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刻骨铭心
孙晓红印完试卷后,就离开了印刷室,她轻轻地推开了语文组的门,大大方方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她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没有跟他理论清楚,继续趴在那里伏写教案,而她的脸上一点儿也没有挨过训斥的痕迹,这倒是让李兴阳挺失望的。
拭目以待的李兴阳,有点儿坐不住了。他的两条腿不停地抖动着,屁股就像长了钉子一样,把身下的那把椅子摇晃得咯吱咯吱的山响。他越扰民,同事们就越烦他,有人见他摇晃个没完,没到上课的时间,几乎都提前离开了语文组。
李兴阳本来是想看她热闹,让她在同事们面前无地自容,现在见她没事儿回来,心里很是不解。他坐在那里,支棱着一对扇风的耳朵,鼓起两只金鱼般眼睛,最见得不别人比他好的他,正心有不甘地望着窗外,这场滑天下之大稽的热闹,他又落空了,脸色更加难看。
只有别人倒霉的时候,他才高兴。他像鱼缸里面的一条清道夫一样,其臭不可闻也,尽管人们都对他不齿的行径感到恶心,但大家都在一起共事,加上这个人诡计多端的,爱钻空子,因此只能提防,不能侵犯。和他能说话的人,少之又少。到后来,就是杀猪不死,都蔫褪了。
现在,屋子里面就剩下李兴阳和孙晓红两个人了,孙晓红静静地写着教案,她全然不顾李兴阳看她的目光,她知道这个人得罪不得,跟羊毛疔一样很难缠,在学校里面,要是得罪了他,就等于碰了老虎的毛。少说话没不是,她暂时还不能跟他针锋相对,只能用冷战的办法,一点儿一点儿地挫败他的锐气,直到他自己把自己的名声搞臭,或者是身败名裂为止,看他以后还怎么在这所学校里面待下去。
这样想着,孙晓红的脸色冷得像三冬的寒冰,隔着空气,都透着一种不可触摸的冷漠。李兴阳晃荡累了,他歪着脖子回头瞟了她一眼,感觉她把自己当成了空气,心里就更加气恼。他这个人太狂太嚣张,若是给他一把梯子,他都能爬上天去危害作乱。现在,他的锐气竟然被一个新来的小姑娘给挫得啥也不是,他砸吧砸吧嘴儿,还真是悲催。
学校里毕竟是一个文明的场所,容不得他这样的小人为非作歹,别看现在有老校长护着他,要是把他贪污和偷盗的恶劣行为投诉到教育局去,万一上面来查清楚,凑足了证据,那可是丢官罢职的结果。可话又说回来,谁跟谁也没有深仇大恨,为了解一时之气,把人弄得啥也不是,也不是她孙晓红所能期待的后果。
她不想这么做的原因,不是下手软,惹不起他,而是给他留足了面子,让他不要再得寸进尺。但是,他若是再不知道好歹的陷害自己,她可能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为了能安心地在这里工作,孙晓红也不想和他撕破脸皮,就没有和他正面发生冲突。不过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他要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使坏,惹恼了孙晓红,指不定让他怎么难堪呢!这件事情以后,李兴阳似乎收敛了很多,他可能是觉得校长也不总替他说话,他也不好好想想,人家刻钢板是为了学生的成绩,自己又没得到什么好处,总比你偷财务处的钥匙,翘学校仓库的门强多了。这么大的事儿,凡是长了大脑的人,不用猜,谁都知道,大家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没人说,算是便宜他了,要是有人故意使坏的话,他就没有今天这么猖狂了。
现在,他连是非都没分清楚,就去校长那里举报孙晓红,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麻。难怪大家对他都嗤之以鼻,原因是,脚上的泡都是自己走出来的。总作孽不可活,他这个人,早晚都得有报应。
一眨眼又到了周末,孙晓红又可以回家了,周五那天下班后,她匆匆忙忙回到寝室里收拾好东西后,看看屋子里面的自行车,一寻思那么远的路,骑车回家太累,就想坐公交回家。于是,她抬手看看腕上的手表,这块表示任浩轩给她买的,样式很好看,戴在她白皙的手腕上,有一种非凡的气质,她特别喜欢。虽然他妈给的红包里也没装几个钱,可任浩轩给她买礼物,是很舍得花钱的。就这一点儿,就足以说明自己在他心中的位置,还是听重要的。
孙晓红也不多想,她见时间还来得及,就往衣兜里面装了一些零钱,转身从寝室里面走了出来。很多放学的学生都很有礼貌地跟她打招呼,她夹在学生中间,一边跟她们聊天,一边往校外走,脸上满是欢喜。她匆匆出了校门,正要往北边的站点走,突然听见身后有人叫她:“晓红!”
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她心中一阵欣喜,回头望去,见任浩轩扶着他那辆红色的摩托车朝她微笑呢。她笑着向他走来。任浩轩把摩托车推到了油漆路上,两个人上了车,任浩轩一踩油门,那两摩托车呼啸着立刻朝坎上奔去。
他们回到家里的时候,妈妈已经准备好了饭菜。她知道晓红今天下班务必回来,就做得很丰盛。以前是妈妈不同意,才经常甩脸子给晓红看,现在见两个人处得挺好的,也就不再阻拦,她嘴上不说,可心里早已经默认,她这个人特别爱面子,明知道自己错了,当面也不承认。
黄昏时分,太阳慢慢地落山了,燥热的空气也渐渐凉爽起来。晚饭后,全家人都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地纳凉,爸爸用一些碎木块架在院子中间,再从马棚里搬来一堆蒿草,他用火柴点燃了一堆篝火。篝火里散发出青草的气息,冒着滚滚的白烟,在院子里面弥漫,像一层大雾在空中盘旋笼罩,久久不散。成群结队的蚊蝇嘤嘤嗡嗡地从远处飞来,它们纷纷往熊熊燃烧的火苗里一条跳,转眼就化为灰烬,火苗中立刻发出噼噼啪啪的响声,这声音异常的悲壮,像一场殒身待命的赴死,没有情绪,没有声息,将一群群微弱的性命,裹挟在凄惨的烈焰里,就这样的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孙晓红不忍直视,就静静地站起来,她想到外面透透气,就拉了一把蹲在身边的任浩轩:“院子里面太闷了,咱俩到外面走走吧!”任浩轩站起身来,两个人推开院门,沿着细长的胡同,默默地向西山走去。
夏天的草木长得非常的茂盛,火烧云在天边流淌,微风在山间荡漾,昆虫们在细声鸣唱,草丛中的马莲花,一簇挨着一簇,在夕阳里面倔强地开着。他们手牵着手,走在斜阳里,在硕大的山体里,远远看去,像两个浪迹天涯的旅人。
他们来到山坡上,静静地坐了下来。绿色的草原像海一样,掀起万道波澜,一浪一浪地向眼里涌来,很是惬意。远处的将,白亮亮的,迂回曲折,一会儿兴奋地跳跃到脚下,一会儿又欢快地流向远方,永远也捕捉不到它的行踪。
光线渐渐地黯淡下来,在斑驳的树影里,两个人促膝谈心。一阵微风拂过,孙晓红抹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小声地说:“有件事儿,我都想好长时间了,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说完,她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什么事儿,你就说呗,只要我能办到了,一定尽力!”任浩轩一脸疑惑地望着她,他急切地想知道她到底想要说什么。
“我觉得咱俩现在也挺难的,你在那边,我在这边,一个月才见一次面,这么远的路,有些事情都沟通不了,交通还不方便,你有事儿我帮不上忙,我有事儿你也帮不上忙,以后可咋办啊!”孙晓红愁眉不展地说。
“你刚才的话,吓我一跳!我还以为是啥国家大事儿,原来就这点儿事儿啊。这还不好说,咱俩结婚以后,我找人把你调到我们那里的学校去教学,这事儿你就不用担心了,我去办不就得了吗?手电筒不叫手电筒,一股急火,你吓死我了!”任浩轩胸有成竹地说,在他的眼里,只要孙晓红不跟他提分手的事情,其他的事情,好像都不成问题。
“有这么大惊小怪的吗,我这不也没说啥的吗,还把你吓了一跳,我感觉你的胆子,好像也没那么小啊……”孙晓红嗔怪地说。可是她的话还没说完,任浩轩一把将她揽在怀里,她的一双红唇,马上入了任浩轩的口中。一股热浪涌遍全身。想不到,眼前这个斯文有度的小男生,竟然这么狂野,他的爱像一团烈火,待完全爆发出来的时候,几乎将她所有的一切,全都溶化在一片炽热的烈焰当中。
孙晓红不再说话,她闭着眼睛,陶醉在他富有活力的气息里,两个人紧紧地拥抱一起,把山外的夕阳,摇曳的树影,斑驳的月光,都忘情地抛掷脑后,仿佛眼前的世界都是他们的。
很久,孙晓红才从任浩轩的怀里坐了起来,她摸了摸羞红的脸颊,她恍惚着刚才的一幕,又是一身的燥热,她低着头用手擦去嘴角被吻过的痕迹,不敢再看任浩轩那双脉脉含情的双眼。
任浩轩的这双眼睛,太过迷人,她逃不掉,也躲不开,她只能对着他甜蜜地一笑,有把头低了下去。这是她的初吻,在她毫不及防的情况下发生了,幸福来得太快,她还没有准备好。她这个人特别的保守,在没有结婚之前,她不想触碰这些事情,以前,奶奶跟她说过,女人的贞洁重要,一旦认准了这个男人,就一定要嫁给他。可是,今天,他竟然……
想到这里,一脸绯红的孙晓红,竟然不知所措起来。她慢慢站起身来,不好意思地转过脸来,没等任浩轩回过神来,她转过身来,沿着那条羊肠小路就往回跑。
任浩轩见她把自己扔在山头跑了,他莞尔笑笑,飞快地追了上去,等他跑到她的跟前时,一把揽住她的腰说,把脸贴在她的鼻子上,轻声地说:“你想跑是吗?有我在你身边天天看着,你是永远都跑不掉的!不用说今天,明天,还有你这辈子都跑不出我的掌心!你就从了吧!”
“你赶紧放开我,让别人看见了多不好?”孙晓红使劲地掰他的手指,可他就是不放,还把她紧紧地抱在自己的怀里。孙晓红把脸贴到他的胸脯上,她有生以来,还第一次享受着一个男人对她的百般的关爱,这种力量,让她不再矜持下去,她投降了,不再抗拒。
“他们愿意看,就让他们看呗!我们光明正大地谈对象,有啥怕看的……”任浩轩这样说着,他在山头弯下腰去,把孙晓红毫不费力地抱了起来,一直旋转到太阳落山。这种幸福的感觉,让孙晓红铭记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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