属感。

以及想为她更加强大的想法。

成为缅甸最强大的人后,她的愿望或许也能实现。

在他坐拥一切打不动的时候,一生一世一双人,和她隐姓埋名一起回国,做一对平凡的夫妻。

“你不回答我也能看得出,既然喜欢,希望你以后能尊重她,尊重她的一切。”

齐乐风说完,站起身,不过还是想再等等九魍的答案。

“或许吧。”

这个回答,不知是在回答上一个问题,还是这个问题。

但总归没有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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