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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九叔


江天歌带着高金兰在西府井站下车。

  “这哪儿哪儿都有路,要怎么走啊?”看着前面好几个路口的路,高金兰苦着脸犯难。

  送佛送到西。江天歌就顺着地图,带着她往榆钱胡同的方向去。

  “啊!哎呀!桂芳!”看到前面的人,高金兰激动地大喊,“桂芳!我是金兰啊!我到啦!”

  江天歌看向被叫做桂芳的人,她四五十岁的年纪,身上是常见的保姆打扮,头发规矩地梳在脑后,穿着规矩,干净,腰上还系着围裙。

  “呀!金兰!你这么快就到啦!”周桂芳也很激动,快步地跑回来,手上提着的酱油被她跑得一晃一晃的。

  两姐妹激动地抓着手,“走!金兰,我带你到家里去,昨天我就跟老爷子和老太太说了你要来,跟他们打过招呼了!”

  高金兰笑得见齿不见眼的,她心里虽然很激动,但也没忘记江天歌。

  “小同志,走,我们一起!桂芳,这个小姑娘可帮了我大忙,是她带着我,我才找到这儿的,我们把她也带上吧!”

  周桂芳这时才注意到一旁的江天歌。

  听到高金兰的话,周桂芳皱着脸说:

  “不行。我是提前打过招呼,才能把你带回家里。我那雇主家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不能随便带人进去的。”

  周听到桂芳这么直白的话,高金兰面色尴尬看向江天歌。

  江天歌本来就没有去的打算,现在听到周桂芳的话,她对高金兰点了点头,就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就听到周桂芳压低着声音对高金兰说,“今天我那雇主家的三儿子回来,他可是在南边立了大功,回来要当大官的……”

  渐行渐远,声音也越来越小。江天歌也没在意。

  她一边走着一边找招待所。

  榆钱胡同附近,就有一家招待所。

  但从外面看去,门框上的牌匾破破烂烂的,门口堆着一堆没有清理的垃圾,江天歌看了一眼,就决定换一家。

  又上了公交车,坐了两站,找到一家干净整洁的招待所。

  定了房间后,她又问服务员拿了钥匙,去澡堂洗澡。

  江天歌虽然没有洁癖,但她是习惯天天洗澡的人。

  昨晚在火车上,没办法洗澡,在招待所的澡堂洗过了澡,把自己从上到下都收拾整齐了,江天歌才感觉身上舒坦了。

  因为在火车上睡了一整天,江天歌现在不困,但却有些饿了。

  北城最有名的,莫过于烤鸭了。江天歌研究了一番,决定去一家叫作御德坊的餐馆,听说那儿的烤鸭很出名。

  御德坊的名头很响亮,“八十多年老字号”、“大师傅是宫廷御膳传人”、还有什么“末代皇帝的亲弟弟亲口称赞”,贴了不少标签,营销宣传得很到位。

  门口的牌匾,内里的装潢摆设,应该也都是花过心思的,大气明亮,古香古色,的确有那么点儿宫廷御膳的味道。

  看了下菜单,江天歌把想吃的,都点上了。最后,她犹豫了一会,点了一份豆汁。

  上辈子,她也经常来北城。但每次出来外面吃饭,不是和同事一起,就是和朋友一起的,他们都不喝豆汁,所以她也一直都没有尝过豆汁。

  今天,是她一个人出来吃,看着菜单上的那几个字,她就突然有些好奇,都说豆汁难喝,那它到底是什么味的?

  听说有些老北城人,很爱喝豆汁。按照她的身世,她的亲生父母,应该也算得上是老北城人。

  既然这样,那会不会,她也遗传了能接受豆汁的味蕾?

  想到这,江天歌就有些跃跃欲试。

  等了一会儿,服务员把豆汁送了上来。外观上看,它跟豆浆很像,都是乳白色的,很正常的颜色。

  江天歌又凑近,闻了闻它的味道,味道也还好,并没有难闻的气味。

  江天歌放下心来,把碗端到嘴边,喝了一大口。

  豆汁进到喉咙,江天歌就感觉到不对劲了。

  “呃呕……”

  江天歌:“!”

  灵魂和味蕾同时被虐待,是什么感觉?就她此刻的感觉。

  她那有血缘关系的爹妈,根本没有把能接受豆汁的味蕾遗传给她!果然是不靠谱的!

  “哈哈……”

  江天歌:“……”

  连喝了好几口水,把嘴里的那股味压下,江天歌才有时间扭头去看嘲笑她的人。

  是一个剪着寸头、鼻梁高挺的男生,十八九岁的年纪。

  看到她看过来,男生冲她咧嘴笑了下,露出两颗虎牙,从表情上能看出他有些心虚。

  盯着他打量了一番,江天歌才收回目光。

  ——

  “陆绪文,你干嘛?”李政云看陆绪文问发愣,也转过头,看到一个皮肤很白、长得很好看的女生。

  他回过头来,疑惑地问陆绪文,“你认识?”

  陆绪文摇头,“不认识。”

  李政云脸上露出意味深长的笑,“不认识你还盯着别人看?还对别人笑?”

  陆绪文不理他,只催促说,“快点吃,吃完我要回家。”

  “欸,别呀,等吃完了,我们再去和附中那帮人打一场,好好挫挫他们的锐气,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嚣张。”李政云兴致昂扬地说道。

  不管在哪里,每个学校,都有一些混日子的人。

  本来,他们不是附中的,附中的那几个刺头,和他们也扯不上关系。但是,谁叫他们竟敢欺负他的妹妹,李政云就彻底和他们杠上了。

  架是不能经常打,但总要在其他的方面,挫挫他们的锐气。

  刚才,他们就在篮球场上,把附中那几个自称为是“球场霸王”的人,打得落花流水,灰头土脸,非常解气!

  对待敌人,就应该要乘胜追击,一鼓作气地把他们的气焰都给消灭了!“他们肯定还在那儿,我们吃完再过去!”

  但陆绪文却没什么兴趣了,“要打你们去打,我不去了。我九叔今天回来,我要早点回家。”

  听到他的话,李政云几人都抬起头来,诧异地看向陆绪文。

  “今天回来?”李政云也不惦记打球的事情了,他好奇地问道,“听说这次演习,你九叔又立大功了?"

  要说这北城,也是人才济济、天之骄子,一抓一大把的地方。而陆绪文的九叔,陆正西,则是这北城里,骄子中的骄子。

  陆正西打小就聪明,小时候就是胡同里的一霸,从上到下,没有不夸他的。

  陆正西十六岁就考上军校,在学校里就多次受到表彰,进入部队后,更是立功无数。

  从年龄算,陆正西和他们,差不了几岁。但是,从成就上来看,却是相差了一个大天堑,陆正西如今的人生成就,是他们望尘莫及的。

  家里的长辈,经常喜欢拿别人家的孩子来做对比,举例说教。

  如果对比的是其他人,他们心里多少都会有不服。但如果对比的是陆正西,那就没有不服的了。

  对于陆正西,他们不仅没有不服,还非常崇拜。

  就比如现在,听到陆绪文提起陆正西,几人饭都不吃了,一个劲地追问陆正西的消息。

  “立功,那不都是正常的吗。”说起自己的九叔,陆绪文就得瑟起来了,完全不知道谦虚两个字怎么写的,“我九叔一个人,把对手的一个团给灭了……”

  几人都是军事迷,就兴致勃勃地说起了这次在南边的演习。

  两桌隔得并不远,江天歌把豆汁推远了后,一边吃着她点的菜,一边侧着耳朵地听他们说的话。

  她本来还期待能听到点,关于她那当官的亲爷爷的信息,结果一点都没有。

  四个大男人,不是说那个什么“九叔”,就是说军队演习打仗的事情。

  果然是男人。

  陆绪文几人吃完要走的时候,江天歌也刚好要出来。

  在门口遇上,陆绪文悄悄放慢脚步,站到江天歌身旁,小声说道:“同志,抱歉哈,我刚才不是故意要笑话你的。”

  江天歌淡淡地“嗯”了一声,随意地扫了他一眼。也是这一眼,她表情一变,推开陆绪文就往外跑。

  “欸?”被猛地推开,陆绪文一脸懵,他刚才只是因为看到,她被豆汁儿苦得呲牙咧嘴的,脸皱得跟动物园里的猴子似的,就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不是故意要笑话她的,他也道歉了,怎么还这么生气呢?

  陆绪文纳闷地看向江天歌跑出去的背影,看清楚前面的情况后,他说了声“卧槽”,也快速地追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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