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吧达 > 重生八五我要净身出户 > 第12章 爱管闲事

第12章 爱管闲事


钱姣姣气急败坏的去追:「钱丽丽,你快点把菜刀给我!

  我今天非砍了她不可!」

  钱丽丽把菜刀递给钱小来拿着。

  转身和陈翠珍死死的抱住了钱姣姣。

  李秋美看了看钱姣姣满头的面条,浑身湿漉漉的。

  「哼,一家子欺软怕硬的坏货。」

  她懒得去理会身后的钱姣姣和陈翠珍的谩骂声,心情大好的就出了门。

  从今往后,敢惹她李秋美,就得做好挨打的准备。

  李秋美刚来到公园,就看见程志明在湖边玩。

  「程志明,你还不去上课吗?」

  「不去了。」

  「为什么?」

  程志明小声说:「我没有做数学作业,去了也是罚站。」

  「那你为啥不做?」

  「我不会做。」

  「那你家大人不教你做吗?」

  程志明捂着咕咕叫的肚子:「我爸妈都死了。

  我大哥在外地当兵,二哥在外省上大学,姐姐在省城念中专。

  平日里,我跟着三哥一起生活。

  我三哥很忙的,没有时间教我做作业。」

  李秋美有些好奇:「怎么每次都听你说找不到你三哥。

  你三哥到底是干啥的?」

  程志明朝着湖里扔了一颗石子。

  「我三哥给人家打临工呢。」

  「那程志谦不给你生活费吗?」

  程志明无聊的踢了一下脚边的石子。

  「给的,大哥每个月的工资都要分成好几份。

  二哥一份、姐姐一份、我和三哥一份。

  这个月,我三哥跟人打架,把生活费都赔光了。

  他出去打工,这两天也没有回来,我找不到他。」

  李秋美叹了口气:「哎,也是个小可怜。

  她拿出一块钱递给程志明。

  「自己去买个包子吃,然后过来我教你做作业。」

  「好。」程志明眼睛亮晶晶的,把书包递给李秋美,拿着钱就跑。

  一会儿功夫,他就吃着包子,拿着一本算术本子过来了。

  「阿姨,我的算术本写完了,我买了本新的。」

  李秋美点点头,教他做数学作业。

  等作业做完,就快要到上课时间了。

  李秋美只好跟同事借了自行车,骑车把程志明送去了学校。

  在学校门口,程志明碰到了他的班主任齐老师。

  「程志明,这位是你的家长吗?」

  程志明愣了一下。

  李秋美笑着说:「你好,老师!是有什么事吗?」

  齐老师用手扶了扶眼镜。

  「是这样的,程志明的个人卫生不达标,影响了班级荣誉。

  希望你们做家长的给他多洗洗衣服裤子,把身上的虱子捉干净。

  他头上的虱子都爬到同桌的衣服上,把小姑娘给吓哭了。

  同学们都叫他虱子王呢。」

  李秋美觉得尴尬死了,早知道就不接口了。

  她还以为老师是要说程志明的成绩呢?

  还寻思着,她应该可以帮得上忙。

  「好的,老师!

  我是他们家的邻居。

  我一定会转告他的家长,给他收拾干净的。」

  齐老师点点头,趁着他和其他家长打招呼的空隙。

  李秋美交代程志明:「你放学了就来公园找我,听见没有!」

  「听见啦。」

  程志明背着书包跑进了学校,李秋美骑着单车回家。

  她拿上钱进书的刮胡刀、剪刀、梳子。

  又用报纸包了一些洗衣粉就出门了。

  等程志明过来时,李秋美已经准备好了。

  她让程志明坐在石凳上,用旧报纸给他围住脖子。

  然后用刮胡刀和剪刀给他理发。

  头一次弄,李秋美忙出一身大汗。

  折腾了两个多小时,看起来还马马虎虎。

  本来打算给他洗个头的,可时间不早了。

  李秋美也精疲力尽懒得动了。

  她擦了把汗:「程志明,你自己回去洗个头,把衣服裤子也洗了。

  明天穿干净点去学校,知道了吗?

  要是齐老师.....。」

  一道阴阳怪气的声音打断了李秋美的话。

  「哟,这孩子是谁家的?」

  李秋美不用回头都知道,是陈翠珍来了。

  听见程志明保证会洗澡、换衣服。

  李秋美把报纸包着的洗衣粉给了他。

  程志明撒腿就跑了。

  陈翠珍双手叉腰:「李秋美,我就说你拿进书的刮胡刀去做什么?

  原来是又在这里管闲事呢。

  合着你爱管闲事的毛病是改不掉了,是吗?

  你也不看看,这都过了下班时间了,你还不回家!」

  她拿起石凳上的刮胡刀,皱了皱眉头。

  「啧啧啧,我们家进书的刮胡刀。

  你竟然拿来给那个孩子剃头。

  你也太不像话了,那个孩子头发脏兮兮的。

  这刮过头发,进书还能用来刮胡子吗?

  你简直就是败家子!」

  「我不管!

  李秋美,你得用你的私房钱给进书重新买一个新的。

  否则,我跟你没完。」

  陈翠珍说完,瞪了李秋美一眼,扔下刮胡刀就走。

  陈翠珍都来公园里了,那就说明,他们已经吃过晚饭了。

  以钱姣姣的德性,白天刚打的架。

  这剩菜剩饭肯定也都被她倒了喂鸡了。

  回去也没有吃的,李秋美索性去街上买点吃的再回去。

  在一家小面馆,李秋美意外碰到了前世的好闺蜜“秦茹月”。

  此时的秦茹月,还是这家小面馆老板的儿媳妇。

  她和李秋美还不认识。

  十多年后,在公交站台上。

  李秋美救了低血糖晕倒的秦茹月,两个人成了好闺蜜。

  见李秋美日子过得苦巴巴的,秦茹月就手把手的教她做卤面。

  还拿出积蓄,帮她开了个餐馆。

  靠着这门手艺,李秋美养活了婆家和娘家两家人。

  可惜,秦茹月因为宫颈癌早早的就去世了。

  死的时候,她的白眼狼女儿也没有来。

  还是李秋美给她料理的后事。

  这一世,上天既然让她们两个早早的相遇。

  那李秋美就要带着好闺蜜一起改写命运。

  秦茹月端着面条过来了。

  「同志,你的面条好了。」

  她轻轻的放下碗,转过身又手脚麻利的去收拾旁边的桌子。

  一个穿着海魂衫的年轻男子,嘴里叼着一支烟进来了。

  他对着厨房里的面馆老板喊了一嗓子。

  「给我做一碗面,我肚子饿了。」

  说完,找了张空桌子,一屁股坐下。

  「秦茹月,过来把这张桌子再擦一遍。」


  (https://www.shubada.com/40850/11111347.html)


1秒记住书吧达:www.shubada.com。手机版阅读网址:m.shubad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