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李破虏要搬家
第二天,秦淮如作为新媳妇,一大早便开始在易家忙活起了早饭。
这一幕让院里的邻居们频频侧目。
毕竟就在昨天之前,秦淮如可还是易中海那已故徒弟的媳妇呢!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剧情展开啊!
而另一边的后院,一大妈也跟往常一样早起做着早饭,只是跟以往不同的是,她做饭的地点由中院变成了后院,而伺候的人由易中海变成了聋老太太罢了。
而就在李破虏跟陈希在家吃着早饭的时候,许大茂却是突然闯了进来。
“兄弟,外面都在传的事,是不是真的?”
突如其来的问题,问的李破虏一头的雾水。
“传的什么?我怎么听不明白呢?”
“就说你要搬出咱们院子的事啊!”
闻言,李破虏一脸懵逼的扭头看向了身旁的陈希。
陈希见李破虏看她,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然后尴尬的说道:“那个,王叔叔从工业司分了一套独院给你。当时你不在,就跟我说了。后面你回来之后,我就给整忘了。”
对此,李破虏倒是没说什么。
转而对许大茂说道:“呐,事情就是这么回事,你也听到了。不过这事,你在哪听到的风声啊!我都不知道!”
“这我上哪知道去啊!我也是听院里的老娘们在说。这不一听到就来找你确认了嘛!”
李破虏一听,院里老娘们传的,那可拉倒吧!能找到源头才有鬼了。
不多时,许大茂便告辞离去了。
而在吃过早饭之后,李破虏也跟着陈希出门了。
既然有了套新房子,那肯定还是要去看看的,要是房子不错的话,那肯定是要搬出去的。
两人刚一走出四合院,原本还坐在一起嗑瓜子的老少娘们顿时就讨论开了。
“听说了吗?李破虏好像要搬家了!”
“这事我也听说了,我估计啊,现在他们就是去看新房子去了。”
“好像是有这么回事,不过我就纳了闷了。你说李破虏现在也不知道在个什么单位上班,三天两天的不着家。怎么还能再分房子呢?”
“对啊!他这样整天游手好闲的都能分房,那我家是不是也能再分一套啊!”
“什么分房?我怎么听说是奖励的呢?而且还是上级单位奖励的。”
“你们消息落伍了吧!我听说啊!是人家陈希家里使的劲,走的后门。”
“真的假的。李破虏他媳妇有这么大能力?”
“嘿,这你就不懂了吧!你再仔细想想,从人家姑娘出现在咱们院开始,那穿的衣服,有过补丁吗?而且,你看他用的那些东西,有便宜的吗?”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好像还真是这么回事啊!”
“可不是咋的。李破虏,他能有啥本事,以前在轧钢厂当了个科长,结果呢,啥也不是。最后还被撸了。说到底,他其实就是个吃软饭的。
所以说啊!人这一辈子,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等以后我儿子找媳妇的时候,我也得给他找个有背景的。
这不比自己认真工作好使多了。直接少走了至少二十年的弯路呢!”
院里的老少娘们在听到这话之后都是一脸复杂的看向了刚才说话的妇女。
他儿子,怎么说呢。人比板凳高。腰比水桶粗。榴莲都比他的脸还平。
都长这样了,居然还想少奋斗二十年。
要是自己长这样的话,还不如直接挖个坑把自己给埋了。直接少走五六十年弯路。
沉寂片刻后,又有人开口说道:“你们说,李破虏要是搬走的,他这大院里的房子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收回去啊,新房子又不是轧钢厂给的,不能因为人家有了新房,就把以前轧钢厂给的房子收回去吧!
而且,李破虏离职的时候都没收,现在人家都不在职了,还收回去,你觉得合适吗?”
“那你说,应该怎么着!”
“要我说啊!,院里这房子啊!就该是人家李破虏的。
不过他既然有了新房子,再霸占着老房子也不合适。就应该把腾出来给院里有需要的人使用。
正好,我儿子准备娶媳妇了,就正好挺需要的。
我觉得应该先借我家使使,应个急!”
“不是,凭啥先给你家使啊,我家比你还着急呢!我们家里就一个屋子。现在我还和我公公躺一个炕上呢,我觉得就应该先借我家使使。让我和我家那口子先搬出去。”
听到这话,不知道哪个大聪明突然又蹦出来了一句话:“一个炕?那不是挺好的吗?你家不着急!”
闻言,众人又是一顿沉默。
而另一边,李破虏跟着陈希,出了四合院,然后拐了个弯,估计一共都没走到100步,然后便见陈希停到了一扇大门的面前。
李破虏回头一看,好家伙。转角遇到爱啊!
陈希掏出钥匙将大门打开。
“哥,咱们到了!”
李破虏走进院子一看,直呼好家伙,老王头真够给力的啊!居然整了个一进院出来。
李破虏耳朵便隐约听到有人在议论他。
顺着院子角落的方向走去,讨论声也越来越大。
李破虏闭上眼睛,思索了一下刚才自己走过的路线。
再睁眼一看自己现在所站的方位。
心头大概有了决断。
这院子应该是紧邻着四合院的中院的。
不过大门却是开在了另外一个胡同里。
至于院里人讨论的收房子的事,李破虏只能表示,她们都在想屁吃。
当初搬进四合院的时候,他可是用了大院里的房子换的。
也就是说现在四合院里那里的两间屋子,其实是属于他的私产。
而这也是当时他从轧钢厂离职之后,并没有被收回房子的主要原因。
而另一个原因嘛,自然是当时的厂长李怀德会做人了。
压根就没问这件事。
这个时代的房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工作单位分配的房子。这种房子,你就拥有个居住权。所有权还是属于工作单位,或者是当地街道办的。
这种性质的房屋,你工作不在了,房子自然就会被收回去。
而另一种则是原有的私产。
建国之前的房契地契,很大一部分,国家还是认的。这种房子,自然就是属于你的个人资产。无论你住不住,只要你把房契拿出来。相关单位就会认。
而李破虏在四合院的房子就正好是属于第二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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