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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章:灵果树再现


  骨肉发黑,难以想象的痛苦令大汉发出惨叫,而见得惨状的众人也都头皮发麻,这是何等剧毒,这点时间就令一名石魄境的伤口恶化成这样?

  在场没有医师,也没有炼药师,却不可能对同伴的惨状置之不理,只死马当活马医,封住穴道,吸去毒血,刮骨疗毒……治疗中伤者的脸上一阵青一阵白,有时痛得大吼,用力挣扎差点将数人震退,到后来终于痛得晕厥了过去,所幸性命是保了下来,只是这只手臂很长时间都将半废了。

  “这白血怪物究竟是什么来头?”目睹全过程的众人心有余悸,被这东西突然咬上一口,谁受得了?按理说能走到这里的黑脸大汉也是意志坚定之辈,抓伤刀伤不知挨了多少,却痛苦至此,几要发狂晕厥,足可见这毒性何等可怕。

  “此地不宜久留。”凌青云环顾四周,沉声道,他感觉迷雾中有什么存在正觊觎着他,先是喷吐烈火,后是满口毒牙,谁知道这附近还有没有其他怪物?

  但在前几天,他根本没与这种怪物打过照面,其他人也不曾遭遇白色血液的生物,窥探野人部落时,他从野人口中听说过种种异兽、奇异植物的名貌特征,却从没听说有相似之物。

  简直就是一夜间冒出来的,这令人更加不安,谁也不知道前路还有多少凶险。

  带着伤员,拖着残躯,一行人怀着沉重心情步入迷雾深处……

  骨矛如电,重重地砸上巨兽脑袋,数千斤重的庞然大物晃了晃脑袋,扬起蹄子还欲挣扎,全力一扑却落进了滴水不漏的天罗地网,一杆骨矛如白龙狂舞,任巨兽如何冲撞都牢不可破,却逆着巨兽冲撞之力将其血肉层层撕落,最后一矛刺透支离破碎的头骨,令其一命呜呼。

  “不愧是殿主,拿着野人的骨矛都能枪出如龙!”一阵叫好声响起,众人对得胜者一阵夸赞,并开始收拾地上狼头鹿身的异兽。

  “在这里便不要称殿主了。”钟明松有些尴尬:“若不是我执意夺宝,或许大家不会沦落至此。”

  “话不是这么说的!大家都是南明学子,见到机缘怎能不争?若不是钟兄将大家聚集起来,我们各自为战,说不定早就死在迷雾了。”一名少年连道。

  “在这困境哪有后悔自责的时间,考虑眼前才是最重要的,殿主猎得如此肥嫩的狼鹿,能令大伙儿饱餐一顿,可是大功!”一名瘦高青年在旁笑道,众人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狼鹿的滋味着实不错,想不到今天运气这么好。”钟明松也笑了笑:“只可惜这骨矛太粗糙,杀得不利落,有损肉质。”

  “这时哪还管得上肉质,有得吃就不错了。”黑脸大汉笑着上前处理尸体,一柄骨刀在他手中上下翻飞,庖丁解牛般行云流水地完成了处理,之前没人看出来他竟有如此刀工,一只手都使得出神入化,却令整个队伍的伙食大大改善。

  “是啊,能活着,有得吃……”钟明松笑着,却忍不住摸了摸脸庞,那是未曾愈合的交叉伤疤,血爪部落赋予的耻辱痕迹,比起这个,他更无法忘记那些由自己带领却被野人无情杀害的同学……

  “殿主……”他自语着,他真有资格担当吗?

  少年的神伤终究只是行程的小插曲,不一会儿狼鹿便在黑脸大汉娴熟的烹饪下释放诱人香气,分明没加香料,浓郁的肉香却令人忍不住咽起了口水。

  很快,一顿烤肉就准备好,众人拿着属于自己的那份大快朵颐,赞叹连连。

  “老刘,你这手艺真是没话说,不愧是霞云居的大厨!”

  “是啊,我过去都没吃过这么美味的烤肉,这还是没加佐料的,不然和龙肝凤胆只怕也区别了!”

  “是这狼鹿的肉质确实极佳!”刘姓汉子笑道:“我过去珍禽异兽、妖兽灵蔬都烹饪过不少,却少有能和这狼鹿肉比肩的,而且它性质特殊,不用佐料也能香气扑鼻。”

  说到这里他忍不住感慨:“我来森州本就是打算见识这里的食材与美食,却不慎陷入迷雾,在这里历经磨难,反倒实现了原本目的。”

  在青河大陆人人修行,就算是厨师、画家、工匠也需要有一定修为才能有所成就,例如妙到颠毫的刀工,对火候的掌控,分辨食材好坏的视觉嗅觉等,都需要修炼带来的强大感知、控制力、精神力为支撑。

  刘姓汉子就是一位名厨,同时也有石魄七重的修为,平时的地位比寻常金身境还高,却依旧抵挡不住那巨树机缘的诱惑,毕竟实力才是根本,若他有幸摘得灵果趁此突破,行走大陆便更有底气,原本就高超的厨艺也会更进一步,甚至还能延年益寿,总之,无论哪行哪业,除非看破红尘的大师等,都抵挡不住实力的诱惑。

  只可惜,与实力、机缘同在的便是凶险,在场的所有人都因此深陷迷雾,差点丢了性命。

  “还好,从野人部落抢了一堆药材、定位石,日子改善了许多。”金萱萱嘀咕着,众人深以为然。

  对他们来说这算因祸得福,虽然被野人擒获了几日,甚至差点沦为活祭,但那几日却无需在丛林冒险,并且出来后还夺得血爪部落的一大笔珍贵资源,令他们在森林中的处境大大改善。

  种种药草、药剂就不必说了,解毒疗伤,都是救命的宝贝,驱逐虫兽的药水则大大降低了他们遭受袭击的概率,要不然十几人走上几日真不知会惹来怎样的妖兽,驱逐迷雾的灵木偶尔点燃,能令他们暂时头脑清明,焦虑感大大减少,在这迷雾中必不可少。

  在灵木的帮助乃至十几人相互支持的情况下,众人的心态都算不错,比地牢中的绝望或凌青云金萱萱二人独处时的孤寂不知强出多少,按照估计陷入迷雾的日子也过半个月了,照这种趋势下去,大家有很大的生还希望。

  “奇怪,血爪部落还是没有派人来搜寻我们。”快吃完时,有人嘀咕一声,从逃离血爪部落开始队伍中就有专人负责用定位石检测血爪部落的动静,万一他们真派人追击便可以及时作出应对。

  “定是损失惨重,抽不出人手了呗,真想杀一个回马枪,再和他们干上几架!”有人叫道,血爪部落的状况越差就越觉痛快。

  “真要杀个回马枪,只怕都得出现在祭坛上。”凌青云摇了摇头,笑着反驳,他可打听到血爪部落睚眦必报,真要杀回去哪讨得了好?当初那么容易杀出来全是托部落大乱的福,真要遇上野人骑兵或那深不可测的长老,就算是他都没几分全身而退的把握。

  “唉,若有一日我晋升灵华境,定要杀回此地,一雪前耻!”之前那人只得感慨,不过那太遥远了,能不能逃出迷雾还是未知数呢。

  要说定位石也的确是好东西,除却观察野人部落也在其他方面帮了大忙,前不久队伍遭遇猛禽袭击,大家就是靠定位石将被抓走的倒霉蛋救回来的,可惜定位石定位野人部落时只能指引通向野人部落的路线,却无法分辨东南西北,无法以此走出荒木森林。

  “我们陷入迷雾的时间是半个月,不代表迷雾弥漫的时间也是半个月。”森州的老猎人说道:“迷雾从荒木森林深处弥漫出来也是要时间的,或许弥漫到我们那里时已经过了半个月……说不定,明天迷雾就会散去,就能顺利走出荒木森林了。”

  “很可能是这样,赶紧多吃一点,走了就没有这上好野味了!”众人哈哈大笑,将最后一点烤肉吃尽,不愧是石魄境,每个人都往肚子里装了至少百斤烤肉,以应对每日激烈的涉险与战斗。

  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所谓明日迷雾消散只是最理想的美梦,这场大雾或许还会持续一个月甚至更久,获得野人珍藏的他们已经避开了许多磨难,几日间依旧屡屡遇险……黑脸汉子的手臂还没好,上次被抓住的少年虚弱不已,有人在深夜被毒蚊叮咬,每日均有寒毒发作,凄寒难耐,无法祛除……

  接下来的数日甚至数月中,他们还会遇到怎样的危险?或许有些人注定是要被迷雾吞噬了。

  怀揣着这种心情,众人继续上路,在这浓郁的,寒冷的,看不见尽头的迷雾……

  出乎意料的是,迷雾中亮起了光,格外地动人心弦。

  “那是……”队伍中的所有人都吃惊地抬起头来,他们望见了庞大的轮廓,不知隔了几十里远,望见七彩的光芒,环绕天柱般涌向苍穹,见到一颗颗星辰在天柱点缀,在那胜过万千树木的最高处,五色的绚烂光团有如日月般夺目。

  只在窥见的第一瞬,所有人在潜意识里便明白这是什么,但他们瞪大双眼,显得难以置信。

  这不就是那释放彩霞将他们吸引树下,却又以恐怖能耐吞噬巨猿,最终导致所有人深陷迷雾的灵果巨树?在迷雾降临,众人惨叫之际这颗巨树诡异地鸿飞冥冥,而今,它在不知几十里外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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