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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她跑得越远我才越高兴呢!


时逢春播,县学依例休假半个月,季怀幽每次去地里干不了多会儿就能蹭一身的泥巴,被林佑娘臭骂一顿后,就嬉皮笑脸地跑到隔壁千飨客酒楼买下的地头上,看朱耀招来的那些人干活。

  这些人下地的头一天他就觉得有些奇怪,他们手脚麻利,干活的时候从来不说话,而且全都是四五十岁的男子,有一些看着仍旧精神隽烁,有些却病歪歪的,更有甚者断胳膊断腿,脸上带疤,看着就不好惹,不像农户,更像是山上下来的土匪。

  土匪?

  季怀幽抬起袖子擦掉脸上的泥土,默默在心里否决的这个想法。

  不,不是土匪。

  “秀才公,想什么呢?”

  朱耀不知何时站在了后面,笑眯眯地拍了拍少年的肩膀,把手里的包袱递了过去,“给,你媳妇儿从渝州寄回来的信。”

  包袱鼓鼓囊囊,掂着有些重量,显然寄回来的不止是信。

  “多谢朱叔叔!”

  见他高兴得跟个孩子似的,朱耀不禁揶揄笑道:“真受不了你们这些小夫妻,看个信都能高兴成这样,不过你既然这么舍不得她,何不让她乖乖待在家里呢?”

  “朱叔叔您不懂,我媳妇儿是要做大事的人,她跑得越远我才越高兴呢!”

  少年笑得一脸得意,朱耀看得牙酸,正准备刺他两句,就见他眼睛一亮,猛地站了起来,手里攥着信纸朝自家的地头跑去,清朗的声音回荡在整个田地间。

  “娘,北依姐姐已经从渝州启程,过不久就能回来了!”

  林佑娘:“臭小子瞎嚷嚷什么!又不是今天回来,那不还有好几天呢!”

  朱耀站在后面看得清楚,那封信上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今日偶得两盒点心,寄给你尝尝。

  归期已定,两日后从渝州府启程,走旱路,骑快马,不日可归。

  朱耀眯着眼睛笑出声,心下感慨这姑娘手段了得,竟是将季家这小子吃得死死的。

  陆北依踩着春播的尾巴回到了良玉县,这一天风和日丽,阳光明媚。

  福源粮行的库房里,一位身着蓝色长衫的青年正在对着账目清点货物,有伙计从外面跑了进来,惊扰了清净。

  “陆先生,有人找您,是一名年轻女子,此刻就在店门口。”

  闻言,青年执笔的手微微一顿,在原地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苍白俊秀的面容上浮现出惊喜的神情,他把账本往伙计手里一塞,转身飞快地跑出库房。

  肯定是小北!小北回来了!

  留在原地的伙计看着青年难掩欢喜的背影忍不住暗暗称奇,“还是第一次见先生高兴呢,也不知道那女子是什么人?”

  这是陆南巢第一次与妹妹分别如此之久,当那道如松似竹的身影出现在眼前时,他止不住红了眼眶,快步走上去,抚着她的肩膀,将人细细打量了一遍,声音哽咽着说道:“瘦了。”

  胡说,瘦的明明是他自己。

  陆北依感觉心疼又好笑,顾不得这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直接展开双臂拥住他,手臂紧了紧,很快便松开,浅浅地笑着,轻声叫了一声“大哥”,声音里带着浓浓的眷恋。

  “我在渝州的时候最惦记的就是大哥,现在见了才知道是惦记的少了。我不在的时候大哥一定没好好照顾自己,瘦了这么多,硌得我手都疼了。”

  “你倒是会倒打一耙”,陆南巢眼中满是纵容,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看着是瘦了,但气色比走之前好了不少,面颊红润,眼神清明,站在那儿犹如一柄初露锋芒的宝剑。

  “你之前送了信回来,也没说回来的具体时间,幽哥儿昨日还特意跑过来看,他说你要是回来了,第一个见的定然是我,果真被他猜着了。”

  陆北依愣了一下,随后道:“无妨,待会儿见过娘后,我去书院见他。”

  “书院放了春假,后日才结束,你今日去是见不到人的。”青年眼神揶揄地说道。

  陆北依本想说见不到就算了,想了想还是咽了回去,换成了一句“想见总能见到的。”

  “那倒是,渝州距咱们这儿足足一千二百里,也没能拦得住你们小夫妻三天一封鸿雁传书不是?”

  陆北依:“……”

  果然,她就不应该每一封都回,之前李老板见她写信也是这个反应,明明就算是真正的夫妻都不会亲密到这种地步。

  日后还是保持一些距离为好。

  之后陆南巢同掌柜告了半天的假,和陆北依一起去白记布庄见了杨喜云。

  两个多月不见,杨喜云一点变化都没有,还是跟以前一样软得不像话,一见到女儿就哭,扑在人怀里说着和陆南巢一般无二的话,“瘦了”“黑了”“是不是没好好吃饭”“在外面有没有被人欺负”……

  诸如此类,陆北依都耐心地一一回答,唇边的柔和笑意一直没落下去。

  封筠今日刚好在铺子里,很热情地和陆北依打招呼,“听说陆姑娘去了渝州,没想到一去就是这么些时日,令堂记挂着姑娘,平日里做绣活也是所有绣娘中最认真的,说是不能丢了姑娘的脸。”

  “有劳封掌柜照拂家母”,陆北依语气温和地道了一声谢,随后便感觉袖子被人扯了扯,只见杨喜云眼睛亮晶晶地看着自己,软绵绵的语气中满是骄傲:“小北,娘现在是白记最好的绣娘哦,你不在的这几个月,娘一共赚了二十多两银子呢!”

  她是布庄特地请来的绣娘,每日都有固定时间来教授其他绣娘针法技艺,在这之外的所有时间都是自由的,封筠便从外面接了一些私人订制的绣品给她做,挣得的银钱竟是比月钱还要多。

  “娘真厉害,这么快就把大哥‘赎身’的银子赚回来了”,陆北依知道她想听什么,果然这话一出,杨喜云的脸越来越红,眼睛却越来越亮,喜滋滋地握紧拳头:“我会继续努力的,挣更多的银子给你和南哥儿。”

  南哥儿日后总是要娶媳妇的,娶了媳妇就得养小孙子,还有小北,小北喜欢做生意,若是日后不小心赔了,家里总得给她留一些东山再起的银子才行……

  杨喜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突然发现自己还需要挣好多个二十两,顿时压力倍增,她皱起秀气的眉头,暗戳戳地瞧了封筠一眼。

  唔……该让封掌柜多帮自己接点私活的。

  告别母亲和大哥后,陆北依没有立马回陆家村,而是找了一个茶摊坐下,要了一壶茶。

  狗娃从粮店就跟在后面了,见她现在只有一个人,才从暗处走到她面前,依旧穿着一身破烂衣衫,头发乱糟糟的,笑着喊了一声“贵人”。

  陆北依看他一眼,从腰间摸出一块碎银子递给他,淡声问道:“我不在这些时日,让你盯着的那些人可有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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