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东北五虎周刚(三)
一顿翻箱倒柜之后,这次收获可真不小,虽然店里只有一百多块钱现金,但他们找到了两张存折和店主的身份证,其中有一张是五万元的活期存折,这可把两人高兴坏了。
当年只要有身份证和存折,就可以把钱取出来,于是第二天一大早,两人就带着存折和店主的身份证,高高兴兴的去了储蓄所,但他们没想到的是,接下来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
周刚让姜振桐在外面等着,自己走进了储蓄所,他把存折和店主身份证往窗口一拍:“取钱,五万全取走。”
女柜员把存折和身份证拿过去看了一眼,一下子就有点懵逼了,这存折的主人她不仅认识,而且还非常熟悉,这人正是自己的表哥,这五万块钱,还是不久之前,自己为了拉业绩,让表哥过来存的。
女柜员抬头看了周刚一眼,疑惑的问道:“这身份证上的人,和你是什么关系?本人怎么没过来?”
周刚随口说道:“这是我弟弟,他有事来不了,让我过来帮着取一下。”
女柜员一听就火了:“你再说一遍?我告诉你,这人是我哥哥,怎么就成你弟弟了,你快点说,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一下轮到周刚懵逼了,天底下还有这么巧的事,把他吓的钱也不取了,转身就跑出了储蓄所,叫上姜振桐,拦了一辆出租车,赶紧离开了荣城。
等周刚跑了之后,这女柜员才反应过味来,她在事后的证词里说道:“当时我要是能拖住他一会,偷偷的报警就好了,我刚参加工作不久,也没有经验,以前没遇到这种事,一看到陌生人拿着我哥存折过来取钱,我就有点着急了,光想着弄明白是怎么回事,也没往深处去想。”
不过这女的记住了周刚的特征,东北口音,身高一米七出头,体态偏瘦。
周刚和姜振桐这次吓的不轻,不敢在河北多待了,一口气就跑到了山西省翼城县。
结果两人一下火车,就发现站前广场旁边有个烟酒专卖店,顾客络绎不绝,生意非常火爆,于是马上决定再整一次。
两人在距离这家店150米左右,找了一个小旅店住了下来,第二天,1996年4月17号晚上10点多,就在这家烟酒店马上要关门的那一刻,两人直接冲了进去。
进屋之后,姜振桐转身就拉下了卷帘门,周刚啪啪两枪,将店主夫妻二人当场打死,整个过程只用了几秒钟。
杀完人之后,两人就进了后屋,这屋里还有一个四岁的小孩,是店主的女儿,当时已经吓的哇哇大哭。
在姜振桐的审讯记录中有这样一段对话,还原了当时的情景。
警察:“那么小的孩子,你们为什么也不放过?
姜振桐:“我当时想拦着周刚的,我跟周刚说,这小孩太小了,还啥也不懂呢,别杀她了。”
警察:“周刚是怎么说的?”
姜振桐:“周刚瞪了我一眼说,你懂什么,我要杀人,必须全部灭口,一个也不留,全干死,他说完就对着那小女孩脑袋开了一枪。”
将一家三口全部杀害之后,两人在店里翻出来五千多块钱,随后连夜离开了翼城县。
4月18号一大早,翼城县警方接到报案,马上赶到现场调查取证,通过现场遗留痕迹判断,凶手是两个人。
因为作案地点是在火车站附近,而且作案动机很明显,就是为了劫财来的,所以警方分析,很有可能是外来人口流窜作案,于是马上对车站附近所有旅店进行仔细排查,重点放在最近几天两个人一起登记入住的外来人口身上。
通过排查,很快就获得了重要线索,周刚他们所住旅店的服务员在证词里这样说道:“4月16号晚上七点多,有两个人过来住店,一个身高一米七左右,长的挺瘦,另外一个比他高点,看起来挺壮,两人都是东北口音,我让他们登记身份证,那个瘦一点的给了我一张身份证,另外那个人说他忘带了。”
根据旅店的登记信息显示,入住人叫孟凡明,地址是辽宁省海城市大屯镇。
拿到这个信息之后,翼城警方马上和海城警方取得联系,寻找这个叫孟凡明的人,很快就有二十多个同名的人被筛选出来,但经过进一步核实,所有人都被排除了,案件没有丝毫进展。
其实警察的侦查方向并没有错,这个孟凡明的身份证确实是周刚出示的,不过他这个身份证是假的,所以警方根本查不到对应的人。
周刚和姜振桐离开翼城之后,就去了湖北省十堰市,来这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因为张玉雪在这打工呢,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周刚想把张玉雪再拉进来一起干。
张玉雪心里很清楚,上次和他们在盖州杀了一个人,就已经上了贼船了,现在周刚让自己加入,他只能跟着干,如果敢说个不字,没准周刚就能把自己杀了。
事实上周刚这时候已经成了团伙老大,因为他太狠了,每次作案都是他带头,二话不说把人全部打死,他们做下的所有案子,人都是周刚杀的,其他人基本就是打打下手。
1996年5月13号中午11点半,三个人来到了十堰市劳动兴业经销公司综合门市部,由于这次是大白天作案,所以周刚没用枪。
因为是午休时间,门市部只有两个人值班,三个人冲进去之后,周刚二话不说掏刀就捅,其中一个男营业员当场被捅死。
另外一个女营业员见此情景,吓的赶紧高声呼救,周刚一脚把她踹倒在地,上去就是两刀,人马上就没了动静,随后三人在门市部翻出现金元。
事后那名女营业员还算幸运,经过十多小时的抢救,捡回了一条命。
做完案之后,周刚和姜振桐马上离开了十堰市,张玉雪因为还有工作,另外也觉得警察不会查到自己身上,所以没跟他们一起走。
1996年7月15号,周刚和姜振桐来到了河南省新密市,兜里钱花的也差不多了,于是又盯上了一家副食店,不过这次两人却遇上了大麻烦。
这家副食店和他们之前遇到的有点不同,店主并不住在店内,晚上九点多钟,店主把门一锁,转身就离开了。
这下就更简单了,既然人不在这,那就不用抢了,直接偷就行了。
当天晚上十点半,两人见周边邻居基本都关灯了,附近也没什么人了,马上开始行动。
周刚做为带头大哥,必须身先士卒,他捡了一块石头,直接砸碎了玻璃,准备翻窗户进去。
因为这次不需要杀人,而且周刚担心翻窗户的时候枪容易走火,就把枪递给了姜振桐,自己先爬上了窗台。
可就在这时候,隔壁邻居听到砸玻璃的声音,出来查看情况,正好看到两人准备翻窗户,就喊了一声:“你们俩干什么呢?”
这一下可把姜振桐吓坏了,虽然枪在他手里,但他可没周刚那胆量,他的第一反应,就是转身就跑。
邻居见姜振桐跑了,马上就明白这两个小子是来偷东西的,赶紧回身喊人,还在窗台上的周刚看到这种情况,也不敢再停留,跳下窗台,一溜烟的跑了。
可等他跑出去挺远才发现,姜振桐早就没影了,这地方两人都是第一次来,根本就分不清哪是哪,就这么跑散了。
周刚躲了一会,觉得应该安全了,赶紧回去找姜振桐,他觉得姜振桐不能跑太远,应该也躲在附近。
但周刚这次却猜错了,姜振桐发现自己和周刚跑散了之后,不知道该怎么办,于是就跑去了火车站,他以为周刚会来火车站,因为按之前的计划,两人做完案之后,就准备坐火车离开这里。
姜振桐在火车站里出来进去的来回转悠,一双眼睛四处查看,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可就是找不到周刚,但他这个反常的举动,却被车站的巡逻警察盯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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