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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我一定能成为剑仙!


其实赵元并不想掺和到与东瀛忍者家族的斗争中。

  桥本家族出了名的睚眦必报,又擅长搞暗杀,一旦沾惹上,只怕有无尽的麻烦。

  可是徐剑星放出话来,一月之内取桥本三郎的首级,这个赵元不能忍。

  正如叶凌霜所说,谁杀桥本三郎、谁当第五峰主赵元也都没问题,唯独徐剑星不行。

  三日后。

  赵元收拾好行李,来到山门口,准备与叶凌霜汇合,发现李衮也成了那个倒霉蛋。

  “你也被抓了壮丁?”

  李衮有些不甘心,道:“叶阎王找到我,仗着戒律司的名义压我,我只得被迫营业。你呢?”

  “难兄难弟!”

  两人正在声讨之际,叶凌霜从远处走来。

  她一身紧身黑衣,将她曼妙的身材凸显得玲珑有致,背负长剑,一副不苟言笑的模样。

  李衮低声道,“这么好看的姑娘,怎么老是耷拉着脸,跟欠她钱似的。”

  叶凌霜的声音传来,“我耳朵很好的。”

  两人咂舌,连忙住口。

  叶凌霜将一个包裹扔给了李衮,“自己东西自己拿!”

  包裹很沉,足有三四十斤,李衮问,“里面是什么?”

  “你的零食!”

  打开一看,里面瓶瓶罐罐,装满了真元丹,约莫有十几万粒。

  她可算是把李衮服真元丹提升境界一事给玩明白了,真元丹不值钱,但架不住数量多。

  李衮最多尝试过三万粒真元丹,达到了天道二境的境界,依旧不是他的极限。

  “可真舍得下血本。”

  叶凌霜道:“你们两个,一个出脑子,一个出力气,帮我杀了桥本三郎,本主事有赏!”

  “什么赏?”

  叶凌霜想了想,郑重其事道:“将来你们若违反青云门规,只要不是欺师灭祖之事,本主事可以放你们一马!”

  两人一合计倒也划算,相当于在青云宗有了个护身符。这笔买卖,干了!

  “就我们三个?”

  “就三个!”叶凌霜道:“昨天,徐剑星已带着十名内门弟子,还有后山两位长老出发了。我们得加快行动,别被对方抢到前面。”

  李衮不解道:“我就不明白了,徐剑星要人品没人品,论武功也不是二代弟子中最强的,凭什么让他当宗门大师兄?”

  叶凌霜冷冷道:“渝州城首富钱万里,家财万贯,富可敌国,那么多钱为什么不给你?”

  李衮道:“我又不是他儿子!”

  叶凌霜道:“可徐剑星是……”

  叶凌霜忽然住口,转而道,“你问题太多了!”

  青云山属于渝州辖地,距离渝州城二百余里。

  渝州城内有横断山脉,山连山连山连山,短短二百里,要翻越三座大山,还有小山丘无数,有些路崎岖,都是羊肠小路,快马加鞭,也要七八天,若走水路,得要半月。

  为了节约时间,三人决定走陆路。

  来到马圈,却被告知,外门养的二十匹马,都被徐剑星带走了。

  李衮奇道:“不是只有十四人吗?”

  跑马圈的主管神情紧张,小心翼翼道:“说是多几匹马备用。要是知道叶主事用马,说什么也得留下。”

  叶凌霜冷哼一声,“耍小聪明!”

  赵元道:“或许我能借到几匹马!”

  从青州来时,赵元曾带了一匹马来,后来入了内门,没地方安置,于是在后山放生了。

  三人来到了管氏兄弟的布匹店借马。

  有了赵元的入股,管氏兄弟生意越做越大,在渝州城也开设了两家分店,最近又涉猎了皮草生意,两人天生做生意的料,人虽然落魄,但在江湖上人脉广、路子多,东山再起也就容易许多。

  听到赵元来意,管氏兄弟二话不说,牵来了三匹好马。

  其中有一匹,还是管得胜自己的坐骑。

  “这怎么好意思?”

  管得胜朗声道:“赵老弟是我们兄弟的恩人,没有你,我俩只怕还在青云镇小打小闹,哪能这么快东山再起,这些都是应该的!”

  三人拿到马匹,便要告辞,管得胜亲自送他们出门。

  “渝州城老三街的江南商会会长常鸿图,是我们一个头磕在地上的拜把子兄弟,到了那边,有什么问题,直接找他们就行!”

  待送走三人,管得胜对弟弟道:“给常会长写封飞鸽传书,赵元是我们的贵人,他去渝州城,不能怠慢了客人!”

  ……

  三人出了青云镇,一路向西。

  叶凌霜道:“没想到,你在青云混得挺开!”

  赵元笑着说:“我这人爱交朋友,朋友多了路子就广,路子广了办事就方便。哪里像叶主事,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

  叶凌霜道:“我不需要朋友!”

  “那叶主事可曾定了婚事?”

  叶凌霜微微一愣,点了点头,“嗯,定了一门亲事,不过没有见过!”

  什么?

  两人都吃了一惊。

  不过,想到这个六亲不认、冷冰冰的叶主事的行事风格,也就不觉得奇怪了。

  叶凌霜对此很显然有自己的见解,“男人嘛,只要别妨碍我做事,娶谁都一样!”

  李衮长叹一口气,“天道不公啊!”

  “此话怎讲?”

  李衮道:“空有一副祸国殃民的容貌,却是铁石心肠!”

  赵元笑着说,“那也未必,暂时不解风情罢了。兴许将来遇到了心动之人,女人的想法会变。”

  叶凌霜让他想起了初遇李小楼之时。

  因为赵元的一句玩笑话,李小楼追杀了他七天七夜,跑出了三百里,最后用一朵兰花,俘获了她的芳心。

  前面传来了叶凌霜的警告:“我说过,我耳朵很好使的。”

  李衮没有理她,继续问道:“我觉得你对付女人似乎很有本事,不如传授我点经验?”

  “你是指?”

  李衮一脸羡慕道:“苏主管,还有秦芷月,被你迷得五迷三道的,可董珠那小妮子,我表白了三十多次,写了六十多封信,始终对我爱答不理的,愁人啊!”

  赵元解释道:“这个简单,关键在于投其所好。”

  “此话怎讲?”

  “董小姐喜欢什么?她喜欢大英雄、大豪杰,心中梦想着的是嫁给琅琊少主、天机陆沉这样的英雄少年,你不过是个外门弟子,又怎么能赢得她芳心?所以,要想娶她,得有个条件。”

  李衮问,“什么条件?”

  “成为真正的菊花剑仙!”

  李衮目光变得坚毅起来,“我一定能成为剑仙!”

  心中暗下决心:为了爱情。

  叶凌霜的马停了下来。

  两人赶上前,“怎么不走了?”

  叶凌霜淡淡道:“前面,好像遇到了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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