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刑罚可免,罪不能免!
上面的领导也知道,他们不知不觉的替吴振背了个锅,不过这个锅领导背得心甘情愿。
毕竟,吴振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竟然弄出来一整套的适合当前社会发展的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这个专业程度让我国所有法律界人士全体汗颜。
不过,上面的领导也不能确定,这到底是吴振一个人在最近几年搞出来的,还是吴振自己专门有自己的团队弄这个东西。
反正做领导的只要把握好方向,俗话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只要吴振对于国家和人民的忠诚绝对没有问题,那就行了。
而且,这些吴振搞出来的一整套各行各业的法律法规就像是一场及时雨。
让我们国家的法律系统少了摸石头过河的这个过程,一步到位,让法律法规能够跟上现在的形势和时代!
就连不少的立法部里面的人也都是一脸懵逼,立法部的不少人都看到了这些法律法规,觉得很好,就签字了同意了。
结果没想到,一签字就变成了自己参与编写了,总觉得自己受之有愧。
不过次数多了也就习惯了,反正这个法律法规没有问题,签名的也不只是自己一个!
这一次,因为编撰和修改法律法规上面的工作优秀,所以立法部整个部门都受到了上面的领导表扬。
上面的领导鼓励他们要再接再厉,大家也就都误以为这些法律法规的推出就是上面的领导意思。
吴振可不仅仅弄出来不少法律法规,他对于某些法律法规也进行了修改,有些地方还专门进行了对应的司法解释。
特别是重点对于对于无罪和免罪的情况进行了解释。
无罪就是没有犯罪,或者违法没有达到犯罪的程度。
而免罪就是违法已经达到了犯罪的程度,因为立功,年龄,以及其他原因免于刑事处罚,并不是无罪!
吴振再三强调,免罪不是无罪,罪行依然存在,最典型的就是未成年犯罪,虽然很多情况下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是这个案底不能消!
另外吴振还强调,对于那些极其恶劣的犯罪,包括并不限于,叛国罪,反人类罪,故意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强奸罪。。。。。。这些罪行不分年龄,不分性别,必须判实刑!
这两个强调的解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很多人认为,吴振不人道,不给犯罪的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吴振只说了一番话就让那些所谓的卫道士和未成年人保护者闭嘴了:
“你们还记得六一六事件吗?”
“用你们的说法,那些平均年龄才17岁的犯罪分子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吧?”
“他们杀害了几十人,导致几十名女青年受辱,竟然连几岁的孩子和七八十岁的老人都不放过,都被他们杀死!”
“你们说!”
“他们是不是应该判死刑?”
“年龄不是犯错的保护伞,虽然里面年龄小的都只有15,16岁,但是他们就应该判死刑!”
“如果放过了他们,免去了他们的刑罚,对于死去的人公平吗?”
“死去的几岁的孩子难道不是未成年人?”
“难道那些杀人的未成年人不该死,而几岁的无辜孩子就该死吗?”
“现在生活好了,很多十多岁的孩子都长得都和大人差不多高了,身体素质和力量也增长,这是好事!”
“但是,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应该是遵纪守法的未成年人。”
“而不是那些未成年罪犯!”
“如果法律让犯罪者没有了畏惧之心!”
“法律不能惩罚犯罪分子,那么法律法规还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吗?”
“说那些未成年不应该判刑的站出来!”
“如果你们的家庭被人家未成年灭门,你会选择原谅这些杀人凶手,说他们无罪,让他们逍遥法外吗?”
“年龄不应该成为免罪符,特别是那些主管恶意的那些恶性重罪,绝对不能免罪!”
“恶性的犯罪必须要受到审判,年龄,性别,立功之类确实可以减轻减免刑罚,但是既然犯罪了那就是犯罪,这个罪不能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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