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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用毒高手


那人眼神无波,姜念晚却是瞳仁骤缩了一下,看来她猜中了。

  可这畜生为何会突然出现?他刚刚利用长安伯世子的身份逃过一场责难,本应尽量撇清与此案的关系才是。想到这儿,姜念晚眼前忽地落下一场惊雨,难道他是知晓了崔琼与自己的密谋,要来戳穿此事的?

  猜想着这种可能,姜念晚下意识将脸往下埋去,希望尽可能的骗过他。

  因为据她所知,这畜生只在崔琼为妹妹复仇时见过崔琼一面,印象未必深刻。加之如今她一身的狼狈,容貌压根儿就看不分明。

  可她越躲,曹栋越是想要探寻,“你给本世子抬起头来!”

  姜念晚生怕惹他怀疑,只得将头抬起,只是眼中流露出的郁冷并不遮掩,毕竟这更符合一个苦主的情绪。

  曹栋与她四目相对,负在身后的双手不自觉就握上了身前的铁棂子,缓慢蹲下身去,与坐在地上的姜念晚持平着。

  他举止反常,姜念晚不禁心虚起来,心道难道他已认出自己不是崔琼了?

  “曹狗,你想干什么?!”她学着崔琼的语气,厉声质问。

  曹栋却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须臾,才扭头吩咐仆从:“你进去,把她的脸擦干净。”

  话音落处,姜念晚心下一凛,直觉他果然是察觉了不对。

  曹栋身旁的仆从亦是躯骨一震,万般惊惶道:“世子爷,这可使不得啊!这娘们儿上回可是亲手杀了常顺……”

  曹栋并不是个好说话的主子,抬手就是一巴掌抽在他的脑袋上:“那是我们在明她在暗,她有备而来,常顺才会挨了她那一刀!如今她被关在牢里两手空空,你怕她作甚?!”

  在主子的威吓下,那仆从还是乖乖拿钥匙打开了牢门,一点一点向姜念晚这边靠近。姜念晚边往后躲,边问曹栋:“你到底想干什么?!”

  曹栋用拇指抿了下肥厚的嘴唇,露出一脸贪婪相:“上回你行刺我时戴着帷帽,我没第一时间看到你的样貌,等你被制服在地时,已被我手下打得鼻青脸肿,难以辨认。不成想眉眼竟生得如此之妙,比你那短命的妹妹有过之无不及啊~”

  这话听来真是让姜念晚一则喜一则惧,喜的是她不必担忧在曹栋面前露馅了,惧的是以此人的猖狂,莫不是想在这司狱之中对她乱来?

  头一回,她内心无比期待着某个人的突然出现。

  她向着墙角退去,并将一只空碗踢翻,尽量闹出动静来。虽则她期盼这动静能引来陆绥卿,可现实毕竟不是话本,她不会真将自身安危寄托于从天而降的英雄上。

  她强使自己冷静下来,悄悄从袖中取出昨日药箱里翻出来的那包药粉——那是她特意留了药老鼠跟虫蚁的。

  她两手背在身后,将药粉涂满整个手掌,而后开始阻止已欺身过来的那个恶仆!

  “滚!你给我滚!”姜念晚大声嚎叫着,假意格挡了几下,便开始毫无章法地抓那仆人的毡帽。手上细细的药粉悉数落在毡帽的短绒里,而他对此却毫无警觉。

  姜念晚的脸自是很快被他用布擦干净了,露出悉心伪装下的真容,那仆从对她到底带着几分畏惧,完成主子吩咐便急忙退了出去。

  他怯生生抬头看自家世子的脸色,发现世子眼中春波荡漾,显然是对这小娘子又起了旖旎心思。不禁为世子捏上一把冷汗,这小娘子可是不是她那毫无缚鸡之力的小阿妹,就凭先前她抓挠自己那几下,一瞧就是个呛口的小番椒!

  “美,当真是个美人儿!比你那个小家碧玉的妹妹可要美多了!”曹栋连连称赞,眼神迷离,饶是他阅美无数,也不得不承认这是头一回见到如此极品,尽管蓬头垢面,一身腌臜,却难掩锋芒。

  姜念晚忍着恶心,揶揄道:“怎么,难道世子开始后悔将我送官了?”

  这话完全说中了曹栋的心事,小鸡啄米似的点着头。姜念晚轻蔑一笑,道:“也是,世子爷风流人物,美色当前一个奴才的死活又算得了什么?”

  说这话时,她有意瞥了那仆从一眼,果然见他脸色难看至极。这话虽是说的那个被崔琼杀的小厮常顺,却也叫同为伯府仆从的人心酸。

  曹栋却压根儿不多心这些,只连声称“是”,说着就要往监牢内走去。

  姜念晚心头一紧,却在此时终于等来了狱卒。那狱卒急跑着过来,附耳对曹栋说了一句:“这里可是陆大人的地方,世子爷别让小的难做。”

  这话原本外人是听不见的,可姜念晚耳目过人,自是阻不住她。

  曹栋虽觉扫兴,但还拎得清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朝那狱卒点了下头,重又退

  了出去,依旧隔着门与姜念晚说话。

  “行了,说正事,本世子今日来是想问问你,昨夜陆大人突然提审你,可是此案又生了什么枝节?”

  原来竟是为了此事,姜念晚总算释疑。她朝曹栋高深一笑,语调轻慢:“不如你猜?陆大人半夜见我,到底是为了审案,还是为了别的什么……”

  她这话说得暧昧,让见过她真容的曹栋不免生出几分遐想。陆绥卿虽有不近女色的名声在外,可到底是个男人,不会对这小娘子也起了什么心思吧?

  若真如此,那他可要万分小心了,若叫她有了陆绥卿这种靠山,便是他爹长安伯也难保他了!

  想到此,曹栋不免倒吸一口凉气,一时不知再问什么,转身匆匆离开牢房,回府去寻对策去了。

  目送主仆远去,姜念晚冷着的唇角渐渐溢出一丝快意。

  曹栋是个暴戾的主子,也是个好色的浪荡子,从先前短暂的一场会面,她就留意了他的几个习惯性小动作。

  其一,他爱打骂下人,动辄抬手抽打仆从的脑袋。

  其二,他见了美色便会面露贪婪,以拇指抿过唇瓣是他下意识的反应。

  是故她将毒下在了那个仆从的毡帽上,以当下的气候这顶帽子至少还得戴个十天半月,当曹栋再次抽打他时,指端便会携毒。

  若恰逢之后曹栋去喝花酒亦或招美相伴,便会在不知不觉中服了毒。

  当然,这种事并非一击就中,姜念晚本也不需要一击就中。毕竟毡帽上的药量足够毒死人十回八回的,总有一回能汇聚所有可能,让这场毒杀成功。

  这世上最高明的用毒,从来不是直来直去,而是九曲十八弯后达到目的,让人难以追溯源头。

  如此方可称,神不知,鬼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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