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詹姆斯·巴杰尔谋杀案
1993年2月12日。
两名10岁的男童罗伯特·汤普逊和乔恩·维纳布尔斯因为逃课而在学校相遇。
两人都是逃课“惯犯”。
发现彼此臭味相投,一见如故。
于是结伴外出捣乱。
起初他们在布特尔的新海滨购物中心行窃,遭窃物品包括甜点、巨魔娃娃玩具、电池以及一罐亨宝牌蓝色涂料。
接着他们跑到麦当劳踩脏凳子,直到被店员赶出去。
之后他们商量后决定绑架一名小孩,用偷来的东西捉弄他。
两人首先找到一对幼儿,试图将他诱拐。
一旁的母亲警觉地将自己的孩子们叫到身边。
然而,当母亲转身去结账时,两人又将其中一名幼儿带走。
幸亏她及时发现,冲到门外将孩子追回。
两人随后想到糖果店里孩子多。
于是来到糖果店,却发现店铺已经关门。
不过,一旁的肉店前站着一名2岁幼儿。
他正是詹姆斯·巴尔杰
詹姆斯·巴尔杰一家住在默西塞德郡克比镇。
当天他由母亲丹妮丝·巴尔杰带领着来到新海滨购物中心采购。
丹妮丝在15点40分的时候将孩子留在肉铺等候,自己则去收银台结账。
15点42分许。
乔恩先是和詹姆斯交谈,随后将他带出购物中心。
三人沿着利兹·利物浦运河走了大概四公里。
途中,罗伯特和乔恩对受惊而哭闹的詹姆斯进行殴打,以及恐吓詹姆斯将他推入河中。
事后统计有38名路人目睹到他们。
但绝大多数人没有进行干涉,因为都以为这只是一家人的打闹。
有两名路人试图制止罗伯特和乔恩的殴打行为。
他们却伪善告诉路人他们正带领迷路的詹姆斯前往警局。
一名路人向他们指出警局方向,然而他们又向反方向走去。
后来,两人带着詹姆斯进入一家宠物店,店员对他们起了疑心,设法不让他们离开。
但不巧街上着火,两人趁乱又带着詹姆斯溜走了。
在镇上,他们发现对街有警局。
两人迟疑片刻后,改道陡峭的浅滩。
最终来到一处鲜有人知的靠近安菲尔德公墓和废弃的沃顿安菲尔德火车站的铁轨旁。
罗伯特和乔恩开始对詹姆斯拳打脚踢。
搬起重达10公斤的铁轨用鱼尾板砸他的头部。
在他的左眼及脸上涂抹涂料,让他吃掉电池。
并脱掉了他的鞋、袜、长裤及内裤。
就这样,将詹姆斯虐待致死。
发现詹姆斯死亡后,两人还把詹姆斯的尸体放上铁轨。
将詹姆斯的头部埋入道碴碎石中,试图利用火车碾过来制造事故假象。
两人离开后,尸体果真被一列火车轧成两截。
直至2月14日,詹姆斯的尸体才被警方找到。
詹姆斯的母亲丹妮丝女士发现詹姆斯不见后,心急如焚的她立即向警方报案。
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嫌疑人的行踪。
于是在全城通缉这名“10岁至14岁的学龄儿童”。
并开始在各学校排查当日逃课的学生。
最终,一名女性向警方检举乔恩,她表示知晓乔恩在当日逃课。
另有的一名匿名母亲表示自己的儿子罗伯特·汤普逊当日曾逃学。
并且衣服上有蓝色涂料痕迹。
随后警方将罗伯特和乔恩逮捕。
警方从两人的衣服上发现了与詹姆斯身上一样的蓝色涂料。
两人的衣服和鞋上也发现了血迹。
通过DNA鉴定确认是詹姆斯的血液。
罗伯特的鞋头的形状也与詹姆斯脸上的淤青形状相吻合。
证明罗伯特穿着这双鞋踢过詹姆斯的脸部。
案发现场还发现了两人的指纹。
拥有这些确凿的证据后,警方于1993年2月20日指控两人犯谋杀和绑架。
于22日将他们移往南塞弗顿少年法庭候审。
警方和司法部门对媒体公布两人的身份时,将罗伯特称为“男孩甲”,将乔恩称作“男孩乙”。
对两人的审讯过程,可谓十分艰辛。
一开始,两个孩子否认这些指控。
为逃脱罪责无所不用其极。
哭闹、吼叫、捏造案情、互相推诿指责以及言语冲突等。
最后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人才没有反抗,供述了犯罪细节。
包括他们用糖果引诱詹姆斯,以及用鱼尾板坠击詹姆斯的头部等。
根据尸检报告,被害人詹姆斯身上共有42处损伤。
每一处伤害都不是致命性的。
也就是说受害人是在慢性折磨中死亡的。
其中,被鱼尾板坠击头部导致受害人颅骨十处骨裂。
在受害人的口中发现电池。
1993年11月1日。
普雷斯顿皇家法庭正式开庭审理此案。
有近500名示威者集结在法庭外要求重判凶手。
法庭上,两人坐在被垫高了的椅子上。
除了面对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的指控时均全盘否认。
此外便一直几乎保持沉默。
审判过程中,艾琳·维扎德博士给做乔恩和罗伯特做了一系列能力判断题后,确认两人“完全具备分辨是非的能力”。
控方带头律师理查德·亨利克斯御用大律师通过艾琳的结论。
成功推翻了针对乔恩和罗伯特的“儿童无犯罪能力”的假定。
艾琳还指出,罗伯特在虐待詹姆斯之后自己也患上创伤后应激反应障碍。
当庭法官莫兰凭借呈堂证供和长达20小时的审讯录音,宣布两人犯下“无比邪恶和残暴”之罪。
而他们的行为“狡猾且非常恶劣”。
因此谋杀、绑架及绑架未遂罪名成立。
至此,罗伯特和乔恩也就成为了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凶手。
莫兰法官建议判处至少8年,并规定了出狱后不得作出的具体行为。
如终生不得回到案发地默西塞德郡、两人终生不得互相联络等,必须接受定期检查。
最后两人的刑期被增至15年。
1999年。
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两个少年犯遭受了“不公正待遇”,应当予以重新定夺。
2000年。
两人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刑期被减到8年。
2001年6月的假释听证会上,以“经鉴定两人不会对市民的安全造成威胁”为理由,罗伯特和乔恩刑满释放,在一片争议声中出狱。
两人受到保护,以全新的名字、住址等,开始新生活。
2002年3月独立生活后,乔恩曾与一名带有5岁孩子的女人确认恋爱关系。
乔恩21岁时,内政部的法医精神病学家苏珊·贝莉博士声称,回顾其小时候的性犯罪嫌疑。
再对比当前的他,可以确认其“没有性犯罪倾向”。
然而,乔恩似乎并没有真的悔过。
出狱后的他多次因斗殴与持有可卡因而被警方传唤。
2010年2月。
已经27岁的乔恩向假释官报告自己身份泄露,面临严重的生命威胁。
警方在协助乔恩转移的时候,发现其电脑中存有大量儿童色情影音资料,随即将乔恩送返监狱。
经过审讯,得知他曾伪装为35岁的恋童癖母亲,在网络上下载并传播儿童色情,并有可能曾犯下猥亵儿童罪。
2010年7月23日。
乔恩因持有儿童色情资料、付费下载及传播儿童色情资料而被判处两年监禁。
2011年5月4日。
乔恩被再度赋予全新身份,获得假释。
2013年9月3日。
乔恩正式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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