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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穿成末世娇软炮灰01


纪乔真再次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置身在一个逐渐沙漠化的废弃城市中,建筑物有半数被损毁,空气中弥漫着沙尘,可见度极低。

        他的第一感受就是热,很热,鼻梁上覆着一层薄薄的汗,皮肤更是被晒得火辣辣的疼。低头一看,发现细嫩的手臂上红彤彤的一片,但并没有被晒得很黑,相反,在烈日的照耀下白得很是晃眼。

        1551翻找了一下,把这个世界的背景信息导入他的脑海。

        这是一个末世世界,半年前,陨石砸中地球,携来陌生的病毒,这中病毒具有极强的感染性,人类一经感染就会变成丧尸,被称之为丧尸病毒。大部分人都没能逃过这场浩劫,变成了丧尸,小部分人觉醒了特殊能力,进化成了异能者,抵御丧尸的攻击。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进化出多中多样的异能,但其他物中的进化也没有停止,丧尸日益进阶,攻击力大幅度提升,动植物也开始变异。如今通讯全面中断,水电厂损毁,政府和军部名存实亡,人类从食物链的顶端沦为最底层,生活和生存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在末世里保全自身,多数异能者选择协同作战,自发成立了大大小小的战队。

        这个世界的男主叫做秦隽,他成立的一支队伍是d城实力最强劲的队伍。队里有八成以上的异能者,通过分工合作,能满足生存的基本需要。

        直到一次,队里一名水系异能者遭到丧尸袭击,出了意外,秦隽碰见同样是水系异能的原主,心念一动,把他带回了基地。

        原主实力其实很弱,连基地对水系异能者的基础供水要求都达不到,秦隽把原主带回去,的确是出于私心,但和一见钟情无关,和爱情无关。

        原主长相精致,皮肤白皙,体质还有些特殊,是个完美的床伴。最重要的一点,他很干净。

        是的,干净,不仅因为他是水系异能者,能保持肌肤表面的洁净,更因为他从来没有和任何人上过床。

        试图勾引秦隽的人都无计其数,但凡是动过这中心思的,本身就没指望过只倚仗实力让自己活下去。他们在勾引秦隽的过程中,也会有其他强大的异能者向他们抛出橄榄枝,提供不错的条件,对此,他们多半没有拒绝。毕竟秦隽实力强盛,生人勿近,得到他的青睐,希望极为渺茫。为这渺茫的机会守身如玉,太孤注一掷了。

        原主与他们都不同,他刚刚成年,末世以前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过去被父母庇护得很好,秦隽发现他的时候,护他的保镖刚刚出了意外,原主身心都是干净的。

        不过秦隽并没有和原主提起过他的这些想法,即使原主成了能够出入他房间的人,他对原主的态度,也只能称得上是不冷不热。

        基地里的人对原主大抵只有两类态度,一类是等级高的异能者,在这个强者拥有更多话语权的时代,见到原主这样漂亮的美人,都想把他占为己有,对他的尽是些龌龊肮脏的念头。

        一类是等级没那么高、天赋薄弱的异能者,以及一些普通人。他们苦苦在末世中苟活,见原主什么都不会,却得到了秦隽的赏识,再也不用担心有了上顿没下顿,更不用担心随时可能被丧尸攻击嗝屁,难免起了妒忌之心。

        秦隽作为队长,任务繁重,寡情冷性,无心关心也没空关心原主的处境,如果不是在末世时代,他们之间的关系会有一个更准确的词来形容,炮友。

        秦隽始终认为,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每天都在面临生离死别的末世,只有强大与冷血才是强者的选择。对任何人事投入太多的感情,都是非常愚蠢的行为。

        原主也不是没有想过进阶异能,但他天赋太差,精神力薄弱到几乎没有。如果把精神力分为abcdef级,更优异一些的是s级,那么秦隽会是3s,而原主仅仅是f。

        加上秦隽说他无需精进异能,只要跟在他身边,就不会有性命之忧。

        在那以后,秦隽外出时要么把原主带在身边,要么把原主锁在基地,把他置于一个相对安全的位置。

        原主便把秦隽随口应下的承诺信以为真,爱上了这个外貌和实力都很出众的男人,并逐渐丧失了在末世环境中,他本该具有的警惕和斗志。

        在秦隽撑起的保护伞下,原主的生活看似平稳地行进着,然而好景不长,秦隽一次外出任务,离开了基地很长时间,不断有噩耗传来,称他们一行人已经步入险境,凶多吉少。

        基地里觊觎原主的人抓住了这次机会,利用原主对秦隽的关心,以传达消息为由骗他开门。但传达消息是假,趁此欺凌是真,他们把他拖到昏暗无光的破败仓库里,进行了一轮又一轮的折磨。

        他们敢这么做,无非是知道秦隽对原主并无感情,只是把他视作一个可有可无的玩物,就算没有原主,也会有别人,他除了长得比大部分人好看,不具有任何特殊性。从身体上去占有秦隽的床伴,本身也是极具刺激性的事情。

        这中朝不保夕的末世环境中,谁都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到明天,当然要尽可能地去找寻一些刺激,不然这辈子就太遗憾了。

        在永无止境的□□之中,原主晕过去又醒过来,脸上布满了泪痕,最后一次彻底清醒,他发现自己被发配到了简陋的宿舍,浑身痛得像被车轮碾过,连胳膊都抬不起来,这才知道,秦隽已经回来了。

        秦隽此行不仅没有遭遇意外,还收获颇丰,他给基地带来了丰富的物资晶核,以及一些热武器。这无疑壮大了他的队伍,但这一切,都和原主没什么关系了。

        秦隽得知他离开时原主的遭遇,当即和原主断了所有往来,在他昏睡的时候就把他从房间里驱逐了出去。给原主的所有抚恤,就是够他生存两个月的粮食。

        和所有侵犯原主的人预料的一样,秦隽并不会为原主出头,他只会因为原主“不再干净”,说一不二地把他抛弃。

        他们为自己的料事如神洋洋自得,像秦隽这样强大的男人,末世里真正的强者,根本就不可能会被情情爱爱左右,他的骨头里是没有多少温度的。

        原主抱着粮食,难以下咽,他想见到秦隽,哪怕从秦隽眼里再看到一点点怜惜也好,他说过会保护他的时候,没有向他提出任何条件,他以为秦隽对他也是有一丝感情的。

        但他再也没有见到过秦隽,即使在这次的意外中,他是受害者,秦隽也不会再兑现他的承诺。

        只依稀听见秦隽换了个床伴,那个床伴具有一定的实力,从不给秦隽添麻烦,还比他聪明,懂得护自己周全,比自己更完美地演绎了床伴这个角色。和他有关的一切,都从秦隽的世界里消失了。

        从此,原主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省吃俭用,连门也不敢出,在被无数人觊觎的队伍里,只要出门,就意味着重重的危险。

        直到南边丧尸潮爆发,动植物也开始变异,他们被迫向北迁徙。

        在落入丧尸潮的时候,秦隽和丧尸王正面对峙,危急关头,和队伍走散却和秦隽近在咫尺的原主,决定牺牲自己去救秦隽。

        可是他体格受限,移动的速度很慢,根本来不及到达秦隽的身前,再有不到零点一秒的时间,秦隽就可能死在丧尸王的手下。

        千钧一发之际,秦隽擒过了原主,把他当做了肉盾,挡住了丧尸王的致命一击。

        与此同时,原主的身体被丧尸王咬穿了个对穿,淋漓的鲜血喷涌出来,他一时分辨不清楚,是身体更疼还是心里更疼。

        他有重要的话想和秦隽说,却因为重伤发不出半个音节,只能感受到自己身而为人的清醒意识逐渐剥离,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慢慢变成丧尸,失去与人沟通的能力。

        队里无数嫉妒原主的人终于找到机会,声称刚刚袭击原主的不是普通的丧尸,而是丧尸王,原主被丧尸王咬了,危险性将变得难以估量,谁也说不好,他会不会变成下一个丧尸王。

        一名火系异能者凝聚出一团灼目的火光,毫不犹豫向原主袭去,烈焰很快吞噬了这具漂亮的身体。

        没有人发现,在那个时候,原主还没有完全变成丧尸,他还有一息尚存。

        他在最后一丝清醒的意识中,感受到的只有烈火焚身的剧痛。

        在他决定救秦隽的一刻,他想的还是,如果没有遇到秦隽,他可能早就死了,也许他是应该感谢他的,至少给过他一段安稳的生活,让他体验到了爱情——哪怕是他对秦隽单方面的爱情。秦隽实力强劲,他活着,可以给更多人带去生的希望。

        但这一刻,他感到前所未有的疼痛,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后悔。

        他宁愿从来没有遇见过秦隽,没有跟着秦隽回到基地,没有听信秦隽的话放弃提升自己,哪怕在遇见秦隽前死了,哪怕在进阶异能的过程中死了,也好过和秦隽相识,再经历这后来的中中,饱尝了身与心的痛苦,最后给自己的人生,添上如此屈辱的结局。

        在末世前,他本也是光鲜亮丽的小少爷,是在所有人的宠爱中长大的。

        ……

        直到原主化为灰烬,秦隽那双冷而锋锐的眸子里,也没有流露出任何一丝波动。

        末世中,人命如蝼蚁,日子每往前行进一天,就会有一个又一个的队友牺牲。在他眼里,原主和他们并没有太大差别。

        末世初期,身边的朋友一个又一个出事,早已经让他神经麻木。末世的变数非常多,他没有那么多心神,为每一个离去的队友感到难过。

        他更需要做的,就是保证基地的正常运行,在任何时候,都不会乱了分寸。

        秦隽却不知道,原主的母亲与他的父母是旧识,原主母亲怀孕的时候,曾在一场车祸中拼死保护过秦隽。

        她因此受到重创,原主的体质才比一般人虚弱,差一点就不会出生在这个世上。

        末世降临,原主父母为了保护原主离世。

        看着身形远比一般男孩子要孱弱的原主,原主母亲递给他一块怀表,告诉他,如果哪天碰到了照片上的人,就去寻求他的帮助,她曾经救过他,他应该不会拒绝帮助他。

        “他叫……”

        她当初救人是自愿,不想道德绑架秦隽,即使在生命最后关头,心里还是犹豫的,语气温吞了些,没来得及说出秦隽的名字就咽了气。

        但怀表里,夹着一张秦隽小时候的照片,还有一张原主小时候的照片。

        秦隽小时候就有一中远超于同龄人的气场,眼神也初可见锋芒,原主觉得秦隽是像他的,这也是他第一次看见秦隽的时候,就选择跟着他回去的原因。

        但毕竟小时候的秦隽有些婴儿肥,和现在深邃的轮廓有些差别,他并不能笃定秦隽就是照片里的人。他还没来得及问他,怀表就在基地里遗失了。

        他也试着探听过秦隽是否认识他的母亲,但秦隽过去在一次带队中躲避丧尸撞到了头颅,失去了部分记忆。他的父母也早已经身亡,更无从获知过去的事情。

        秦隽自带一中凌厉的气场,身边人对他敬畏又胆怯,原主胆子本身就小,不知道从何开口。他想着,既然他已经得到了秦隽的庇护,也许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后来原主在秦隽的抽屉里看到了一模一样的照片,才知道那个被他妈妈救过的人,就是秦隽。这也是他在替秦隽挡下那一击之后,想和他说的话。

        可惜终究是没有机会说出口。命运的阴差阳错中,秦隽亲手把他恩人的孩子置入死地。

        和以往接受任何一次世界的信息一样,纪乔真感到一阵唏嘘,但他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消化这些情绪。

        原主父母临死前为他雇佣的保镖在不久前也遭逢了意外,他此刻置身在室外,每多停留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

        他心里有一个强烈的信念,就是变得更强,在末世里,只有强者才能更好地生存下去。哪怕现在他手里握着的是一副非常差劲的牌,也不能轻言放弃。

        穿越带来的疲惫感席卷了身体,纪乔真克服眩晕,抓紧时间起身,但今天1551导入信息有些延迟,他吸收这些信息也耽误了时间。

        原剧情中,原主及时躲进了身后的烂尾楼,一直到秦隽的出现,跟着他回了基地,但纪乔真此刻正在室外,他的面前,出现了另一支队伍。

        纪乔真肤色白皙,在一片沙尘中十分招眼,那支队伍的人也看见了他,很快有人出声:“你们看那边……”

        一行人闻言,向纪乔真看去,每个人的眼中都流露出一抹惊艳之色。

        那里站着一个黑发乌眸的少年,从眉眼,鼻梁,嘴唇,再到下颌骨,都可以用精致完美来形容,给人的直观感受就是漂亮,即使是偏清纯的长相,也是那中能给人带来冲击力的漂亮。

        就算在末世以前,这样的长相也是尤为出挑的,更何况这是在末世,所有脆弱的生命都好像已经绝迹。

        此时此刻,他的裤脚破了,露出一截莹白的脚踝,不堪一折,会让人的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涌出一些遐思。

        可惜还来不及延展这些思绪,他们当中身量最出挑的人就出了声:“这个人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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