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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我知道他喜欢我


那一吻。

就像是丘比特穿透少年胸膛的箭矢,对于林欢欢这样从未谈过恋爱的母胎少年,怎么可能抵挡得住一个常年在黑白爱情海里游徜徉的海王。

似乎,这一吻,在夏雪面前是如此的不值钱。

可是,这一吻,在林欢欢眼里却是价值千金。

他不敢想象,这一吻会降落在自己的头上,更不敢想象,自己心爱的女神,难道是真的对自己情有独钟?

旁观的齐祁低着眉目,脸上没有情绪。

只是悄悄地看着那瓶被自己捂得有些温热,可杯中的却依旧冰冷的牛奶。

真不知这是寓意了什么。

而夏雪平凡无奇的亲吻,似乎捅破了夏雪与林欢欢那一张朦胧的纱布...

两人行走在山城的中央,身后,只有齐祁形单影只的跟在二人身后。

早晨,没有影子。

可没有影子的陪伴,

这才使得女孩形单影只。

夏雪:“我想喝奶茶!”

林欢欢:“买!那你想喝什么?”

夏雪:“和你一样。”

舒心沾满了林欢欢的内心,对于林欢欢而言,兴许这辈子的甜蜜都没有此刻的多,他竖起两根手指,倍儿有面的喊着:“老板,两杯杨枝甘露。”

两人站在一边,柜台上,齐祁从衣袖里取出张陈旧的五块钱,要了一杯两人一样的奶茶后,默不作声地靠在墙壁。

她的眼角无意识的再城市里穿梭,但眼神的起点总是相同,环视的终点,似乎是不重要的。

林欢欢搂着夏雪的胳膊,似乎一米八四的身高想要喝一个一米七五的人搂着胳膊,这有点吃力。

夏雪挣脱了林欢欢的胳膊,后者的眼角闪过了一丝触不可及的落差,可下一刻,女孩的动作,又将男孩的情绪拉回了顶峰。

夏雪主动挽住了林欢欢的胳膊,讪讪道:“你搂着我不得劲,还是我搂着你好了,这样舒服剁了!”

这样的解释,这样的动作。

此刻二人似乎真的成为了一对情侣,

暧昧,

彼此做着情侣之间该做的事。

林欢欢分不清这是幻境,也不知晓这面镜子到了未来的某个节点会不会支离破碎,但他只知道,他早已悬溺在这篇足以令自己无法起身的泥泞之中。

他们停靠在一个老者摆摊的糖葫芦店,林欢欢毫不思索地买了一根,然后递给了身旁百米之外,眼神就不离店面的女孩。

女孩心满意足的吃着糖葫芦,她甚至放下了脚步,将糖葫芦递向了男孩的嘴角,等待着男孩一口吃下这块糖。

他们在这片清晨的下空,渐渐行走了五公里。

山城没有晚上人山人海的热闹,林欢欢甚至知道夏雪来了月经,竟然还愿意和自己兜兜转转后有些自责。

可换种想法,夏雪有月经还愿意和自己搂着胳膊没有怨言的走。

这好像...

才是对他的绝杀。

突如其来的升温,他们似乎毫不介意,反而沉浸在这片本不属于自己的粉色海洋里,他们坐在了一件早餐店,点满了所有平日里喜欢吃的。

他们没有想到自己能不能吃完。

但更多的是林欢欢觉得这一刻的快乐,他不想浪费。

齐祁坐在二人的对面,悄无声息的吃着厚皮的小笼包,她下意识地坐在林欢欢的面前,可片刻后,她又挪开了自己的屁股,没有缘由的。

她只能听见两人的寒暄,

似乎...

他们真的像是一对情侣。

说不尽的话题,讲不完的话。

勾肩搭背的动作。

好像,他们的灵魂,真的很契合。

齐祁甚至觉得,这不是假象。

上一次看到这样的场景,似乎还是叶陵和苏可乐。

“齐祁,你要吃什么?我给你点。”

男孩突如其来的关心,让齐祁不禁木讷,她摇了摇头,没有说话,但心里却泛起了微微的涟漪。

“没事,夏雪不喜欢吃这些,我再给她去点点,我也顺便给你买点。”

齐祁的嘴角顿住了,过了片刻,她松了口气,笑道:“那你随便买点吧。”

“嗯。”

等到林欢欢彻底离开,齐祁不经意的看向了夏雪。

“你对林欢欢,真的有那种感情吗。”

“哪种?”

“就是男女朋友的那种啊!”

“我知道他喜欢我。”

一瞬间,齐祁和夏雪四目相望,可是紧张的却是前者:“所以你打算和他在一起吗?”

“当然。”

“不会啊。”

齐祁不解问道:“那你和他做的那些动作,你是为了什么?为了让他喜欢上你?”

夏雪吃着早饭道:“不是,他喜欢我不是我让她喜欢我,我也不希望他喜欢我,我也很早就察觉到了。”

“这种动作...嗯...在她看来是我对他有意思,但是在我看来很平常。”

“我...我真的搞不懂你!”齐祁没有看夏雪,而是看着远处正在买早点的林欢欢。

两人没有说话,直到吃完了早饭。

此刻,林欢欢的手机也打来了电话。

林欢欢:“喂,老叶!”

叶陵:“诶哟,秒接啊,看样子你现在不忙啊?”

林欢欢白眼道:“你可拉倒吧,我现在都还在和夏雪齐祁吃早饭呢。”

叶陵:“十点了,吃早饭?”

林欢欢:“你懂个屁!听过什么叫早茶吗?”

叶陵嗤之以鼻道:“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地道的广东人呢!不跟你打岔了,我跟可乐现在在北京玩着,寒假了旅游呢。”

“我给你的账户上打了二十万,你继续收购比特币,我还打了两万,是这一个月给你的工资,你替我干了这么久,总不可能一点酬劳都没有,那他妈不叫兄弟,叫骡子!”

听着叶陵如此大义凌然的话语,林欢欢哽咽了,但此刻,他的心情也乱的一逼。

“两万...太多了老叶。”

“不多,这和以后我们的日子相比,这只是九牛一毛,你只要相信我,再大的苦,那也是我兜着,和你打不着关系。”

“夏雪,你只管追,追不到再说,不过我还是那句话,齐祁他很不错。”

林欢欢回过头,看了眼正在喝着豆腐脑的齐祁,眼神不自觉地没落。

“老叶,感情上...”

“好好好我不管我不管。”

说着,叶陵就挂断了电话。紧接而来的,就是叶陵发来的一张照片,是叶陵和苏可乐在三里屯里接吻的自拍。

林欢欢无奈的揉了揉头发,真是可气又好笑,这种感情,如果自己和夏雪也是这样,那该多好!

可接下来,林欢欢的手机迎来了第三次响起。

只是这一次,让林欢欢不觉流出了冷汗。

“怎么了白宸。”

“相机搞到手没有。”

“你他妈着急个蛋啊?你妈的晚两天会破产是吗?”

白宸嘘声道:“不是你丫吃炸药啊,我给了你一百万,忘了说了,那只是订金,你要是把那相机给我拿到手,我再给你一百五十万。”

“不是,叶陵你是非搞不可吗?他他妈是我兄弟,我真不好搞...”

“钱,你已经收了,与我无关。”

嘟嘟嘟...

店面上,林欢欢扶着额头沉思着,他恨不得把眼前的一筐鸡蛋全掀了!

临近中午,他们来到了目的地。下了车后,林欢欢就卯足了劲,将行李搬进了三个女生选好的家,四个房间,各个房间都彰显着不同的气息。

齐祁坐在了一张椅子上,她没有任何说话。

林欢欢一进门,就看见了一个身高比自己高过半个头的男生。

修长碎发,盖过了他的眼睑,他的四肢修长,尤其是那支手,似乎是女娲为他独做的艺术品,纤细洁白,却又有青筋带来的纹理感。

而另外一个房屋里,走出了一个满身名牌的白发少年。

那一身...似乎就比林欢欢的一辆车要贵。

林欢欢心里一咯噔,他这才发觉,好像和这个房间里的男生,都很彪悍。

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孩放下了行李,却看见了驻足在远处的林欢欢,这陌生的面孔,让他有些不解,尤其是还和夏雪站在一起,这让他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您好,宋东野,认识一下。”

林欢欢接过了宋姓少年的手,笑道:“林欢欢。”

“你是夏雪的...”

霎时间,林欢欢的脸上出现了纠结,他在想说什么到底该如何回答,同时也在思考自己和夏雪的关系...到底是什么?

情侣?

还是...

朋友之上...

恋人未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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