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旷野 (三 下)
一瞬间 ,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起来。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把周围无数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的斤两尺寸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显然已经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走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配了起来。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波客人全大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么?”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起来。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我们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问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的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浪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叮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么?”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实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么?”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路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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