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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两百九十六章·“他突然感到很冷。”


“轰——!”

        机械门被踹飞,金发少年背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机械人冲了出来,脸上沾染了烧焦的痕迹。

        “我们……逃出来了……吗。”蓝切断断续续地说。

        “逃出来了。”诺尔仰起头。

        尽管蓝切的温感系统很落后,但他仍然能感觉到那……劈头盖脸洒下的月光,落在他冰冷的机械外壳上,明亮,夺目……

        “谢谢……”他由衷感谢着。

        傀儡丝在高楼大厦间穿梭,探照灯落在他们身上。诺尔拉扯着傀儡丝,从大厦的这一头荡到另一头,甩开一路追兵。

        错身而过时,他看到轻轨窗户里、一个个低头看手机的下班族,他们活得枯萎而麻木,忘记了如何抬头看天空,所以竟没有发现,一个脱离桎梏的机械人和一只美丽的不死鸟,正悬挂着丝线从夜空中飞过。

        ——自由。

        自由在这座城市、在无数座城市,好像已经消失了。

        它被视为规则之外的东西,会引起社会动乱,因此被轻视、被辱骂、被禁止。

        但如今,生来在流水线的蓝切,第一次触碰空中的风时,他终于明白了它是什么。

        诺尔的笑声飘荡在风中:“要去哪?我的朋友——要看蓝色的天空、喝蜜桃味的机械汁,还是一身合身的西装?不过还有三个小时,门徒游戏就开始了,我无法陪你太久。”

        蓝切的愿望,诺尔全都记着。

        “谢谢你,菲尼克斯。你把我放在城市,我自己去体验吧。”蓝切的眼中散发着勃勃生机。

        从明天起,每一天都是崭新的开始。

        他可以用自己的双手挣取财富,而不是被层层剥削。他可以品尝到真实的食物,而非低成本的营养液。他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去唱歌、去逛街、去旅行……而不是一天24小时都在干活,还被机械之主怒骂“你为什么不努力!”

        明明是那些先进型号的机械们垄断了晋升的渠道,抢走了绝大部分的高精尖机械零件,却还要高高在上地——贬低他的人格、他的付出、他的尊严,责骂是他自己没做好,让他和同他一样的苦命人卷来卷去。

        如今,他终于自由了。

        诺尔把蓝切放在了一个繁华的大城市,这里大多是来找机会的年轻人,处处是掘金的空间。

        “咔哒。”片刻后,换衣室打开,一个披着蓝色短发、眼眸碧蓝、穿着笔挺西装的青年走了出来,有些羞涩地看着镜中的自己。

        ——这真是合身的西装。

        “菲尼克斯,我还能再见到你吗?”蓝切略带期待地问。

        诺尔帮他结了账,笑了笑:“我要去中央国,有缘自会相见。”

        然后,少年像一只飞鸟,消失在城市的夜空。羽毛在他的脊背长出。飞出一段距离后,他低头自语着:

        “看看这个玩家的技能,还有什么……”

        ……

        “嗒,嗒,嗒。”

        冷光灯打在苏明安身上,他跟随着离明月,行走在一座展览馆中。

        一个个玻璃展柜,展览的却不是珠宝,而是一本本书籍。或厚或薄,或旧或新。

        “……玥玥在这里当图书管理员吗?”苏明安好奇地左顾右盼。

        灯光下,一本本书安静地躺在四四方方的玻璃柜里。

        这里是世主的独家收藏厅。看来世主是个爱看书的人。苏明安鉴赏了一下世主的品味,不知道这种君王爱看什么书,应该是类似《君王论》、《策论》、《历史通鉴》之类的吧……

        他仔细一看。

        《我在罗瓦莎当君王》、《穿越成精灵王后我爆红了》、《门徒游戏:霸道邪神爱上我》、《满级世界树统御世界》、《司鹊绯闻轶事集》……

        苏明安收回目光,对世主的印象略微发生转变:“教父,还有多远能见到她?”

        “马上。”

        离明月神情肃穆。让苏明安觉得奇怪,不过是一个书籍展览馆,为何如此凝重。

        “……你喜欢看书吗?”离明月忽然开口。

        “喜欢。”苏明安说。

        “看完一本书后,你会怎么处理它?”

        “放进书架吧,也许以后会看第二次,不过我更喜欢看新书。”

        “对。”离明月说:“一本书在看完后,就完成了它的使命。你翻开它的第一页时,它与你初逢。在你阅读它的过程中,就是你与它交流的时候。而你合上最后一页时,它将与你永别。”

        离明月停下了脚步。

        他打开了一个平平无奇的玻璃展览柜,拿出了一本厚厚的书,封皮呈现蓝粉的渐变色,悬挂着一个猫耳吊坠,很漂亮。

        他将这本书放在桌上。

        “你应该听过一个概念。”离明月说:“布丁跟你说过,她将罗瓦莎看作一本书,她是女主人公,你是男主人公。她认为,如果给罗瓦莎起一个书名或者游戏名,应该叫《罗瓦莎之环》。”

        苏明安点了点头。布丁确实说过。

        “她虽然说了这么多,但本质上,她的观点只有一条——”离明月说:“【罗瓦莎的世界架构和逻辑基底,可以比作一本书,或者一个游戏】。”

        “对。”苏明安已经理解了。

        这是一种高维视角的世界观。假如将文明比作一本书籍,那么翻开书的第一页,文明开始诞生。翻到下一页,文明步入演化,人类开始刀耕火种。再翻到下一页,原始文明演化为农耕文明。再翻到下一页,王朝成立……

        翻到哪一页,就会发生什么事。世界在翻页的过程中慢慢进展着。直到翻到书的最后一页,文明毁灭,一切静止。只留下一本看完的书。

        离明月颔首:“那么,倘若整个世界可以用书籍类比……人呢?”

        苏明安的心中一空。

        望着离明月擦拭书籍的动作,以苏明安的敏锐,很快意识到了什么。随后,细微的颤抖,出现在他的手掌上。

        “……什么。”他快要明白了离明月的话。

        “你是不是还没有见过罗瓦莎人的死亡?”离明月说。

        “见过。我见过齐玦和伏恩的死亡。”苏明安说。

        “这不算,齐玦是神,伏恩是玩家,都不算罗瓦莎人。”离明月摇摇头。

        “等一下。”苏明安打断话题:“伏恩有父皇母后,是土生土长的罗瓦莎人,为什么说他是玩家?”

        “……他几天前还不是玩家。”离明月说。

        这一刻,苏明安忽然察觉到了寒冷。

        “……前几天,伏恩被玩家附身,他使用了昏睡法阵,让玩家陷入了沉睡,自己则夺取了玩家身份。而伏恩献祭而死时,他体内沉睡的玩家也随之而死。当你们为伏恩的献祭而感动,没有人知晓那个连累而死的玩家。”离明月说。

        ……是吗。

        苏明安沉默。原来伏恩体内沉睡着一个玩家……他们没有人注意到这一点。

        离明月叹了口气,目光停留在苏明安身上,犹豫了一会,似乎不打算往下说。

        然而苏明安的目光幽远而沉默,等待着他。像一位明知道结果、仍要引颈就戮的囚徒。二人的沉默持续了一段时间。片刻后,苏明安开口:“教父,继续说吧。你说世界可以比作书籍,那么人……”

        “人,也是一样。”离明月还是说了下去:

        “罗瓦莎人死亡后……会化作一本书。”

        “活的时间长,书籍就会厚一些。活得时间短,书籍就会薄一些。书会记载他们一生的经历,喜怒哀乐、爱恶憎欲、朋友、师长、爱人……”

        “就像贝壳会酝酿出珍珠,尘封的葡萄会酿造出酒,人类过完自己的短短百年,结束生命的那一刻,他们的岁月会酿造出书与诗。”

        “玩家死亡后也会出现书籍,不过需要等待一段时间才会出现。”

        “所以,在罗瓦莎,人们的墓碑里埋着的,除了骨灰,还会有一本书。”

        “书的模样各异。一生轰轰烈烈豪情万丈的人,死后形成的书籍会是充满江湖豪情的文字。一生温柔和蔼的人,死后形成的书籍会是温暖治愈的文字。一生保持年轻心态的人,死后形成的书籍会染上浪漫的粉色与自由的绿色。喜爱小猫小狗的人,死后形成的书籍会有猫爪印,甚至会自带书签、吊坠、小卡片……”

        “就像一种艺术品。”

        “用心对待故事与文字的人,即使死后,他们的魂灵也不会孤独无依。”

        “谈论着爱与死亡,将故事编织进自己的人生。”

        “等待着被阅读、被欣赏、被分享,亦或是,作为自己最后的遗书。”

        “——他们生前,自己记录文字。他们死后,文字记录他们。”

        “这是人们【用自己一生所谱写的故事】。”

        “是【一辈子只有一本的书】。”

        ……

        属于罗瓦莎人的死亡纪念,不再只是腐臭的尸体,而是一本写尽了人生的书。当人们走向无法避免的死亡,却知晓自己的故事不会埋没,可以由亲人或朋友发放给他人,被一直记住。

        若是他们的一生足够有趣,哪怕千千万万年后,即使他们早已阖目,或许依然会有人阅读他们的人生。

        “所以……”离明月的手指拂过书上的灰尘,让它整洁如新,轻轻摆在苏明安面前:

        “这是……某人留给你的书。”

        书籍上挂着的猫耳吊坠,一晃,一晃,像轻柔的蒲公英。

        这一刻,苏明安的瞳孔放大了。

        他的嘴唇开始颤抖,无法接受地盯着离明月。

        “叮——叮——!”

        很漂亮的一本书。

        粉蓝色渐变,洁净澄澈的颜色。

        封面有猫爪的印记,侧翼有几抹巧克力的图纹,书签是一柄小银剑。猫耳吊坠质感如同水晶,晃起来清脆作响,像她澄澈的黑色眼睛。

        而苏明安还没做好得知这一切的准备。

        一切却已经发生。

        离明月沉默而感伤的视线,无声地回答了他未出口的疑问——那答案显而易见,为什么他还在犹疑?

        “滴答,滴答。”

        这一刻,墙上的挂钟声如同雷鸣,他的耳边嗡鸣一片,几乎什么都听不见了。他感到自己像是置身于唯有风沙的荒漠、一个在饥渴中快要死去的旅人。

        瞳孔微微放大,像是听到了一个荒诞的笑话。

        心尖洞开了一个小口,刮过冰冷的寒风。他甚至觉得自己还在做梦。

        “我……等等……不……”

        ……也许他的手在发抖吧。

        他感觉不到自己是否站立。

        “不……”

        他目光呆滞,伸出手,拿起这本厚厚的书,几乎想撕掉它,以撕掉确凿无疑的事实,但手指终究是理智地停住。

        视线下落,落在短短的书名上。

        只有两个字,刺入了他眼底。

        这一刻,心脏是麻痹的,眼眶变得红润,他好像又坠入了那一场场无法走出的噩梦。

        早在度假时,他就有所预感,她头上有一柄注定落下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名为灵魂寿命。所以他们笑着,闹着,舞也跳了,歌也哼了,该去的地方都去了,小船渡过星河,木浆扬起波浪,少女的身姿在船头晃着轻快的舞步……

        可黎明答应他的,不是吗?

        长久的寂静后,他望见一片桃花,在窗外的桃林缓缓落下。他想起,他们站在那片楼月的桃花林时,她在躺椅上看漫画,肩头也落满了桃花。

        他让她不要偷懒了,她就笑,说活久了就是要躺着,过了一会,她却又贪嘴,要吃小孩子的糖葫芦。

        他让她看点新的漫画书,她就像孩子一样反驳,说旧的才好看,要细细品味。

        他给她带京城的甜饼,她吃了一个,还想吃。于是他们定了规矩,为了防止她的牙不好,每天只能吃三个……他们又约定了,要一起去看北地的烟花……

        他好像无法理解眼前的一切,视线怔怔地停着。然后,他的手指开始描摹着那短短的书名。

        ……

        ——《玥玥》

        ……

        短短的书名,一本属于她的书。

        蓝粉色的渐变书皮,俏皮又庄重,可爱又优雅。抚摸着洁白的书页,一张又一张,如此轻薄,如此纤细,合起来又那么厚重……仿佛她纤细的身形就在他眼中,一个字,一个字,凝成了她漆黑又清澈的眼眸。

        那双眼眸在说话,是小时候的话:明安,你可以把我当作亲人,我会用剑保护你……不要再分开了。

        ——她怎么就变成了一本冰冷的书?

        这一刻,他忽然很想念她。

        从她半年前离开开始……不,从她的时间尺度……千年万年前开始。

        他就一直很想念她。

        ……

        桃儿说他多了两个亲人。

        不是的。

        他只多了一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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