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十章:
窗外是霜白的雪色,少女身上穿着的名贵狐狸斗篷,将她的脸衬得愈发娇小,精致的眉眼落出几分高贵之色,便是求人,也是仰着小脸,眼睛乌湛湛的。
沈嗣神色懒淡,逐字逐句地问:“感情十分的好?”
阮明姝的指甲掐着掌心,面对他意味深长的眼神,心中越来越没有底气,不过都这种时候了,她不能退缩。
“是啊。你兄长爱慕我的姿色,也曾说过是要将我娶回家当成宝贝供着的。”阮明姝眼神娇娇的,语气也理所当然。
献王当然没有说过这种话。
阮明姝都没见过他,被他轻薄时都是昏迷的。
她这句话也不全是谎话,这世上还是有许多男人贪恋她的美色,她打小就知道自己长得漂亮,所以父亲和母亲都偏心她,而不是她那个更懂事的弟弟。
以前在学堂里念书时,总有人抢着要来帮她抄书,还想要和她一起受罚呢。
便是张玠在张家遭了大难,那时候还是舍不得她,还想要娶她。
阮明姝见他迟迟不作声,有点恼羞成怒,这个人怎如此不识好歹?她都将话说到这个份上,他竟然还不领情。
她有些生气,便是如今也学不来遮掩,心里想的什么,一眼见底。
“你兄长不是让你照顾我吗?你就是这样照顾我的?”
小姑娘声厉内荏,娇嫩白皙的皮肤都被气得微微泛红。
她理直气壮的质问他。
沈嗣其实很不喜欢无理取闹的小姑娘,他一向喜静。
便是以前在身边带着的实习生,都要聪明的、安静的,最好一个眼神就能领会到他的意思。
他也是第一次遇见这种娇气的千金大小姐。
心底并无反感。
沈嗣说:“刑部不是侯府,不能叫阮姑娘来去自如。”
阮明姝听着他温和的声音,觉得他在敷衍自己,听起来倒是温柔,其实还是很冷淡。
她反问:“你不是在刑部做事吗?这点小事都帮不上忙吗?”
沈嗣安静一瞬,并没有急着回答她。只不过他的目光放肆打量着她,漫不经心拂过她的脸。
阮明姝抿唇,硬忍着自己的小脾气,“在刑部做事的人都很厉害,我想你也不例外,应当是有几分本事的。”
她夸人也夸得很生硬,差点难倒了她。
沈嗣唇角微弯,淡淡的笑意转瞬即逝,他说:“阮姑娘想何时去见安阳侯?”
阮明姝松了口气:“我想今天。”
沈嗣很淡的嗯了一声,“只能等到天黑,只有半柱香的时辰。”
阮明姝这会儿倒是乖巧了起来,点了点头说好。
沈嗣忽然觉得他这个小未婚妻也不难养。
听话的时候还是很听话的。
发的小脾气在他看来也不算什么。
还是个小孩。
教不好的地方再慢慢的教。
阮明姝也在偷偷打量他,这个男人虽然阴恻恻的,不过还算听她的话,只要他不像上次那样吓唬她,逼她喝水,逼她看书,就看着还挺温和好欺负的。
献王无能。
他弟弟也如出一辙的无能。
阮明姝的肚子忽然咕噜噜叫了两声,她的脸瞬间就烧得通红,樱唇微张,本欲解释,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沈嗣看着她一下子红透的脸,“饿了?”
阮明姝还没在别人面前丢过这么大的脸,她出门得匆忙,来不及也没心思用早膳,便是连块糕点都没碰。
她低着头,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声音也听得出其中的羞耻,“你都听见了何必再问我。”
沈嗣不太介意还惯着她,有些事能惯,有些事不能。
他将魏广叫进书房,低声吩咐:“叫厨房做些清淡的菜。”
魏广进屋之后一直低着头,很识相没去看侯府这位娇贵的大小姐,“是。”
阮明姝也没同他客气,“我还要吃些糕点。”
沈嗣同魏广说:“按阮姑娘说的办。”
阮明姝感觉他们都是应该伺候她,对她好的,继续提起要求:“方才说了许多话,嗓子有些疼,再给我泡一杯茶来,要清晨的露水泡的茶。”
魏广心想这位大小姐未免也太精致挑剔。
喝杯茶竟还挑三拣四。
王府里是没有人会去收集露水的。
沈嗣蹙眉,在这点小事上却不如方才那么随和大度,“没有露水。”
他是一名医生,职业习惯让他在生活中有着近乎偏执的洁癖。
露水里含着各种肉眼看不见的杂质,并不干净。
阮明姝拧着眉头,稚嫩漂亮的脸孔,她陷入了纠结中,“可是我在家都是喝露水泡的茶,其他的我喝不惯的。”
沈嗣说:“那就喝温水。”
男人的神色看起来和先前的温和并没有两样,这五个字也说的很轻描淡写,可阮明姝就是觉得他在压迫她,从中听出了叫人不喜欢的压制感。
她赌气道:“我不喝了。”
沈嗣看了眼魏广,淡淡然:“听阮姑娘的,不要上茶水。”
阮明姝气得连饭都不想吃了。
待丫鬟们端来午膳,阮明姝也只尝了几口,并且她还是很挑食,不喜欢吃的绝对不会碰一口。满桌子只有八道菜,其中就有六道是她不碰的。
沈嗣看得皱眉,她实在太挑食了。
养出现在这么些肉,实在是不容易。
需要纠正的地方,沈嗣一定会要她改正,比如挑食这个坏毛病,会导致营养不均衡,她先天本来就弱,不能再如此胡闹。
沈嗣往她的碗里夹了块肉,阮明姝有些嫌弃的说:“我不吃肉的,味道太腻了。”
吃多了她还会长胖。
阮明姝这回原谅了他的冒犯,她抿了抿淡粉色的柔唇,“你下回可要记住,往后不要再这样了。”
沈嗣笑了笑:“吃了。”
阮明姝不解的抬眸看他,“我不吃这个。”
沈嗣就像没听见她说的话,又往她的碗里夹了青菜,“这个也要吃。”
他在她发作之前,“不吃完就请阮姑娘回侯府。”
阮明姝真是被他气得不轻,若不是还要事要靠他帮忙,指不定就扔掉了筷子叫他好看。
她扭过脸:“我不吃。”
沈嗣也不会去哄她,用完了午膳,语气淡淡:“魏广。”
“属下在。”
“将阮姑娘送回去。”
阮明姝不可置信睁圆了眼睛,满是委屈,脸色消瘦苍白看上去好不可怜,乌睫都在颤,五指默默攥紧,站起来的时候浑身都在抖。
她眼底抹开不自然的红,“你…你敢。”
男人的目光只是很冷淡的从她身上扫过一眼,冷漠的叫人害怕:“魏广,送客。”
魏广刚刚上前。
阮明姝忽然站了起来,五指用力攥着桌面:“你竟然敢赶我走?”
她气得发抖,可怜又可爱。
沈嗣的心肠软了几分,不过他向来是不会让旁人看出喜怒,就算是软下心也要达到目的。
挑食这个毛病,必须要改。
沈嗣说:“阮姑娘不肯好好吃饭,我怕进了牢狱,受不了血腥味会晕过去。”
阮明姝就没见过这种人,好奇怪的怪人。
管她读书,还要管她吃饭?
她告诉自己暂且忍下,等父亲脱了身,她一定理都不会再理他。
她只得重新坐下,憋屈拿起筷子吃着碗里的肉和菜。
他府上的厨子,手艺不错。
红烧肉软烂不腻,入口即化。
阮明姝没忍住多吃了两块,等吃饱了饭,她抬起下巴,“现在可以了吗?”
沈嗣不着急,也不是一定要她短短几日就学好、变聪明。
往后日子还长,慢慢来。
沈嗣说话算话,在天将将要黑之时,带着她坐上了马车,徐徐朝着刑部大牢的方向驶去。
天色里映着漆黑的浓雾,马车宽敞,就是有点冷。
她将自己捂得严严实实,藏在暖和的斗篷里,漂亮的小姑娘只肯露出一双眼睛,双手捂着暖手的汤婆子。
即便是这样,她还嫌冷。
这几天,阮明姝真是将这辈子的委屈都吃尽了。
少女白皙的瓷肤映着摇晃的烛火,她转过头来看向坐在她对面的男人,声音糯糯的,“我冷。”
沈嗣觉得她像个需要冬眠的小动物。
得要舒舒服服藏在最暖和的地方才能活下来。
她眼含雾气,好似委屈的不得了。
沈嗣无奈,“不是给你准备了汤婆子了吗?”
阮明姝噘嘴:“可我还是冷呀,我的脚都冻冰了。”
都怪他非得晚上出门,原本冬天的早晚就比其他时辰更加严寒,马车外的冷气见缝插针的钻进来。
沈嗣沉默片刻,默不作声脱掉了身上的黑色大氅,搭在她的肩上,将她整个人都包裹了起来。
黑色大氅上都是他的气息。
清冽干净,并不难闻。
阮明姝觉得他的衣裳就和他的人一样,充斥着威压感。
等到了大牢,阮明姝将他的氅衣还给了她,迫不及待跳下马车,在雪地里朝着大门飞奔。
沈嗣在外面等,过了将近两炷香的时辰。
小姑娘才依依不舍从里面出来,眼睛是红的,鼻子也是红的。一看就知道她狠狠哭过一场。
沈嗣提醒她:“我已经多给了你一炷香,下次不能如此。”
阮明姝心里头正难过,她只觉得这些天所有人都在欺负她,她抬起发红的兔子眼睛,凶巴巴的:“你不要这么小气。”
过河拆桥,是阮明姝最擅长的事情之一。
已经见过父亲,沈嗣在她心里就没有了用处。说完这句话她看都不想再看他,迈开步子气鼓鼓往前走。
脚底打滑,崴了一脚。
绣花鞋还不小心踩进了冰碴雪谭里。
连着袜子都湿透了。
她的眼睛已经起了潮湿朦胧的湿意,身后的男人忽然一把将她拦腰打横抱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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