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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有沈蔷的夏天才是圆满。


沈蔷已经沉沉睡去,未能给他回答。

但就算她不回答,傅今慎也知道她的答案,她对当年的他,当真是半分印象都没有。

那年夏天,热气蒸人,蝉鸣声很响,在那条逼仄的巷子里,傅今慎遇到了沈蔷。

那是高考的前一天,在班上领完准考证后,有一下午的休息时间,那时,傅今慎为图方便,直接从小巷子绕去建筑院找他爸。

结果刚进巷子不久,便被人偷袭了。

偷袭的他的自然是郭瑞。

但这回,郭瑞聪明的本人没来,直接上职高雇了两个小混混。

被对方用棍子揍头摔倒的那瞬,傅今慎手里的资料袋被甩了出去,其中一人很快捡起,扯开拉链便往地上倒,他的意图很明显,他想毁掉他的准考证,让他失去高考的机会。

除此之外,身后那个用棍棒往他身上伦的小混混,更想让他因此受伤,不能进考场。

其实他们更想做的,是激怒他。

要是他们把他给成功的激怒了,那么,傅今慎势必会还手,一旦傅今慎把他们揍出个好歹,他们便会就此缠上他,毁掉他。

这年的傅今慎,身体依旧高大肥胖,和两个健壮的小混混相比,光是“灵活”他就已经输的惨不忍睹,甚至,他的挣扎都是徒劳的。

被人那般欺凌,没有哪个正常人心底是没有怨气的,这两年来,郭瑞对他的各种打压欺辱,傅今慎总是告诉自己,忍忍就过去了。

毕竟,郭瑞身后有那样一双父母,他不能让他父母来给他父母下绊子。

可现在,郭瑞想毁了他,他忍不住了。

奋力抬腿往后一蹬时,在身后伦打傅今慎的小混混瞬间后脑勺砸到了墙壁上,那人受没受伤傅今慎不知情,但他,却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隐隐有些晕头转向的迹象了。

并且,除了晕眩感之外,他还很想呕吐。

已经是很明显的脑震荡趋势。

傅今慎开始反抗,沉着一张脸要去把自己的证件抢回来,可捏着他准考证的那个男生却一脸嬉笑,“哎呦,死胖子,我还以为你要一直忍着呢,但你爬起来了也没用,你敢过来抢吗?”

“你要是敢上来,我现在就撕掉。”

除了他,还有傅今慎身后的那个男生,男生被傅今慎那样一踹,后脑勺磕碰了一下,疼得他呲牙咧嘴,当即抓起棍子就要二次偷袭。

可就在他那棍子就要砸上的时候,男生捂着手,突然发出一声惨烈的叫声。

“啊——”

听到声音,傅今慎和抓着准考证的男生同时看过去,就瞧见身后的男生已经跪在地上嗷嗷嗷大叫了,不待抓着准考证的那个男生问什么,他手背突然遭了袭击。

瞬即,他喉咙里也响起一道冲破云霄的尖锐苦痛声,两人连番遭了袭击。

傅今慎低头看着地上的小石块儿,眉心凝住,然后,下一秒,他便听到一道悦耳的女声,“哥哥,快去捡你的准考证呀~”

他没先去捡,先被她这道乖甜的声音给吸引了去,那时,沈蔷就坐在墙头上,双腿在上面晃荡来晃荡去,她一只手举着手机,另外一只手甩着弹弓,嘴角的笑蔫坏。

“两个恶棍,今天你们强行抢高考生的准考证,我这手机里可是录的一清二楚,要是你们在三秒之内没滚的话,我这通幺幺零可是播出去了哦,你们应该知道的吧,你们现在这个行为是在犯法,我这人证物证都有,想必等警察叔叔来了,你们是免不了一场牢狱之灾的。”

她声音轻灵好听,长得好看,坐在墙头甩着弹弓,身上侠女气息极重。

傅今慎不可否认,因为年少时的这惊艳的一眼,让他念了她十年。

两个混混瞧见沈蔷手里的手机,知道自己完蛋了,连句狠话都没多留,便捂着受伤的手溜开了。

后面,傅今慎的眼睛几乎就粘在了沈蔷的脸上,他视线滚烫,沈蔷半点害羞都没有,还笑着逗他,“哥哥,我是不是长得很好看?”

傅今慎喉结滚动,不自在地别开目光。

但话语却是诚实的,“好看。”

沈蔷把手机塞回兜里,抬手甩了甩头发,一脸的骄傲自信,语调轻快。

“那可不,我家里全是大美人!”

话落,她直接从两米高的墙上一跃而下,身边突然响起“嘭”的一声响,足足把傅今慎给吓坏了,他这还是第一次见她这样的女孩。

那么高跳下来,她不怕吗?

沈蔷用事实证明,她不怕高,而且,她还不怕他,少女脸上是明媚的笑,她甚至还拼命的踮起脚尖拍了拍他的肩膀。

“哥哥,你不要被那丑八怪的话影响,你长这么高,五官这么出色,青春期嘛,胖点没关系,等你长大了,铁定是个大帅逼!”

“毕竟,胖子都是潜力股嘛。”

“以后不要再被别人欺负了,你要充分发挥自己的战斗力啊,强硬起来,揍回去!”

“对了,祝你明天高考顺利。”

虽然隔着一层衣衫,但傅今慎却仍旧能感觉到她掌心的柔软,以至于,她在说这些话时,他全身紧绷,神情更是呆愣状。

一直到她离去,他人还傻傻的愣在原地。

那天,是六月六日。

他们的初相见。

明媚的她,狼狈的他。

因为不知道她姓甚名谁,以至于高考完的那个夏天,他一有时间便会去那个巷子的里等她,可是,一直到九月开学,他都没等到她。

以至于他的那声谢谢,也一直给搁置了。

后面知道她是谁,是他大一那年返回母校帮恩师整理资料,在参加竞赛的名单中发现了她的照片,除了照片外,还有名字和生日。

她叫沈蔷,小他两岁。

傅今慎以为,得知她的信息后,他们之后便能有机会认识,但上天就是爱开玩笑。

他在棠城逗留时,她去了参加竞赛,等他再次回来时,她被京市某所大学提前录取,录取后,她随着家人去旅游了。

他们一直在错过。

后面,等到她大学开学,他很冒昧的坐高铁去京市找她,就碰巧见到她拖着行李箱,非常冷漠在拒绝一个男生,“抱歉,我觉得我们并不合适,希望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了。”

男生语气卑微的问为什么。

她说,“我的择偶标准不是胖子。”

那句话,她虽然是对那个男生说的,可在傅今慎听来,她那也是在变相拒绝了他。

因为,他比那个男生还要胖。

当时,他的自卑达到了巅峰。是啊,他这么胖,她那么美好,她凭什么会喜欢他。

一直以来,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罢了。

他不该冒昧来打扰她的。

自那以后,他开始看医生解决激素发胖问题,还一有时间就会去健身房。

在他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他以为自己会慢慢的淡忘她,但其实并没有,她的笑脸,她的声音,她手心的柔软,一直都深深的印在他的脑海里,他想忘,可是压根就忘不掉。

思念的感受太难熬,终于,在大二下学期,他再度冒昧的坐高铁去找她。

结果,却看见她一脸甜蜜的和顾见浔互喂吃食,两人间的亲密,叫人一眼便能知晓他们是情侣,如今回想,傅今慎已经忘记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回学校的,只记得当时的心态全崩了。

因为,他花了半年的时间减肥减掉了一百斤,他不再是胖子了,可是,又能有什么用呢,她已经是别人的女朋友了。

他要是再想着她,再念着她,那就是在觊觎别人的女朋友。

回去之后,他告诉自己,一定要忘了沈蔷,她只是顺手救了他,帮了她,在她眼里,他无关紧要,所以他不能再胡思乱想了。

可是,就算他给自己做再多的思想工作,他还是控制不了去想她。

好像,他这辈子就注定是要爱她的。

于是,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恶劣地想着,就算她谈男朋友了又能怎样,夫妻都会离婚,更何况不受法律保护的男女朋友。

所以,几乎每过一个生日,他都要许一个愿望——沈蔷快点分手。

但这个愿望他许了六年,她和顾见浔的感情依旧情比金坚。

到后面,他妥协了。

他想,他对她的喜欢,应该是没有见天日的那一天了,他还想,他这辈子可能就这么栽到沈蔷身上了,尽管,她并不知道。

之后的那三年,他依旧许愿,只是不再许那个“沈蔷快点分手”的愿望,他开始许“沈蔷要万事胜意,身体健康,幸福快乐”。

在这九年里,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去她的城市看她,他们有个无数次的擦肩而过,但她的目光只为顾见浔停留,不曾分一点点给他,所以尽管两人靠得很近,她也还是不认识他。

那九年,他攒下的高铁票都不知道有多少张了,每次返程时,他会在上面留下一句——沈蔷,我下次就不来看你了。

但他不过就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下次的下次,他还是会犯贱去看她。

今年是喜欢她的第十个年头了。

此刻,她躺在他的臂弯里,他突然觉得过往九年的幸酸,突然就值了。

抬手帮她把额前的碎发拨弄到耳后去时,傅今慎低头,轻轻的吻她的唇。

似是察觉到有人偷袭,沈蔷微张唇,她微蹙眉,低声呢喃道:“傅今慎。”

男人顺势探、入,他哑声回应,“我在。”

夏天很短暂的。

有沈蔷的夏天才是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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