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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九章:老朋友


      警司走进刘展的办公室,  胳膊上搭着雨衣,  脸色阴沉得像外面的天空。

  “我们越来越熟了。"刘展说。

  “这不是好事,  刘展先生。”

  刘展看警司一脸公事公办的态度,  也就没去拿威士忌酒。“你的很多朋友都离死神太近。”  警察继续道。

  “我是个天生的乐天派,  相信我的朋友们都会长生不死,  警司。"  刘展招呼警司坐下,  自己却走到窗前,  望着外面细密的雨丝跌落到屋顶上。

  “你的两个朋友死在你车里,  一个伊利人和一个央格鲁华侨人。  我们已经结束了调查,  几乎所有的证据都表明,  发生了一起不幸的交通事故,  我们正准备把调查结果告诉验尸官。”

  “我知道了。”

  “开车的人病得很严重,  正在吃药治疗,坐车的人喝了很多酒,  或许因为这样才导致惨剧的发生,  让他们没能及时逃脱。  不过我必须要说的是,  有些地方让我想不通。”

  刘展的目光从窗外收回,  转身看着警察。

  “首先,  "  警司接着往下说,  “坐车的人在汽车后座。  如果他们是朋友的话,  这点很奇怪,  或许说明还有第三个人上过这辆车。”

  “我明白你的意思,  警司。”

  “第二个疑点是,儿童锁处于启动状态。  你没有小孩吧,  刘展先生?"

  “没有。”

  警司细细品味着刘展的回答,  故意等了片刻才继续往下说:“那个华侨,  是你的好朋友吧?”

  “我也是和他仅有一面之缘而已,仅此而已。”

  “你看,  先生,  他没系安全带一一说明他曾试着逃脱,  以当时的情况,  这也很正常。  另外,  他的下巴上有一处瘀青,  像是被打的。”

  “发生这样的事故,难免有碰撞。”

  “在你另一个朋友的指关节上也发现了瘀青。”

  他们互相盯着对方,  眼神撞在一起,  想看出对方心里的真实想法。

  “不过,  我刚才也说过了,  我们目前的结论认为,  这是一起悲剧性的事故。”

  “警司,  还有其他事吗?”

  “没有了,  先生。”  警察站起身,  他的背不再挺得直直的,  公事已经办完了,  “哦,  对了,  还有一件事。”  

  他的手伸进口袋,  声音柔和下来,  “其实我不该这么做,刘展,必须经过一堆烦琐的手续,  但是..”

    他掏出一块劳力士手表,  “这块表戴在辛迪先生的手腕上,  也许是他和你在一起的时候,  向你借的。”

  警司把手表递给刘展,  沾满河底淤泥的手表依然在嘀嗒嘀嗒地走动。  刘展把表翻过来,  用拇指轻轻擦去背面的泥沙。

  “谢谢你,刘展..”

  看到这几字的一瞬间,  刘展突然觉得喉咙发紧,  泪水不由自主地涌上眼眶。他抬起泪眼看着警司,  “我无法用言语来表达对你的感激。”

  “不必谢我,  物归原主才是最重要的。”  警司说,  “请多保重,  刘展。”  他快走到门口时,转头对刘展说道。

  刘展没有回答,  他的思绪已经飘到遥远的地方。

  刚刚修好的大本钟敲响了,  刘展回过神来,  走到办公桌前,颓然地倒在真皮座椅上。  他拉开办公桌最上面的一个抽屉,  抽屉没锁,  上次找不到钥匙时,  他一怒之下弄坏了锁。

    他小心翼翼地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镶着红色丝绸的小盒子,  这个盒子是他为数不多的藏物之一。  刘展打开盒子,  把

  手表放在他的奖章和三颗宝石的旁边。

  “又是下一个游戏了。”刘展看着窗外不断监视着他的黑衣人呵呵道。

          伊利安的布局完全因为刘展的出现给打乱了,原本将军以为凭借着他在那里多年的部署,还不至于奔溃的这么快,等到事情发生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多年来一直都低估了刘展的成长速度。

          现在的刘展,已经在完全往着和自己对立的方向走去,这显然不是将军想要的局面,他发出了怒吼,在实验室里不断的砸东西。

          尽管夏日酒店里面刘展也做了一些安全准备,可是教廷的人在欧洲遍布全地,很快就在刘展客房的附近安插了眼线,刘展可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被人盯着的人,与其等着被人在墙边窃听,他倒不如主动出击。

        隔壁房间的骑士显然都是见习阶段的,现在所有教廷的人都在围绕着维克多的法兰西分支教廷展开围剿,所以对付刘展这边显然有点力不从心了。

          刘展几乎是毫不费力气的就打开了窃听者的房门,这个总统套房里面足足睡了四个见习骑士,他们还都是央格鲁的本地人,穿着十分高贵,这也就难怪为什么可以轻而易举的跑进夏日酒店来了,但是刘展显然可不会因为对方出身高贵就心慈手软。

          “有人!”

          那人刚给自己的同伴发出警告,就给刘展一个手刀给拍倒了,然后其它三个人纷纷拔出了细剑。

          这种细剑只有欧洲的贵族们才乐此不疲的爱佩戴,刘展作为一个华夏人,对于这种剑形的设计,非常不屑,若是将臣剑在身边的话,刘展不介意教教这些人如何使剑。

          “你,你居然杀了他。”

          “我没有杀他,只是很讨厌你们这些小苍蝇,为什么没事总是老爱往我这里钻。”

          “你这简直就是在找死!”

          三人同时拔剑往刘展那里刺去了,但是刘展已经今非昔比,在调理了一阵子过后,他老早就元气恢复,一个三连发的玄机神针过去,这些人就统统到地了,刘展漫不经心的走过这些被他麻痹了的见习骑士身边,然后打开了他们的电脑,搜索了一些近期的教廷事件簿,当着四个见习骑士的面销毁电脑。

          就在刘展自以为是的走出房门时,他却又碰见了一个自己还以为就再也见不到了的人,胡一二。

          胡一二自从在伊利安疗养了一阵子后,因为自由军打到了医院里来,地方军阀的一颗哑巴炮弹直接打进了他的病房才把他给弄醒的,才花费了几周时间之后,他才更上了现在的国际形势。

          “小子,据说,我昏迷的这段时间内,你可是做了不少今天动地的大事情啊。”

          “呵呵,你睡着的时候,比醒着还机灵。”

          胡一二脸一抽,但还是极度不情愿的说道:“朱诺夫的事情谢谢你了。”

          “说什么呢,他也是我徒弟。”

          “嘿嘿,我听说,在我不在的时候,某人在地下室内也被打的很惨啊,完全有失兵王阎罗的水准啊。”

          “呵呵,武功再高,也怕电棒。”

          “既然都到了央格鲁,为什么不去见见那个老朋友?据说他现在还在做老行当呢。”

          “...”

          胡一二的话,又把刘展的思绪牵回到了多年之前,那时候东龙还远没有鼎盛时期那么强大,出奇量也不过就是一股小股武装的亡命之徒,吴明是刘展的副队长,确切来说,自那件事情之后,吴明

  进了牢里,东龙就再也没有副队长这个职位了。

          胡一二的话可算是抓住了刘展的要害那样,想不到吴明出来以后,还是做起了老本行。

          刘展对于吴明的事情,唏嘘不已,可是人就是这样,走的路多了,也就知道,其实自己也就那样,根本帮不了别人什么,有的,也就只有唏嘘而已。

          “真的不打算去看看?那小子可是刚刚出狱呢,现在犯下的事情,还可以谈谈,等到了后面的话,那可就不好说咯。”

          胡一二的意图非常明显,那就是要刘展出面,劝说吴明改邪归正,可是吴明现在也是满身的仇恨要去报,怎么可能听得进去呢。

          “不了,我国内还有事情,不太方便。”

          “不太方便,嘿嘿,你上次这么一说,就让人家直接呆了整整八年的苦牢啊,这一次的话...保不准就是直接进去,不用再出来了。”

          刘展并不是不愿去帮助吴明改邪归正,而是很多事情,刘展真的想去帮助他,但并不是以这样的方式去帮助而已。

          “我会去看看他的,他现在在哪?”

          “贝克街,伦敦最繁华的嘎达角落,犯罪,暴力,小偷,骗子,女郎,在那里你可以找到一切。”

          说着,胡一二就给刘展做了一副请上车的姿势,然后把刘展带到了贝克街。

          贝克街的真正出名并不来源于它的高犯罪,而是来自于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但是和小说不同的是,这条街道并不是什么高雅人士,或者是什么高智慧集群的人乐意住的地方。

          这里都是年薪不到两万英镑的低收入家庭扎堆的地方,真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吴明的家就在这里,他的出身并不怎么好,即使是华侨,可是也就仅仅是高中文化而已。

          年仅十八岁就离家出走,加入了央格鲁皇家少年预备军,参加过阿富汗的战斗,成为了皇家特战队的一员,对皇家特勤兵团的战术也有过可圈可点的点评,总而言之,吴明的是一个并不怎么爱读书,但是身体却异常发达的混蛋。

          现在朱诺夫死了,胡一二的行动小组很显然缺少一名负责专项行动的行动组长,如果有刘展出面的话,相比很快就能替胡一二招募到这名在几十年前在军界富有传奇色彩的叛逆之子。

          “我就看看他,并不想对他的生活方式作出什么点评。”刘展如是说道。

          “但愿在他偷别人钱包的时候,不要被人逮住,或者是被电击棒打断手。”胡一二一阵唏嘘道。

          果不其然,刘展和胡一二在一群人堆里发现了吴明的行踪,他现在混得十分贫困潦倒,刚刚出狱的他,已经去找了父母,母亲改嫁,和现任生有一个七岁的小儿子,父亲也另外去了一个老婆,不过还是照样爱赌博,酗酒,看样子,混得也就是比吴明稍微好一点。

          走投无路的吴明,只好靠着眼疾手快的本领,每天在贝克街上顺点别人的钱包,来这里的人都是来买肉的,他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很多人丢了钱包也不敢声张,所以只能是自认倒霉,这也很大一部分程度上,滋长了吴明这样的人生存。

          当刘展和胡一二看见吴明的时候,吴明正在头一个穿着西装领带精致的证券商人钱包。

          这种人有一个特比的特点,风衣穿的特别拉风,而且穿的十分复古,给人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佬的感觉,果不其然,吴明稍微和那个肥佬撞了一下,就撞出了一个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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