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3章 为了押韵
“作诗?”
听到这个文人的话,林逸晨瞥了这个开口挤兑他的文人一眼,却是顿时冷笑。他知道,这个文人显然是想要给他难堪,故意让他当众出丑。
毕竟古往今来,哪个阉人会作诗啊?
所以他今天要是不作诗,估计会被这些文人挤兑,说他不给李林甫面子,说他骄傲自大。但是他要作诗了,只要做的不好,那这些文人当面或许不敢说什么,但是背地里一定会笑他不自量力,说他一个阉狗会写什么诗?
等以后文人写大奉史书的时候,到了他或者李林甫的列传时,那一定会把这个事添油加醋的描写上去。就像赵高的指鹿为马一样,会说他林逸晨刻意当众写狗屁不通的打油诗,无耻至极的,强迫这些文人强行称好!
这就是妥妥的,现成的黑他的理由!
虽然事实是这些文人逼迫他,故意坑害的想要他出丑。但等其它文人写史书时,那就会百分百变成是林逸晨强行装B,威胁这些文人夸赞他,不夸赞就会报复惩罚!
“你倒也是有趣,竟然想要让我写诗!”
冷笑一声后,林逸晨很是不屑的看着这个文人。要是换做李忠或者小金子独自过来送别,或许就会被他给坑了。毕竟写诗是文人的特长,他们这些公公虽然在宫里自幼会识字学习,但也不会学着诗词歌赋这种东西。
也就是认认字,可以处理一些公文。
毕竟大奉是个武者世界,最重要的还是习武,没有足够的武力支撑,即使文章写得再好,那太监也不能考科举做丞相,根本就没啥用!
没有宗师级别的实力,即使才华出众,但也当不了八大监的主管太监,更别提东西厂提督太监,已经大内总管和副总管太监了!
“林公公素来雅致,想必一定是擅长诗词歌赋了。”
“可不是,林总管文武双全,想必写诗对林总管而言,那也是手到擒来的小事!”
“今日送别李相,我等每个人都会写一首送别的诗词,还希望林总管指教一二了!”
继而这些文官和文人,都纷纷拿出自己写的诗词,然后饶有兴趣的看向林逸晨。之前被林逸晨在朝堂上狠狠的摆了一道,被林逸晨用实力碾压的他们,早就心有不忿的,想要替文官找回场子了。
既然法不责众,而且这次他们也没有反对女帝和林逸晨,只是按照送别的规矩请林逸晨写诗,这完全算不得什么刻意的针对。
既然此刻有这样让林逸晨出丑,可以找回文官们面子的好机会,那他们自然不会错过,肯定要借机挤兑林逸晨一番了!
不想办法找回之前丢了的场子,彻底的落井下石,那他们就不是文官了。
“大家不要难为林公公。”
见到林逸晨只是冷笑着不说话,张居正有些看不下去了。毕竟他的官位都是靠林逸晨提拔的,虽然他是文官,但也不想让林逸晨太过出丑:“林公公能够过来送别李相,这就已经非常不错了,大家到此为止。”
“张大人,我们没有难为林公公,只是听闻他素来大才,想要让他为李相写一首送别诗罢了,这算什么难为?”
“可不是,难不成林公公如此看不起李相,看不起我们这些文官,连一首送别诗都不愿意写?”
“张大人你就不要插手了,要是林公公看不起我们和李相,不愿意写的话,那也无所谓,我们又不是女人,自然不会胡搅蛮缠。”
“可不是,只要林公公现在直接骂一声我们不配,那我们自然老老实实的闭嘴,没有机会欣赏林公公的大作!”
毕竟打着给李林甫送别的大旗,按照文人之间的惯例,这些文官和读书人虽然地位不如张居正,但却并不会怕了张居正。
毕竟按照文人之间的惯例,那就是送别时只论友情,不论官位。谁要是之后挟私报复,那就会被整个文官群体所排斥,就等着被无数文官黑的遗臭万年吧!
就好像武大郎和西门庆一样,这武大郎在历史上明明是一个好官,但是因为得罪了文人,所以在被人一番编排后,就成为怂包的典型,彻底的遗臭万年!
还有曾经的潘美,明明是一位战功卓著的武将。但也因为得罪了文人,同样被骂成了抛弃糟糠之妻的潘仁美!
“你们!”
面对这些得势不饶人的文人,张居正脸色一僵,却半天也说不出来话。毕竟在朝堂上他可以以势压人,但是此刻在文人儒林圈,面对李林甫这位儒学大师,只是后起之秀的他,还真没有什么地位!
毕竟官场的地位和儒林的地位,这压根就是两码事。
“咳咳。”
“张大人无需如此。”
林逸晨这时干咳几声,拦住了替他说话的张居正,然后拿起一个文人递来的送别诗,随便瞅了一眼。
“丁男春由燕空梁,和雨行人若莽苍。游客重游多贵耳,向郭行李日偏长。”
“这就是你的送别?”
林逸晨扫了这诗一眼,却是哑然失笑。
“对!”
这文人一脸傲然,不屑的瞥了一眼:“你应该看不懂其中的含义吧,毕竟你们这些阉——公公,还是少了些文化底蕴!”
“我告诉你,这是不舍的留恋之意,希望李相可以留在京城!”
“哦,原来如此。”
林逸晨闻言哑然失笑,只是点了点头:“这日偏长,我怎么感觉是嫌弃走的慢?”
“你闭嘴,你懂什么,这是为了押韵!”
“你个太监,你知道什么是押韵?”
这文人顿时脸色一红:“我告诉是,这是平仄对韵,是三句五言,是为了相对而写!”
“哦,原来如此。”
林逸晨被逗得哑然失笑,略微思索后,他便直接拿起一旁的毛笔:“既然诸位想要看本总管写诗,今日又是李相离开日子,本总管也就只能献丑了。”
“让诸位见笑了。”
说着,林逸晨在一位身穿襦裙的李相女儿研磨后,便直接用狼毫毛笔蘸墨,继而提笔,写下了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这首诗词的提名,便赫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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