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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晚餐


          四叶城是神眷帝国最南面的都城,也是神眷的帝都。

          四叶城拥有着最多的强者,最多的机遇,最繁华的享受,同时也最容易被吞吃的一干二净。

          四叶城拥有如此多特权的前提是,这座城每隔几十年就会遇到一次来自埋骨之地发起的巨大兽潮。

  遮天没地的异兽围在这座城的南面,不是它们将这座巨大而古老的城池夷平,就是化作一笔笔巨大的财富和机遇,当然也预示着一个又一个生命的死亡,人或兽,皆是如此。

          有人说兽潮是兽王对人类实力的试探,如果人类处于弱势,那么一次真正的灭世兽潮就将来临,将人类屠戮而殆尽;也有人说兽潮只是因为异兽在埋骨之地繁殖的太多了,所以每一次的兽潮都只是因为兽王想要清理自己的后花园;还有人说兽潮只是因为兽王喜欢见到杀戮和死亡,它只是不厌其烦的在和人类玩同一个游戏。

          没有人见过兽王,自然也没有人知道这些传说的真假,但是每一次兽潮的来临,对于人类来说都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有许许多多的英雄和伟人在兽潮中脱颖而出,或是成为四大家族的座上宾,或是成就了自己的一番伟业。弱者将被兽潮淹没,强者将在兽潮中逆流而上,获得属于强者的成功。

          埋骨之地是位于四叶城南面的一整片绵延数千里的巨大山脉,其中分布着许多种族的异兽,分为外圈,内圈,禁区。外圈多是紫级以下的异兽,内圈多是紫级之上,禁区则是兽王的领地。

          异人佣兵们多在外圈探索,大部分的委托任务也就仅限于外圈,所以佣兵们靠着互相配合和无数先人积累下来的经验,在外圈中很少面临生命危险,偶尔还能发一笔小财。

          只有少数实力强劲的异人队伍会深入内圈,正所谓富贵险中求,内圈虽然更危险但是拥有的机遇自然也更多。就有异人在内圈中误食了一种果子,出来之后修炼速度远超旁人,成为了青级强者威慑一方。也有人幸运的遇到两头濒死的青级异兽,取了他们身体最珍贵的部分与异核,在四叶城中拍卖出了百亿帝国币的高价,从一介佣兵一跃成为顶级富翁。

          所以,有无数怀揣着梦想的异人与佣兵飞蛾扑火一般的涌向埋骨之地,为了寻找那鲤鱼跃龙门的机会,只是顾名思义,大多数人一无所获,少数人埋骨余此,只有正正被神眷顾之人,才能在埋骨之地完成涅槃,傲视群雄,成为所有人口口相传的传奇。

          至于禁区,那是兽王的领地,踏入其中者,死亡傍身,至少神眷万年的历史上,还没有哪个英雄或者是哪个传奇有踏入禁区的勇气,或许有人尝试过,但他一定没有走出来。

          佣兵们进入埋骨之地之前,都必须要准备防虫的药水,和一些解毒药,预防埋骨之地中随处可见的蛇虫鼠蚁。但是威尔逊和白时安进入埋骨之地后,方圆百米没有任何野兽或者让新手佣兵们叫苦连天的蛇虫之属。

          一片树林中,威尔逊在前方领路,白时安跟在身后,大口喘着粗气,汗水已经浸湿了他的衣服,他不知道自己跟着威尔逊在这片树林中钻了多久,但是他知道他现在实在是走不动了。对锻炼身体这件事白时安从来不是很上心,而且失去血族之力傍身之后,他的身体素质比起同龄人还要稍低一些,此时已经是处于劳累的极限。

          反观威尔逊,像个没事人似的,连汗都没有出一滴,仿佛不知道累为何物。威尔逊再一次的停下来,如果不是为了照顾白时安,他现在应该已经完成任务回城中了,但是他没有告诉白时安的是,这一次任务是他为白时安特地接的。

          “白时安,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很像一种动物?”

          白时安抬起头,瞟了威尔逊一眼,现在他是真的没有力气也没有心思去和威尔逊斗嘴了。

          “酷暑时节在太阳底下的癞皮狗跟你现在的模样如出一辙,知道吗?作为一个男人,你怎么可以虚成这样,看看大叔我,一把年纪了,还这么健壮,难道你没有羞愧之心吗?”

          面对威尔逊的冷嘲热讽,白时安选择迈起步子坚持下去,不忘说道:“要是你把你那一身肌肉给我,我能把你甩开两公里!而且你称自己为大叔,难道你不感觉到脸红嘛!威尔逊,爷爷!”吐槽完威尔逊,白时安咬着牙有往前走了几步,然后白时安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从胸口蹦出来了,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的一样,眼前一黑,倒在了地上。

          “作为一个普通人,你还真是给普通人丢脸了啊!白小哥!”威尔逊无奈的摇了摇头,朝白时安走了过来,将他放在了自己肩上,像一位背着猎物的猎人,继续前行。

          白时安晕倒之后,威尔逊选择将自己的气场缩小到身体周围一米处的范围,再继续维持一百米的距离,今晚可就得饿肚子了,虽然我是狼人,可是我不吃人好久了啊!

          果然,埋骨之地名不虚传,大约一小时后,威尔逊就感觉到自己被盯上了,威尔逊走到了一处开阔地,将白时安放在了平地上。往后一转,对上了三头巨狼。

          巨狼四肢着地,高却将近有两米了,藏青色的毛发,身体和脸上的伤疤预示着它们也是久经战斗的猎人,三头巨狼更换位置,从三个方向将威尔逊和白时安围住,巨大的嘴巴里不时的滴下口水,每一头狼都摆好了进攻姿势,随时准备扑上去将猎物咬杀。

          威尔逊笑了笑,大胡子颤动着,“虽然都是黑级的,但是肉质看起来还不错嘛!不过虽然你们是狼,跟我可不是同族啊!所以,请乖乖的当我的晚餐吧!”

          威尔逊正面的巨狼一声吼叫,从嘴中吐出来两道风刃,速度极快,就算是两人合抱的大树也得应声而断,另外两头狼也没闲着,一头狼的目标放在了白时安身上朝他咬去,一头狼扑向威尔逊,不管威尔逊是防御风刃,还是救白时安,或者是抵御扑击,都会留出一个破绽,而那时就是吐出风刃的头狼,结果威尔逊之时。

          从三头巨狼的配合来看,一定是经历了无数次的战斗,才能拥有如此的战斗经验和默契,只是可惜那些遇到它们的新手佣兵,运气实在是太差,连成为败者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成了这三头狼的粪便。

          但是威尔逊和他们这些年来猎杀的佣兵不一样,巨狼们对付佣兵屡试不爽的进攻方式并没有奏效,威尔逊没有理会风刃,转过身用两只手迎上了两头接近自己和白时安的巨狼,两头巨狼在空中就在两股巨力撞在了一起,撞击处血肉模糊,筋骨可见,随着两声呜咽,就被威尔逊结果了生命。而能够割断大树的风刃落在威尔逊身体上时,仿佛被一道无形的气墙阻隔了,凭空消失,连威尔逊的衣物也没碰到。

          头狼没想到跟自己出生入死这么多年的兄弟竟然如此容易就被解决了,但凭借他不弱的灵智自然不会再往前送死,弱肉强食这个道理,虽然头狼并不会说话,但是它比大部分会说话的生物要懂得多。头狼再次发出数道风刃,在风刃的掩护下撒腿就跑。

          威尔逊站在原地,望着头狼逃跑的方向,啧啧称奇,“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你如此渴望活着,那就放你一条生路吧!我威尔逊可不是当年的我了!”

          威尔逊转身看着今晚的晚餐,嘿嘿一笑,右手夹着白时安,左手拖着两头巨狼的尾巴,再次将自己的气场放到百米开外,晚餐找到了自然不用再当诱饵了,而且这里的蚊子就连他也不想被咬几口,他要去找条小溪作为今晚落脚的营地,至于他放过头狼的理由,嗯......。

          两头狼够吃了,三头狼吃不完,浪费。浪费可耻。

          在夕阳的余晖下,威尔逊带着白时安,和两头狼继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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