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馒头换掉
“没有。”顾难声音依旧闷闷的,没有撒娇时黏糊糊的说话,声音倒是很好听,就是带着点失落,他十九岁了,才过发育期,是少年向青年过渡时期,嗓音恰到好处,不粗不细,带着清亮,却不低沉。
九歌觉得可以给他个提议,说话时就这么说,多么好的嗓子,都让他给糟蹋了,天天黏黏的压着嗓子说话,怕就怕再过几年就像夜瑾那样,想恢复都难了。
“好,没有。”算了,笑了他那么久,让他任性一会儿吧。
“我,那是才醒。”顾难皱皱小鼻子,虎着张小脸儿,抱着九歌就是不撒手。
“好,才醒。”这是,不高兴了?
和自己一样也有起床气?九歌的心里充满了怜悯,瞬间的提升到了战斗情谊上,被人吵醒,那感觉,难受!但是并没有几个人能了解这种撕心裂肺到抓狂的感觉!顾难也和她一样的可怜吆!
“......”
“......”
九歌见他不说话了,呆了会,又伸手推了推他,结果,被抱得更紧了。
“你手该换药了。”
“......”
“会发炎的。”
“......”
“真的。”
“......”
“要不,换了药再抱着?”
“你说我是麻烦。”顾难觉得自己这么难受是没有道理的,但是就是想抱着他。
九歌掐着他的袖子,卷起来一点,再放下,哎,原来他是觉得自己被嫌弃了!她真的就是那么说说,没有嫌弃他。“因为...”因为什么呢!头疼,还要说个谎。
“说我是累赘。”
说这么多,除了能证明他没睡着之外,还还能证明什么?九歌垂着头翻了个白眼儿!
“那是...因为...我知道你没睡。”对,只能这样了,九歌现在只想好好的去浮云佛斋走一趟,他跟着就跟着。
“嗯?”
“就是说,逗你的。”
确实,说他麻烦也没有怪他的意思,说他是累赘,真的就是要逗逗他,没想到他是这反映,怎么现在越来越...小气。连嫌弃他都要经过他的同意。
顾难不说话了,今天醒来后,心情就不好了,就想这么耍会赖。
九歌也不催他了,这不像是起床气,这是心情不好么,果然没有人会向她似的,起床发脾气,逮到个人就骂!
什么时候会有一个革命战友啊!九歌有些小失望。
不开心,要不安慰安慰他?
一直都是顾难在抱着她,她手一直闲着呢,九歌动动,顾难像是吓了一下,手臂松松,继而又抱住她了。
她抬手,就这一次,抱抱他吧,昨晚给时墨他哥的那个吻是鼓励,这个拥抱,就是安慰吧。
很瘦,九歌的第一感觉,看着他脸上也有肉啊,怎么这么瘦,也是,他的那双猫眼儿平时太有精神了,让人忘了看他是不是很瘦,看到他的人肯定觉得这么精神的人肯定是健康的生长呢。
哎,希望他的低落可不要像夜瑾似的持续那么长时间。
顾难就是想这么抱着九歌,其实听到她的回答后,就没这么不舒服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窃喜!
感觉到怀里的九歌轻微的动了一下,顾难忽然有些慌,他没有想到过自己会这么依赖一个人,为了她的但是没有想到,他会抱抱自己,真是惊讶呢!
眯眯眼,没有踹开自己,那就是说,他可以再赖一会儿了!
“咚咚”,规律的敲门声蓦然想起,伴随着轻轻的一声,“九歌。”
九歌心里不免的嘀咕着,看看人家夜瑾多有礼貌,谁像顾难啊,推门就进,差点儿被看光。
九歌有些气愤的伸手推推顾难,“夜瑾来了。”别抱着她了,一直站着,脚麻了!
“恩哼。”
“她敲门呢。”
“恩哼。”
“该松手了。”九歌发现顾难莫名就开心了,真是顾难的心,夏季的雨,不知道什么时候就阴了。
顾难装哑巴,一声都不再吭了,他觉得王爷不会踹他离开的。
不得不说,顾难不仅有眼色,懂人心,第六感也特别强,他就是觉得王爷与以前不同了,现在正是任由他耍赖时。
“咚咚”继续敲门声,
“进来吧。”
夜瑾进来后,就看见顾公子抱着王爷,王爷有些无奈,但是的确,由着顾难抱着!
虽然以前都是王爷抱着别人,但是现在的画面,好像更养眼一些,至少身高什么的,不太突兀。
安安静静的气氛,夜瑾想到了雪无影,她唯一的看到过谁敢抱着王爷,那就是雪无影了,那是什么时候来着,就是那次才会……
这里夜瑾念叨着的雪无影,才从睡梦中缓缓醒来,并不知道有人嘀咕着他!
“沐浴这么快呀!”九歌看见夜瑾头发还湿着,真是有效率,以前考古时,她也这么迅速过,考古队本来女的就少,其余人颇为照顾她了,再拉后腿,心里都过不去。
现在,清闲了,清闲的快发霉了,游湖,睡草地,还在这里一直被某人抱着,就因为他不开心。
真是,不能再这么闲了,就算游山玩水也不能把时间浪费在...被顾难抱着上面,有这空儿去看看风景多好。
上回与裴行鸢胡天海地侃了半天,她说的当然都是华夏的风土人情,不过听裴行鸢说的,这里的风景也是绝美的。
她也看了看书,鸿栖国跨域广,按照华夏给地区定义的就是,跨越寒温热三带,所有的地区特征都有一些,人们的生活习性,北方和南方很不相同。
圣渊国,就是让夜倾城念念不忘的那个凌轩亚在的国家,地区很广,但是沙漠居多,而且在整个地域中心。
就是说他们国家的人都是在国家的边缘居住,国土多,居住的地方少,怪不得他们老是发动战争,侵略别国,不过圣渊虽然挨着沙 漠,但是天气却不是炎热,不仅不炎热,而且那里的好处就是冬天不算太冷,夏天也不太热。
域,一年四季,三季雪,一季花。那里能工巧匠居多,士农工商,本来商是最低等的,但因为域的特殊天气,商人很受尊重,可以说是域的经济都是商支撑起来的。
段锦之就是皇商庶子,他们家族就与域经行了大量交易。
一季花,那里的花也是别的国家种不出来的,只要离开那种天气,不是迅速死亡,就是撑不了几个月。
但是总会有世家,王族,名门为了美好事物一掷千金,所以,域,就是单单卖花都能赚不少钱,毕竟,物以稀为贵嘛。
羽枳,那里么,其实说实话,她很想去转转,听说那里的女子很开放,虽然没办法像现代似的,但是,确实,女子很受尊重,那里女子,至少比这几个国家受的的待遇好。
这倒是他们的成功之处。
还有些零星的小国,都是在这几个国家的夹缝中生存着,很久以前这个大陆也是完整的一个国家,经过一次战乱,分裂了,就像曾经的《吕氏春秋》说过,天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战乱多年后,形成了现在的局面。
几百年前,那时候还不止是这几个大国,还有几个与他们可相提并论的国家,只是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中。
传闻中,当年羽枳好像有机会统一这个大陆,后来不知为什么放弃了。
野史上对这的猜测,有些版本,一是羽枳的继承人杀伐之气太重,遭了天谴;二是,羽枳当年的太子为了一个女人,放弃了一切,还有的说,羽枳的太子是个断袖,他爱的人死了,他就流浪天涯去了。
不管怎么样,这个将近千年前的羽枳太子羽染兮可是个传奇人物了。
“哎,该松开手了。”九歌没报什么希望的开口,没想到顾难真的乖乖的放开了手。
顾难后退了一步看着他,刚才心情不知怎么就不好了,还没有好好看看他穿这件衣服是什么样的。
深紫浅紫交错相映,层层叠叠的堆出了一幅画,很美,而且他穿女装,确实有种女子的感觉。
九歌走向桌边,回头对着顾难说,“这衣服不错,你眼光很好嘛!”
顾难没有想到会被夸奖,很是高兴,只是,偶尔穿一两次是兴趣,天天穿着,就奇怪了吧。王爷喜欢女装,以前他怎么没看出来。
管他呢,这样很好,很漂亮。
顾难大大的猫眼儿一笑就眯起来了,看起来他确实是高兴了。
九歌松了口气,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这么关心顾难的心情好坏。
继而狡黠一笑,“不如你再去给我买几件衣服?”
顾难觉得自己的眼光被认可,十分开心,当下就答应了。刚才只是一眼看上了那件紫色的衣服,没有来得及去欣赏欣赏别的,现在正好去看看。
反正就在对面,他们就算要走,他也会发现的。
而且,还要去安排一下用餐,刚才王爷就洗了个澡,睡了一觉,什么都没吃呢。
九歌看到顾难走出房门,对夜瑾说,“你要出去一下呗!”
夜瑾一直就望着桌子,桌子上面放着个布包,那里面是...两个橙子。
这是九歌在街上买回来的,馒头易压扁,可是就这样空荡荡的真 难受,最后她决定,买两个橙子。
要不为什么支走顾难,放橙子啊。这可不能被他看见。
见夜瑾没有要走的意思,九歌不管她了,自己开始折腾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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