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发情的母猫
“哎哟,怎么这么不小心,拿手往刀上抓,你以为你是超人,手比刀还硬。”孟凡呵呵笑着,一刀刺在了他的腿上,用力地绞着。
车里所有的人,包括童梦谣在内都以为孟凡不过是吓吓他而已,可没想到的是,孟凡竟真得动刀了。
本来车里的人听着孟凡与童梦谣二人一问一答,夫唱妇随式的对话时不时还跟着笑两声,要知道灾难后他们可就难得听到这么轻松的对话了,可随着一声惨叫,车里变得十分安静。
当孟凡再次举起刀的时候,猥琐男杀猪式的叫起来:“大哥,不,是大叔,不,是大爷,爷爷,我知错了,您大人有大量,饶了我这一回吧!”
孟凡不为所动,又是一刀刺了过去,当年在赵胜虎身上犯的错误还历历在目,他绝不会再给自己的敌人留下反击的机会。
既然生存在末世,下手,就必须狠一些,绝不能留下后患。
“大姐!”见求孟凡没用,猥琐男开始向童梦谣求情:“大姐,不,我叫您奶奶了,求您了,饶了我这一回吧,我再也不敢了。”
女人毕竟是女人,听到猥琐男凄惨地叫声,童梦谣心有不忍,于是劝道:“孟凡,末世中能活着不易,就饶了他吧!”
孟中秋也回过神来:“孟同志,算了吧!闹出人命来我不好向领导交待!”
“没事,孟哥,一切往我身上推就是,这种人渣,早死早安生。”孟凡冷冷地说:“小子,听好了,本来我想活剐了你的,现在我老婆和警察大哥都为你求情了,我就放你一马,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猥琐男的两条腿都被孟凡废了,孟凡却还说活罪难逃,那到底怎么样才算活罪难逃,猥琐男的心里拔凉拔凉的。
孟凡轻轻地一挥手,就刺瞎了猥琐男的双眼,本来孟凡想按照一开始说的,割掉他的舌头,可割掉一个人的舌头对他的战斗力影响是十分有限的,刺瞎双眼就不一样了,一个人如果没有了眼睛,那基本上就没有什么战斗力了。
车上并没有止血消炎的药物,所以虽然孟凡没有杀猥琐男,却也和杀了他差不多,就算他抵抗力超强侥幸活下来,也失去了报复孟凡的能力。
猥琐男一声惨叫,晕了过去,孟凡冷笑着对另外二人说:“你们还有意见吗?”
虽然那二位以前是好汉,可好汉也知道不能吃眼前亏,他们不怕死,怕得是生不如死,二人将头低下去轻声说:“好汉饶命,我们没意见。”
孟中秋也觉得孟凡下手重了,但事已至此,抱怨也没什么意义,再说反正是那家伙惹事在先,又是孟凡下的手,与他的责任不大,所以他赶紧从车座位清洁布上撕下些布条来给猥琐男缠上,孟中秋也不是想救他,只是希望他不要死太快,至少在公开审判前别死就行了。
按照现在的速度,到达北山县也就是几个小时的事情,到时候怎么处理,自然有人来交接,就用不着他们操心了。
孟凡回到了座位上,童梦谣柔声说:“孟凡,咱们下手是不是狠了点?”她没说孟凡下手狠,而是用了“咱”这个字,毕竟这事也有她的份。
“狠!狠个屁!没直接宰了他就不错了,眼睛长屁眼上了,什么人他都敢得罪,再说,就他们这样的人,死一百次也不亏,这些小警察也真是的,既然想带回去,就得先打断腿,要不然一路上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不过你也够绝的,废了他的腿加刺瞎他的眼睛恐怕比杀了他还难受呢?这下他想跑也跑不了了。”
“呵呵!谁叫他得罪你呢?被铐上了还不老实,找死吗不是?我就是要让他们知道,你是我的女人,谁敢碰你,老子就让他不得好死。”孟凡是这样想的,不管怎么说这事是因童梦谣而起,所以他得明确的告诉童梦谣,自己是为了她才这么做的,不能出了力还讨不得一句好呀!嘿嘿!孟凡可不是能吃一点亏的人。
童梦谣的眼睛里果然闪烁着点点感动的泪光,虽然一天之内孟凡救她数次,可她似乎第一次如此感动。
童梦谣扑在孟凡的怀中,在他耳边轻声说:“坏蛋,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我真得会爱上你,而且是死心踏地的爱上你。我不管,你要对我负责到底。”
孟凡一怔,虽然隔着厚厚的光明铠甲,他无法感觉到童梦谣胸前的那一对柔软,但一种久违的温暖此时突然在孟凡的心中开始泛滥,这种感觉,只有和明珠在一起的时候才有过,和李秋韵在一起时,似乎也偶尔有过,但更像是把对方当成明珠才产生的错觉。
孟凡本以为,灾难已经让他的心冷硬如铁,这一辈子他对女人就只会有欲,不会再有爱,只是这一刻,他的心似乎有一些被触动。
但他立刻告诉自己这很危险,现在不是谈情说爱的时候,一旦自己对某个女人动情,在遇到危险逃走时就会有所顾忌,很有可能为了她放弃逃走,孟凡可不愿意为了一个女人送掉性命,何况这个女人他原本并不熟悉,最亲密的关系也不过是拥抱一下,隔着衣服摸摸她的R房。
如果真要为谁拼命,那也应该是李秋韵、优子那样的女人,毕竟她们一个多次与自己交好,还帮助过自己,另一个有自己的骨肉,为她们拼一拼才值得。
不过另一方面,孟凡也觉得除了明珠,自己还真就没对哪个女人像对童梦谣这么好,优子虽然也曾经爱到过孟凡的保护,可她也在孟凡危险的时候照顾过他,所以算是扯平了,李秋韵曾受虐于孟凡,所谓的保护不过是举手之劳,更何况她还在关键时候帮了孟凡,曹燕就更不用说了,人家不是一般二般的人,根本用不着孟凡保护,反倒是帮了孟凡不少的忙。
只有这个童梦谣,孟凡在一天之内帮了她三次,(这一次的还不算),而且都不是小事,这样一想,孟凡也觉得自己对她还真不是一般的好,她依赖自己也情有可原,毕竟末世中一个高手想要俘获一名女子的心还是比较容易的。
就像以前世界一样,有钱有权的人追女孩子很容易,因为有的是证明自己爱的方法,现在钱没用了,生存能力强的男人则很容易得到女人,因为他们有能力对女人提供保护,不过很多男人似乎都省略了其中繁琐的追求过程,更喜欢直接推倒,谁叫他们有这个能力呢?貌似孟凡前几次也是这么干的。
孟凡轻轻拍了拍童梦谣的后背笑着说:“你这个样子,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见过的发情时的母猫。”
童梦谣立即狠捶了孟凡的肩膀两下:“坏蛋,说两句好听的哄哄我能死吗?”
孟凡急忙忿开话题,他用手作扇子状扇了两下道:“好热,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了!”他说得倒是实话,如今的节气已经到了晚春,孟凡却还穿着厚重的光明铠甲,怎么能不热呢?不过他宁肯热,也不愿意脱下这重要的防护不明不白被人打死。
“呵呵!都什么节气了,你还穿得这么多,能不热吗?”童梦谣笑着说。
童梦谣所穿皮衣的链子已经拉开,里面一件薄薄的T恤将她饱满的胸衬托无遗,让孟凡有一种扒掉她衣服吮吸的冲动。
但孟凡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坐好,和童梦谣规规矩矩的聊起了天,这种环境下,也的确不可能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前面就是平安镇了,过了平安镇平安河上的大桥,就到了北山县地界了,不过要过了临古镇以后,才能到达北山县县城。”孟中秋一路上当着免费的向导,不过孟凡明显觉得,他的那些话是对着前边的张冰冰说的。
孟凡不是追星族,童梦谣成年后先是当兵,后来又到地方成为特警,再后来受了一次伤后转到地方当武警指导员,所以对于明星,她也不太感兴趣,所以他们二人,并没有像某些人一样,见到明星就大呼“你是某某某吗?天哪!真没想到能见到你”之类的话,更不可能去索要签名,对他们来说,在末世里,一块发霉的面包都比明星的脸值钱。
平安镇真的很平安,两边虽然有不少建筑,却没有一只丧尸出现,也没有人或其他动物,这里出奇的安静,静得让人觉得有些发闷,有些心慌。
汽车没有停下来寻找补给,因为这里离北山县已经很近了,没有必要下车冒险。
汽车平安无事的驶出了平安镇,孟凡突然长长地松了一口气,童梦谣奇怪地问:“你怎么了,突然来个大喘气。”
“你不知道,我刚才不知怎么总有一些紧张,觉得外面有些太安静了,安静得诡异。”
“哟!原来我的大英雄也有紧张的时候,真奇怪呀!看到丧尸都没见你紧张,怎么什么危险都没有你反而紧张了呢?”
“在这样的环境下,看到丧尸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又不是第一次看到,不是跟你吹牛,死在老子手下的丧尸成千上万,所以没什么好紧张的,可你想过没有,平安镇镇驻地少说也有上万人口,怎么会连一个丧尸也没有,要是丧尸被人消灭了,那人呢?总该有人出现才对吧!可问题是,这里即没有人,也没有丧尸,这难道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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