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达 > 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案 > 第342章 半块鹅胸肉2

第342章 半块鹅胸肉2


警方逐一排查后,最终锁定了时年岁、荃湾消防处担任救助员的周汉华。

  他之所以可疑,并不是他中等身材,也不是声音低沉。

  而是案发后他被报失踪,多日不曾去救助站上班。

  鉴于周汉华有重大嫌疑且有潜逃的嫌疑。

  警方于是全港搜捕周汉华。

  然而没想到的是搜捕发出后不久,周汉华居然主动跑去警署“自首”交代问题了。

  周汉华承认那张纸条是出自于他手。

  他称,一年前他与妻子离婚后,不久结识了施丽娟。

  二人一见钟情,很快便同居在了一起。

  可相处没多久他就发现施丽娟有性病,并与多名男子保持不正当关系。

  这令他十分生气,感觉受到了欺骗。

  于是他便跟她分了手,立了那张字据。

  此外,周汉华还说案发当日他正好在救助站值班,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而至于案发后他没去上班,是因为他毕竟跟施丽娟曾好过。

  如今分手了心里还是很难受,因此去郊外散心去了。

  后来得知自己被通缉,立马回来澄清。

  警方对周汉华的供词将信将疑,立马前去核实并将李昌带来警署指认。

  很快警方就查明,月日那晚周汉华确实是在上夜班,他应该没有时间跟施丽娟去开房。

  而李昌再三辨认后称,周汉华除了身材与当晚那个神秘男子相似之外,其他都不像,包括声音。

  以上调查显示,好像周汉华与施丽娟之死没有任何干系。

  但警方并不这么看,这些反而加深了警方对他的怀疑。

  前面说了凶手是有备而来,精心筹划杀害了施丽娟。

  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因为凶手在犯案前就什么都算计好了。

  人的模样可以伪装,声音也可以变声,但不在场证据这没法作假。

  警方于是再次核查了周汉华不在场证明。

  发现消防队的值班一直以来都是一个人独守岗亭。

  也无查岗,期间你在或者不在,别人根本不知。

  所以月日当晚出勤表上尽管有周汉华的名字,并不代表当晚他一定就在岗亭坚守岗位。

  警方虽然从不在场证明找到了周汉华身上的瑕疵。

  但若想钉死他,光靠这一点自然不够,还必须得有证据才行。

  于是,警方又重新检验起了在案发现场发现的那些物证。

  在那碗烧鹅粉发现了一块很不寻常的鹅胸肉。

  这块肉被人咬了一口,上面残留着一行参差不齐的咬痕。

  其中一处与两边的牙印相比更为突出一些。

  显然吃这块肉的牙齿主人左侧门牙位置有龅牙的情况,而周汉华刚好左侧门牙是龅牙。

  警方当即将这半块鹅胸肉的齿痕套取下来,还原做出了牙模。

  然后又套取了周汉华的牙模。

  经对比,二者完全一致。

  就此确认了案发当晚在房间内咬下那半块鹅胸肉的人就是周汉华!

  周汉华万万没想到自己的精心策划最终竟然栽在半碗烧鹅粉上。

  面对如此铁证,他知道已无狡辩必要。

  很快便承认了是他杀害了施丽娟,并交代了所有犯罪事实。

  一年前。

  周汉华在九龙医院看病时遇到同样前来看病的施丽娟。

  他见小姑娘长得年轻漂亮,遂上前搭讪。

  后来得知施丽娟看的是性病,但他并未在意。

  还主动介绍施丽娟到荔枝角某专科医院就医。

  没过多久,施丽娟的病就彻底治愈。

  他们二人在看病期间产生了好感,很快便同居在了一起。

  而施丽娟随后没有再去舞厅上班。

  彼时的周汉华早有家庭。

  为了能与施丽娟双宿双飞,他与妻子离了婚,准备将施丽娟娶进门。

  然而这时施丽娟嫌他挣钱少无法养家,又重操旧业去了。

  不管周汉华怎么劝她都执意而为。

  最后听烦了周汉华的唠叨,遂提出分手。

  周汉华自然不肯,百般纠缠。

  施丽娟以报警为由,要周汉华立下字据保证不再骚扰她。

  周汉华见她如此绝情,心中便动了杀念,于是开始布局。

  月日晚。

  他在值班的时候打电话去了舞厅找到施丽娟。

  骗她只要最后陪他一晚,之后他就再也不纠缠她了。

  施丽娟不疑有他,欣然赴约。

  周汉华见施丽娟上钩后,于是精心伪装了一下自己,离开了值班岗位。

  接到施丽娟后,便带着她到华苑公寓开房。

  施丽娟当时见他打扮和声音都如此怪异,好奇问了一下。

  但被他以感冒、牙痛搪塞了过去。

  早上点多的时候。

  周汉华趁施丽娟还在熟睡,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丝巾将她活活勒死。

  清理现场后,他离开了华苑公寓。

  随后躲了起来。

  后来见警方开始查他,他认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遂主动投案澄清相关事宜。

  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那半碗烧鹅粉令他暴露。

  年月日。

  周汉华杀害施丽娟一案开审,陪审团一致裁定周汉华谋杀罪名成立,随后他被判处绞刑。

  周汉华对此不服,随后上诉。

  但被上诉法庭驳回,维持了原判。

  不过就在他要被执行死刑之际,被特赦改判有期徒刑年。


  (https://www.shubada.com/44047/11111017.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